周倫
周倫(1463年—1542年),字伯明,號貞菴,南京蘇州府崑山縣(今江蘇昆山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己未進士,官至南京刑部尚書,卒諡康僖。
周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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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刑部尚書 | ||
籍貫 | 南京蘇州府崑山縣 | |
字號 | 字伯明,號貞菴 | |
諡號 | 康僖 | |
出生 | 天順七年(1463年) | |
逝世 |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七月 | |
親屬 | (子)周起鳳、周鳳鳴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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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應天鄉試舉人。弘治十二年(1499年)登己未科三甲十二名進士。授直隸新安縣知縣,治理當地蝗災大水有功,十七年选授山東道試監察御史,十八年五月實授,巡視居庸關、龍泉關等。
劉瑾當權時,因得罪權貴歸鄉。劉瑾伏誅後復官,舉薦謝遷、劉大夏等人。復除江西道御史,正德八年巡按山西,十一年(1516年)五月升南京大理寺右寺丞。
明世宗即位,正德十六年(1521年)五月升大理寺右少卿。嘉靖元年(1522年)二月升左少卿,六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二年闰四月以母病乞归,不久母亲病故丁忧。四年十一月服阕,起任南京提督操江右佥都都御史,五月五月升本院右副都御史,六年四月升南京工部右侍郎,五月改任兵部右侍郎,十月佐理都察院事,七年(1528年)正月升本部左侍郎,十一月升南京刑部尚書,八年五月改任刑部尚书,九月復为南京刑部[1]。嘉靖十二年(1532年)五月致仕辭歸。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七月卒,贈太子少保,謚康僖[2]。
家族
有子周起鳳、周鳳鳴。
參考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3435
- 邵忠,李瑾编著. .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 1997年8月: 336. ISBN 7-80519-9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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