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波 (1962年)
周波(1962年6月—),男,汉族,上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国共产党党员。1984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现任辽宁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周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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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主席 | |
现任 | |
就任日期 2021年1月30日 | |
前任 | 夏德仁 |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员会专职副书记 | |
任期 2019年2月—2021年1月 | |
书记 | 陈求发 → 张国清 |
前任 | 易炼红 |
继任 | 胡玉亭 |
上海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 |
任期 2017年1月—2019年2月 | |
前任 | 应勇 |
继任 | 陈寅 |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 |
任期 2008年2月—2013年3月 | |
前任 | 蒋应时 |
继任 | 俞北华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62年6月(61歲)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母校 | 华东纺织工学院 |
生平
周波出生於上海市奉贤縣泰日乡(今金汇镇泰日社区)资福村[1],后到闵行求学。1980年从闵行中学考入华东纺织工学院(今东华大学),1984年毕业后进入上海氯碱总厂工作。曾任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PVC厂副厂长、总经理助理。1998年起,任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上海天原(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副总裁、总裁、党委副书记,上海市外经贸委(市外资委)主任、党组书记,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2008年2月,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3年2月,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晋升副部级。2015年12月21日,周波因为违规接受公款宴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但是,周波被处分后并不气馁,积极改正问题并且在其分管的经济工作领域上作出了突出的成绩,因此在一年后获得重用[4]。
2016年12月,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5]。2017年1月,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6]、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兼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主任,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主任,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主任。10月24日,当选中共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
參考資料
- . [2022-04-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8-13).
- . 搜狐. 2019-02-27 [2021-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18).
- .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5-1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07).
- . 廉政瞭望. [2017-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1).
- . 中国经济网. [2016-1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 . 澎湃新闻. [2017-05-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6-11).
- . 澎湃新闻. [2019-0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26).
- . 上观. 2021-01-06 [2021-01-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5).
- . 腾讯. 2021-01-30 [2021-0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5).
外部連結
- 周波任辽宁省委副书记(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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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易炼红 |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员会专职副书记 2019年2月-2021年1月 |
繼任: 胡玉亭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 ||
前任: 應勇 |
上海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2017年1月-2019年2月 |
繼任: 陈寅 |
前任: 蔣應時 |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2008年2月-2013年3月 |
繼任: 俞北华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 ||
前任: 夏德仁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主席 2021年1月- |
現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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