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遠煐
喬遠煐(1761年8月5日—1823年7月8日,乾隆辛巳七月初六日-道光癸未六月初一日),又名遠瑛,字賁山,號筆珊[1],又字蘊華[2]、碧珊[3]。湖北省漢陽府孝感縣(今屬孝感市孝南區)人,清朝政治人物、詩人,道光年間官至通政使司副使。
生平
五十三年(1788年),中式戊申科湖北鄉試舉人。五十五年(1790年),中式庚戌恩科會試,殿試位列第二甲第三十二名。以主事用,籤分戶部學習行走。補戶部陝西司主事。[5]
嘉慶三年(1798年)五月,以戶部主事差充戊午科四川鄉試副考官。[6]十月十八日,吏部引見,硃批記名以都察院監察御史用。[7]
後升戶部貴州司員外郎、陝西司郎中。五年(1800年),充庚申恩科順天鄉試同考官。[5]
六年(1801年),考選山東道監察御史。[8]
七年(1802年)二月,奏請調整湖北省鹽務、以杜積弊:「楚省行銷兩淮綱引,近年該管道員私立封輪之禁,將淮綱先到船隻查驗號數開售,其後到船隻均封貯漢河,不准搶賣,奸商得以居奇壟斷,民閒有淡食之虞。又將已裁漢商匣費酌定銀數,並逐漸加增,致該商等暗扣折頭、濫行開支……己未庚申兩年,共派銀八十餘萬及百萬兩不等。」嘉慶帝命湖廣總督吳熊光徹查。[9]
八年(1803年)十一月,奏陳:「本年查辦貴州陝西經理軍需各員案內,有原參『嚴加議處』而吏部僅照常例核議者。有原參『分別嚴議』而吏部不按銀數多寡、概議以降五級調用者。」吏部覆奏,按照定例,各省督撫參劾屬員,不得用嚴加議處字樣;嘉慶帝諭嗣後吏部將奏請處分未協之原參督撫隨摺聲明,候皇帝定奪。[10]
九年(1804年)八月,奏參當年二月刑部被竊贓罰庫銀一案,刑部反覆派員研訊,遷延半年,仍未審明正賊真贓,請將堂官、司員分別核議。嘉慶帝認為刑部只偵訊看守庫房的低階小馬兵丁人等、反覆刑求以致忽然認罪又忽然翻供,且刑求到體無完膚,顯然有冤抑、拖斃無辜,諭將長麟、賡音交吏部察議,董誥、德瑛、熊枚、姜晟、瑚素通阿及審辦司員交部議處,並改派精明司員訊辦。[11]此後升轉河南道掌道監察御史、刑科給事中。[5]
十二年(1807年)十一月,奏稱:「運使崇福改用御史、郎中,其他年衰重聽者概不得援以為例,並請敕下部院大臣如有龍鍾衰頹之員,隨時秉公查核。」嘉慶帝認為外省司道大員,於引見召對時如果年老重聽、精力衰頹,往往酌量改授京職;而量材簡用都出自皇帝裁示,原無定例,且京察引見時可令衰老官員休致,批評喬遠煐所奏「妄言國政」。[12]
十三年(1808年),充戊辰恩科順天鄉試同考官。[5]
十六年(1811年)二月,奏陳「考試供事,請毋令翰林院編檢及庶吉士代出圖結。」獲採納,上諭:「翰林為京員清秩,非在署行走司曹可比。若紛紛代供事出結考試,臨期識認,於體制未協。嗣後各衙門考試供事,所有編修檢討及庶吉士等官不准出具圖結。其邊遠省分,在京六品以上人員較少,著准其取具七品京官圖結,再加印結收考。若有六品以上人員可出印結者,亦不准出具圖結。」[13]九月,與御史劉奕煜、左副都御史誠安先後奏參吏部銓選兵部主事員缺程序錯誤,最終使管理吏部事務大學士勒保及全體堂官遭到處分、滿吏部尚書瑚圖禮遭降調副都統阿克蘇辦事大臣。[14]十一月,彈劾湖北按察使周季堂偏袒署知縣黃南金「濫責生員,案件拖延一年不結,並蓄養戲班、收買優伶,且每逢放告之期,先令代書呈繳制錢五十千文」[15],周季堂因此遭到革職審辦、發遣新疆烏魯木齊效力贖罪。[4]
十七年(1812年)十一月,奏請諭令直省督撫,嚴飭州縣官速結詞訟及緝捕要犯、按例處分。獲讚賞及採納。[16]
十八年(1813年)十月,奏請宣揚教化,以正人心,以厚風俗。獲得採納。[17]此後記名以道員即用[2],升遷戶科掌印給事中、內閣侍讀學士、太僕寺少卿、通政使司副使。誥封資政大夫。[5]
著作
- 《銀臺文稿》[5]
家庭及關聯[5]
- 祖父:喬士偉(1700年-1762年),誥贈資政大夫。
- 祖母:周氏(1699年-1745年),誥贈夫人。
- 父:喬志行(1730年-1804年),乾隆三十年舉人,候選知縣,誥贈資政大夫。
- 母:夏氏(1731年-1791年),夏方國之女,誥贈夫人。
妻室
- 正室:黃陂張氏(1761年-1827年),誥封夫人。
- 無側室。
参考文献
- 給事中升侍讀學士時嘉慶帝硃批誤寫為遠瑛,即遵從改名。《孝感喬氏族譜》(道光十九年重修)卷一,葉二十五。
- 顧廷龍主編,《清代硃卷集成》(臺北:成文出版社,1992年),5冊,頁143。
- 王家相等撰,《清秘述聞續》卷十三,同考官類一。載張偉點校,《清秘述聞三種》(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5月),中冊,頁817。
- (光緒)《孝感縣志》卷十四,人物志,臣林,葉二十七。
- 《孝感喬氏族譜》(道光十九年重修)卷一,葉二十一至二十六。
- 《大清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三十,嘉慶三年戊午,五月己丑。
- 秦國經主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清代官員履歷檔案全編》(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7年),第23冊,頁509。
- 蘇樹蕃編,《清朝御史題名錄》(台北:文海出版社,1967年),頁345。
- 《大清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九十四,嘉慶七年壬戌,二月庚申。
- 《大清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三,嘉慶八年癸亥,十一月己酉。
- 《大清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三,嘉慶九年甲子,八月辛巳。
- 《大清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八,嘉慶十二年丁卯,十一月丙寅。
- 《大清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九,嘉慶十六年辛未,二月辛丑。
- 《大清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八,嘉慶十六年辛未,九月乙未。
- 《大清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嘉慶十六年辛未,十一月己丑。
- 《大清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六十三,嘉慶十七年壬申,十一月癸未。
- 《大清仁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七,嘉慶十八年癸酉,十月辛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