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拉利昂特别法庭
塞拉利昂特别法庭(英語:)[1],是一个由塞拉利昂政府和联合国建立的司法机关[2],目的是审判在1996年11月30日以后,及塞拉利昂内战中“凡是对塞拉利昂境内严重侵犯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和塞拉利昂有关法律定为犯罪的行为负最大责任的人”。这个法庭以英语为工作语言[1],并在塞拉利昂的首都弗里敦、海牙、纽约市设立办公室[3]。
塞拉利昂特别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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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 Court for Sierra Leone | |
設立 | 2002年1月16日 |
所在地 | 塞拉利昂弗里敦 |
所在国 | 塞拉利昂 |
法官選任方式 | 由塞拉利昂政府和联合国建立 |
設立法源 | 法令 |
法官人數 | 8–11 随后扩大 |
網址 | 獅子山特別法庭 |
主席 | |
現任 | 轮流和多样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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