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姬
夏姬(約前620年—?),姬姓,《清華簡·繫年》記載名少[1],中國春秋時期女性人物,是鄭穆公之女,鄭靈公之妹,母親為少妃姚子[2]。曾嫁予多個國家的多位大夫,因与她有关的男性多遭遇不幸、招致陳國夏徵舒之亂、楚师伐陳、申公巫臣奔晉等事件而闻名。
夏姬 | |
---|---|
《百美新咏图传》中的夏姬 | |
本名 | 姓:姬 名:少 |
国籍 | 郑国、陈国、楚国、晋国 |
活跃时期 | 春秋 |
知名于 | 鄭穆公之女 |
配偶 | 夫:夏徵舒[註 1]或御叔[註 2]、連尹襄老、黑要、巫臣 |
儿女 | 巫臣之女、夏徵舒[註 2] |
父母 | 父:鄭穆公 母:少妃姚子 |
生平
陳夏氏之亂
夏姬是鄭穆公之女。《左傳·成公二年》列舉的夏姬之禍中有「夭子蠻」一事[3],杜預注謂子蠻即鄭靈公[4]。鄭靈公死于前605年。按照《左傳》和《國語》的說法,夏姬的第一位丈夫是陳國大夫御叔,有子夏徵舒[2][5];《繫年》和《穀梁傳》則稱夏姬是徵舒之妻[1][6],年齡上更爲合理[7][8]。
前601年,陳靈公及其兩位大夫孔寧、儀行父在夏家通淫於夏姬。陳國百姓築觀臺於夏氏。當時單襄公途經陳國,見陳國君荒國怠,而預言其必至敗亡[9]。《毛詩序》說《株林》《澤陂》皆在諷刺陳靈公君臣之荒淫[10]。第二年,君臣三人穿着夏姬的褻衣上朝嬉戲。大夫洩冶試圖勸諫靈公,靈公當面對洩冶說「吾能改矣」,卻又縱容孔寧、儀行父殺死洩冶[6][11]。
前599年,君臣三人又在夏家飲酒作樂,以夏徵舒的長相開玩笑。靈公對行父说:“夏徵舒长得很像你。”兩人則回答說夏徵舒也似靈公。夏徵舒忍無可忍,趁靈公要離開時將他射殺於馬厩門,自立为陈侯。孔寧和儀行父逃到楚國,世子媯午奔晉[12][13]。次年,楚莊王率楚、秦兩國之師[1]以弑君之罪討伐夏徵舒,安撫了陳國軍民後攻入陳國、對夏徵舒處以車裂極刑,並聽從大夫申叔時建言,把孔寧、儀行父放回陳國,從晉國迎立世子媯午為君,是爲陳成公[14]。
巫臣娶夏姬
夏姬被俘虜到楚國後,《左傳》云,楚莊王和子反先後欲納娶夏姬,都被申公屈巫(巫臣)勸止。不過《繫年》和《國語》則說楚莊王一開始就將夏姬賜予巫臣爲妻。《繫年》還指出了楚莊王攻打夏徵舒時屈巫出使秦國請來了秦軍幫助。《國語》說楚莊王接着將夏姬賜給子反。連尹襄老又極力爭取,最後楚莊王讓夏姬成為襄老之續弦。前597年,連尹襄老在邲之戰中戰死,屍首也被帶走,其子黑要烝娶了繼母夏姬[1][3][5]。
在《左傳》中,屈巫迎娶夏姬頗費了一番周折。巫臣使人示意夏姬「歸,吾聘汝」,承諾將會下聘娶她,又設計讓鄭國以能從晉國取得襄老屍首爲由召夏姬歸鄭。夏姬依計而行。楚莊王詢問屈巫,屈巫便說鄭、晉關係良好,此事可成。夏姬也承諾不得屍首就不回楚國,莊王便遣送夏姬回到鄭國。夏姬回鄭後,巫臣下聘于鄭,迎娶了夏姬。整個過程都在楚莊王去世前[15]。《繫年》的說法則較爲平白:楚莊王逝世、楚共王即位後不久(前590年),黑要便去世了。司馬子反和申公巫臣相爭,屈巫指出夏姬原本就是賜給他作妻子的,理直氣壯地娶了夏姬。子反由此開始與申公巫臣結怨[1]。
二人奔晉
前589年,楚共王命屈巫出使齊國,巫臣趁機帶上夏姬前往。適逢齊國在鞌之戰中戰敗,屈巫不欲處於不勝之國,遂把原本要带给齊國的國礼退回楚國,投奔了晉國[1][5]。晉國即拜之為大夫,賜封邢地為采邑。子反相當怨恨,在楚共王面前建議用重金賄賂晉國使之不要用巫臣,但共王念及巫臣以前對莊王及楚國的功績,又認為巫臣若有用于晉,賄賂再多晉國也不會答應;若無益於晉,晉自然棄之,何勞賄賂[16]。
前584年,子反聯合同樣和巫臣有矛盾的子重,將巫臣和黑要的族人全數殺害,瓜分了他們的家財。巫臣為了復仇,向晋君献疲楚之计,聯合楚國东南的吳國夹击楚國。晋君采纳了巫臣的建议,并派巫臣出使吳國,使其反叛楚國、成為楚國肘腋大患[1]。巫臣留下自己兒子狐庸和一部份軍隊訓練吳國人作戰。整軍經武後的吳國武力轉強,四處侵擾楚國的附庸,使得子反、子重疲於奔命一年七次之多。吳國在併吞周邊臣服於楚國的小國之後,變成一方強國,開始參與春秋晚期的爭霸戰爭[5][17][18]。
夏姬與巫臣結婚後,生下一個女兒。晉國大夫叔向欲娶此女爲妻,被其母晉羊叔姬所反對,宣稱夏姬曾經「殺三夫,一君、一子,而亡一國、兩卿」,夏姬之女雖是尤物,但若非有德義之人娶之,必然會有禍殃[2]。但後來晉平公強迫叔向娶其為妻,生下楊食我。前514年,楊食我和祁氏被荀躒陷害聯手作亂,使得羊舌氏和祁氏被滅族[19]。
評價
夏姬自漢代《列女傳》開始成了紅顏禍水、不守貞潔的代表。受《左傳》《國語》「夏姬爲夏徵舒母」一說的影響,後人覺得夏姬在「陳夏氏之亂」時年紀就已較大,還能在之後十幾年中魅惑多人,故又臆測其「駐顏有術」,衍生出淫亂妖女的形象。如:
- 西漢劉向《列女傳》形容夏姬為「其狀美好無匹,內挾伎術,蓋老而復壯者。三為王后,七為夫人,公侯爭之,莫不迷惑失意」「夏姬好美,滅國破陳,走二大夫,殺子之身,殆誤楚莊,敗亂巫臣,子反悔懼,申公族分」[20],極力誇張其淫禍,甚至稱其善「伎術」故能「老而復壯」。
- 東漢張衡《西京賦》:「妖蠱豔夫夏姬,美聲暢於虞氏。」[21]
- 晉代華譚:「夏姬以容美而陳亡,濮水以聲好而國滅,夫何淫哇之有乎?」[22]
- 東晉葛洪《抱朴子》:「無當之玉碗,不如全用之埏埴;寸裂之錦黻,未若堅完之韋布。故夏姬之無禮,不如孤逐之皎潔;富貴之多罪,不如貧賤之履道。」[23]
- 晚唐杜牧《杜秋娘詩》:「夏姬滅兩國,逃作巫臣姬。」
- 唐末周曇《春秋戰國門·陳靈公》:「誰與陳君嫁禍來,孔寧行父夏姬媒。靈公徒認徵舒面,至死何曾識禍胎。」
- 明楊慎《升庵詩話》:「璧之新寡之文君,屢醮之夏姬,美則美矣,謂之初笄室女,則不可。」
- 明馮夢龍小說《東周列國志》第五十二回描述夏姬「有驪姬息媯之容貌,兼妲己文姜之妖淫」,又稱其從「上界天仙」那裏習得「素女採戰之術」,能「採陽補陰,卻老還少」。
- 清代豔情小說《株林野史》取名自《株林》一詩,沿襲了夏姬從仙人處學會「素女採戰之法」的設定,竭力渲染淫事。
當然,古時已有人注意到了夏姬的身不由己。到了現代,夏姬在文獻記載中的被動和沉默得到了深入的研究[24][25][26][27]。隨着女性主義思想的興起,一些文學創作也塑造了不同于傳統惡評的夏姬形象。如:
注释
- 《清華簡·繫年》和《穀梁傳》之說。
- 以《國語》《左傳》爲代表的傳統說法。
参考文献
-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繫年·第十五章》:楚莊王立,吴人服于楚。陳公子徵舒取妻于郑穆公,是少。莊王立十又五年,陳公子徵舒殺其君靈公,莊王率師圍陳。王命申公屈巫跖秦求師,得師以來。王入陳,殺徵舒,取其室以予申公。連尹襄老與之爭,敓之少孔。連尹止於河澭,其子黑要也又室少。莊王即世,共王即立。黑要也死,司馬子反與申公爭少,申公曰:「是余受妻也。」取以爲妻。司馬不順申公。王命申公聘於齊,申公竊載少以行,自齊遂逃跖晉,自晉跖吴,焉始通吴晉之路,教吴人反楚。
- 《左傳·昭公二十八年》:「初,叔向欲娶於申公巫臣氏,其母欲娶其黨。叔向曰:『吾母多而庶鮮,吾懲舅氏矣。』其母曰:『子靈之妻殺三夫,一君、一子,而亡一國、兩卿矣。可無懲乎?吾聞之:甚美必有甚惡。是鄭穆少妃姚子之子,子貉之妹也。子貉早死,無後,而天鍾美於是,將必以是大有敗也……女何以為哉?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苟非德義,則必有禍。』」其中,子靈是屈巫,「子靈之妻」即夏姬,「三夫」是夏姬嫁給巫臣前的三任丈夫御叔、襄老和黑要,「一君」是陳靈公,「一子」是夏徵舒,子貉是鄭靈公。
- 《左傳·成公二年》:楚之討陳夏氏也,莊王欲納夏姬。申公巫臣曰:「不可。君召諸侯,以討罪也;今納夏姬,貪其色也。貪色為淫,淫為大罰。周書曰:『明德慎罰。』,文王所以造周也。明德,務崇之之謂也;慎罰,務去之之謂也。若興諸侯以取大罰,非慎之也。君其圖之!」王乃止。子反欲取之,巫臣曰:「是不祥人也。是夭子蠻,殺御叔,弒靈侯,戮夏南,出孔、儀,喪陳國,何不祥如是?人生實難,其有不獲死乎?天下多美婦人,何必是?」子反乃止。王以予連尹襄老。襄老死于邲,不獲其尸。其子黑要烝焉。
- 《春秋左傳正義·卷二十五·成公二年》:子蠻,鄭靈公,夏姬之兄,殺死無後。
- 《國語·卷十七·楚語上》:昔陳公子夏為御叔娶于鄭穆公,生子南。子南之母亂陳而亡之,使子南戮於諸侯。莊王既以夏氏之室賜申公巫臣,則又畀之子反,卒於襄老。襄老死于邲,二子爭之,未有成。恭王使巫臣聘於齊,以夏姬行,遂奔晉。晉人用之,寔通吳、晉使其子狐庸為行人於吳,而教之射御,導之伐楚。至于今為患,則申公巫臣之為也。
- 《穀梁傳·宣公九年》:「陳靈公通於夏徵舒之家。公孫寧、儀行父亦通其家。或衣其衣,或衷其襦,以相戲於朝。泄冶聞之,入諫曰:『使國人聞之則猶可,使仁人聞之則不可。』君愧於泄冶,不能用其言而殺之。」其稱夏姬爲「夏徵舒之家」,是傳世文獻中爲數不多的以夏姬爲夏徵舒之妻的記載。
- 程薇. . 文史知识. 2012, (7): 108–112.
- 侯文学; 宋美霖. .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 43 (4): 36–41.
- 《國語·卷二·周語中》:定王使單襄公聘於宋。遂假道於陳,以聘於楚。火朝覿矣,道茀不可行,候不在疆,司空不視塗,澤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積,場功未畢,道無列樹,墾田若蓺,饍宰不致餼,司里不授館,國無寄寓,縣無施舍,民將築臺於夏氏。及陳,陳靈公與孔寧、儀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賓不見。單子歸,告王曰:「陳侯不有大咎,國必亡。」……六年,單子如楚。八年,陳侯殺於夏氏。九年,楚子入陳。
- 《毛詩序》:「《株林》,刺靈公也。淫乎夏姬,驅馳而往,朝夕不休息焉。」「《澤陂》,刺時也。言靈公君臣淫於其國,男女相說,憂思感傷焉。」
- 《左傳·宣公九年》:陳靈公與孔寧、儀行父通於夏姬,皆衷其衵服,以戲于朝。洩冶諫曰:「公卿宣淫,民無效焉,且聞不令。君其納之。」公曰:「吾能改矣。」公告二子,二子請殺之,公弗禁,遂殺洩冶。
- 《左傳·宣公十年》:陳靈公與孔寧、儀行父飲酒於夏氏,公謂行父曰:「徵舒似女。」對曰:「亦似君。」徵舒病之。公出,自其廄射而殺之。二子奔楚。
- 《史記·卷三十六·陳杞世家》:十五年,靈公與二子飲於夏氏。公戲二子曰:「徵舒似汝。」二子曰:「亦似公。」徵舒怒。靈公罷酒出,徵舒伏弩廐門射殺靈公。孔寧、儀行父皆奔楚,靈公太子午奔晉。徵舒自立為陳侯。
- 《左傳·宣公十一年》:冬,楚子為陳夏氏亂故,伐陳。謂陳人「無動,將討於少西氏」。遂入陳,殺夏徵舒,轘諸栗門。因縣陳。陳侯在晉。申叔時使於齊,反,復命而退。王使讓之曰:「夏徵舒為不道,弒其君,寡人以諸侯討而戮之,諸侯、縣公皆慶寡人,女獨不慶寡人,何故?」對曰:「猶可辭乎?」王曰:「可哉。」曰:「夏徵舒弒其君,其罪大矣,討而戮之,君之義也。抑人亦有言曰:『牽牛以蹊人之田,而奪之牛。牽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奪之牛,罰已重矣。』諸侯之從也,曰:『討有罪也!』今縣陳,貪其富也。以討召諸侯,而以貪歸之,無乃不可乎?」王曰:「善哉!吾未之聞也。反之可乎?」對曰:「吾儕小人所謂『取諸其懷而與之』也。」乃復封陳。鄉取一人焉以歸,謂之夏州。故書曰「楚子入陳,納公孫寧、儀行父于陳」,書有禮也。
- 《左傳·成公二年》:巫臣使道焉,曰:「歸,吾聘女。」又使自鄭召之,曰:「尸可得也,必來逆之。」姬以告王。王問諸屈巫。對曰:「其信。知罃之父,成公之嬖也,而中行伯之季弟也,新佐中軍,而善鄭皇戌,甚愛此子。其必因鄭而歸王子與襄老之尸以求之。鄭人懼於邲之役,而欲求媚於晉,其必許之。」王遣夏姬歸。將行,謂送者曰:「不得尸,吾不反矣。」巫臣聘諸鄭,鄭伯許之。
- 《左傳·成公二年》:及共王即位,將為陽橋之役,使屈巫聘于齊,且告師期。巫臣盡室以行。申叔跪從其父,將適郢,遇之,曰:「異哉!夫子有三軍之懼,而又有桑中之喜,宜將竊妻以逃者也。」及鄭,使介反幣,而以夏姬行。將奔齊。齊師新敗,曰:「吾不處不勝之國。」遂奔晉,而因郤至,以臣於晉,晉人使為邢大夫。子反請以重幣錮之。王曰:「止!其自為謀也則過矣,其為吾先君謀也則忠。忠,社稷之固也,所蓋多矣。且彼若能利國家,雖重幣,晉將可乎?若無益於晉,晉將棄之,何勞錮焉?」
- 《左傳·成公七年》:楚圍宋之役,師還,子重請取于申、呂以為賞田,王許之。申公巫臣曰:「不可。此申、呂所以邑也,是以為賦,以御北方。若取之,是無申、呂也。晉、鄭必至于漢。」王乃止。子重是以怨巫臣。子反欲取夏姬,巫臣止之,遂取以行,子反亦怨之。及共王即位,子重、子反殺巫臣之族子閻、子蕩及清尹弗忌及襄老之子黑要,而分其室。子重取子閻之室,使沈尹與王子罷分子蕩之室,子反取黑要與清尹之室。巫臣自晉遺二子書,曰:「爾以讒慝貪惏事君,而多殺不辜。余必使爾疲於奔命以死。」巫臣請使於吳,晉侯許之。吳子壽夢說之。乃通吳于晉。以兩之一卒適吳,舍偏兩之一焉。與其射御,教吳乘車,教之戰陳,教之叛楚。寘其子狐庸焉,使為行人於吳。吳始伐楚,伐巢、伐徐,子重奔命。馬陵之會,吳入州來,子重自鄭奔命。子重、子反於是乎一歲七奔命。蠻夷屬於楚者,吳盡取之,是以始大,通吳於上國。
- 《左傳·襄公二十六年》:子反與子靈爭夏姬,而雍害其事,子靈奔晉,晉人與之邢,以為謀主。扞禦北狄,通吳於晉,教吳判楚,教之乘車、射御、驅侵,使其子狐庸為吳行人焉。吳於是伐巢、取駕、克棘、入州來,楚罷於奔命,至今為患,則子靈之為也。
- 《左傳·昭公二十八年》:夏六月,晉殺祁盈及楊食我。食我,祁盈之黨也,而助亂,故殺之。遂滅祁氏、羊舌氏。初,叔向欲娶于申公巫臣氏……叔向懼,不敢取。平公強使取之,生伯石。
- 《列女傳·卷七·孽嬖傳·陳女夏姬》。
- 《昭明文選·卷二·賦甲》。
- 《太平御覽·卷五百六十五·樂部三》。
- 《抱朴子·外篇·卷三十九·廣譬》。
- 陈惠龄. . 政大中文学报. 2004年12月, (2): 89–114.
- 漆娟. . 宜宾学院学报. 2004, (3): 61–63.
- 尹雪华. .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 (2): 114–117.
- 高方. . 绥化学院学报. 2014, 34 (9): 1–5.
- 《春秋左傳正義·卷五十二·昭公二十八年》。
- 段云兰. . 重庆大学.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