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外交部

外交部瑞典語)負責瑞典與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的關係,並負責制定發展合作政策和國際貿易政策。外交部與100多個駐外使團共同組成了瑞典對外服務(Swedish Foreign Service)。駐外使團可以是使館,總領事館,代表團或代表。外交部是瑞典政府機關的一部分。[4]

外交部
機構概要
機構類型ministry of Sweden[*]外交部
机构驻地大力神(Herkulesgatan)17號[1]
年度預算額114億瑞典克朗[2]
隸屬部長外交部長:安·林德(Ann Linde)[3]
隸屬副部長對外貿易與北歐事務部長:安娜·霍爾伯格(Anna Hallberg)[3]
國際發展合作部長:彼得·埃里克森(Peter Eriksson)[3]
上级部门瑞典政府
網站瑞典政府官網外交部頁面

在外交部,彙編了關於對瑞典外交政策有影響的條件的資訊。在外交部,還制定了作為政府外交政策立場基礎的行動選擇。外交部門的任務還包括利用瑞典公民個人和國外組織的利益。

歷史

外交部成立於1791年,當時古斯塔夫三世為外國通信設立了國王內閣。實際上,正式命名為外交部的組織成立於1840年。

從13世紀末。在古斯塔夫·瓦薩的指揮下,總理府發展成為處理和派遣政府事務的機構。隨著古斯塔夫二世阿道夫在1620年代的改革,在機會範圍內進行了專業化,使外交事務按國家劃分為秘書。

下設機構[5]

瑞典外交部下設的機構分專職部門和地理部門兩種。

專職部門

瑞典外交部的專職部門有

  1. 歐盟通訊部
  2. 歐洲安全政策部
  3. 貿易促進、國企和企業社會責任部
  4. 國際法、人權和條約部
  5. 聯合國政策部
  6. 全球議程部
  7. 國際貿易政策與歐洲單一市場部
  8. 國際發展合作部
  9. 領事事務與民法部
  10. 衝突與人道主義事務部
  11. 通訊部
  12. 裁軍與不擴散部
  13. 禮賓部

地理部門

  1. 非洲司
  2. 美洲司
  3. 亞洲與太平洋區域司
  4. 東歐與中亞司
  5. 歐盟司
  6. 中東與北非司

其他部門

  1. 財務會記部
  2. 財產管理與後勤部
  3. 小型使團保障辦公室
  4. 人類資源部
  5. 規劃與預算部
  6. 安全部

参考文献

  1. 瑞典政府官網-聯絡信息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2. . [2021-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19).
  3. (PDF). [2021-02-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7-14).
  4. . [2021-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8).
  5. . [2021-02-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4).

外部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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