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命妇

外命妇,又稱誥命夫人。古代妇女有封号的称命妇,有内命妇、外命妇;皇帝妃嫔及太子良娣以下为内命妇,大夫之妻、母为外命妇,即皇宫外妇人有爵位的命妇通称。夫或子为官,帝王可于其母及妻授予封号,可享受一定的地位和待遇。

西周春秋时,称卿大夫之妻为外命妇。

汉朝的外命妇有公主王太妃王妃、诸王女、列侯太夫人、夫人,而外戚妇女则封为君。西汉皇帝之女都嫁给列侯,称公主;皇帝外祖母、大臣夫人,有封为郡君之人,如宣城郡广德君、酂君等。

东汉皇女都封为县公主,仪服相当于列侯;尊崇者加号长公主,仪服相当于藩王。诸王女封乡、亭翁主,仪服相当于乡侯亭侯。汉章帝特封东平宪王刘苍、瑯玡孝王刘京之女为县公主。

南朝宋,诸王之女封县主北周的制度,皇帝之姑、皇帝之姊称长公主,皇帝之女称公主,王之母为王太妃,王之妻为王妃,柱国以下、帅都督以上的母亲、妻子,授太夫人、夫人、郡君、乡君等称号。

唐代公主及王妃以下,诸王母亲、妻子及职事官五品以上勋官四品以上有封之人的母亲、妻子等,享有朝参皇后等礼节上的荣誉。诸王母妻及妃,文武官一品及国公母亲、妻子为国夫人;三品以上母亲、妻子为郡夫人;四品为郡君,五品为县君,勋官四品有封者为乡君。唐玄宗开元年间,敕令王之妻为妃,文武官及国公之妻为夫人,母为太夫人。

宋朝有十四种号:大长公主、长公主、公主、郡主县主、国夫人、郡夫人、淑人、硕人、令人、恭人、宜人、安人、孺人。叙赠之制:三公宰相执政节度使三代,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二代,余官一代,各自辨别他们的位序进升。加食邑实封,则视其品高下,以定户数多寡。父亲和嫡母在世,不得请生母的封赠。生母没有封赠,也不许先封其妻。

元朝一品封国夫人,二品郡公夫人,三品郡侯夫人,四品郡君,五品县君,六品恭人,七品宜人。

明朝之号有九,分十等:公为国夫人,侯为侯夫人,伯为伯夫人,一品为夫人(后来称一品夫人),二品为夫人,三品为淑人,四品为恭人,五品为宜人,六品为安人,七品为孺人。因其子孙获封,加“太”字,丈夫在世就不加。封赠的次序,七品至六品一次,五品一次,三品、二品、一品各一次。三母不并封,两封从优品。父亲之职高于儿子,则可进一阶。父应停给,及子为人后者,都可以得以移封。嫡母在世不封生母,生母未封不先封妻。妻子之封,止于一嫡一继。可以追夺。

清朝一、二品为夫人,三品为淑人,四品为恭人,五品为宜人,六品为安人,七品、八品、九品为孺人。民爵的公、侯、伯之妻,宗室爵自长子辅国将军正室也称为夫人,奉国将军正室为淑人,奉恩将军正室为恭人。

参考资料

  • 中国历史大辞典·上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
  • 中国官制大辞典·下卷.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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