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

宰相,是古代中国辅助君主(含諸侯帝王等)最高行政官员的非正式通稱,而非法制上的名稱,除遼朝外,在各朝代的官制中,其實是沒有這官名的。中國古代政權建立中央集權後正式稱謂有丞相相邦相國尚書令中書令侍中同平章事等,相當於今日各國的政府首腦,但職權大過前者。

名稱

「宰」原為「罪人在屋下執事者」[1],後引申為宰制的意思。「宰」有控制、掌握之意。「相」是「目接物」[2],故「相」又有「交接扶助」之意。

商朝时「宰」为貴族家中的管家,是管理家务和奴隶之官;周朝有执掌国政的太宰,也有掌贵族家务的家宰、掌管一邑的邑宰。「宰」,亦管「宰殺」牲畜以祭祀,实已为官的通称。因古時祭祀為頭等大事。

「宰相」二字联称,始见于《韩非子·显学》,但只有辽代以为正式官名,其它各代所指官名与职权广狭则不同,而且名目繁多。唐朝宰相人數與名目最多,有三省長官的中书令侍中尚书左仆射尚书右仆射,还有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与(议、豫)朝政、参知政事、同掌机密等等。漢代丞相以一或二人為相,代的宰相以多人合議制為相,還有許多軍人節度使獲得宰相的頭銜,是為使相,但為榮譽職,無實權。

有些朝代會設立左、右丞相(根據皇帝的方向),其地位根據不同朝代對「左尊」或「右尊」而不同。例如先秦時代文官尊左、武官尊右;在時期,以右丞相為主相、左丞相為副相;到隋唐兩宋為「左尊右卑」;元朝蒙古人習俗也以右丞相高於左丞相;到明初洪武時則恢復以左丞相為正職、右丞相為副職,但後廢除了丞相制度。

北京大学历史系副主任祝总斌教授认为,宰相必须拥有议政权和监督百官的执行权,两者缺一不可。首先是进宫谒见皇帝,共议国家大事。宰相对政策行政财政军事民族等)和人事这两方面的大事必须出谋划策,辅助皇帝最后确定下来(包括对皇帝的错误意见进行谏诤)。其次是在经过皇帝与宰相商议,形成决定之后,还得由宰相监督百官执行。这里包括百官执行后的考课,以及由此奏行的黜陟、赏罚等。古代官吏和后代学者往往重视第一个条件,而忽视第二个条件,从而造成宰相称谓上许多混乱。祝总斌认为两汉的宰相是固定的,始终是三公尚书台长官不是宰相。魏晋南北朝宰相始终是尚书台或尚书省的长官,而中书监中书令门下侍中不是宰相,尽管他们也是在某些方面或某个时期权力极大。明朝清朝殿阁大学士权力发展到参与议政,职掌票拟,因而他们一般也被誉为宰相,但在制度上始终无监督六部百官执行之权,所以并不是宰相[3]

沿革

宰相最早起源于春秋时期。最早见于《韩非子·显学篇》:“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战国时期,宰相的职位在各个诸侯国都建立了起来,春秋戰國時期列國宰相有齊國下卿管仲上大夫晏嬰趙國上卿藺相如秦國相邦呂不韋等代表人物。

秦朝时,宰相的正式官名为丞相,由李斯擔任。汉朝与秦朝相仿,一般稱為丞相(金印緺綬,綬紫青色),只是如果称为「相国」(金印綟綬,綬似綠似紫)的话,地位更高一些,并以御史大夫为副职。漢初立國,刘邦萧何為丞相,其後升任相國。汉武帝时,起用了一批儒生当丞相,处理日常行政事务,而政务中心则转到了内廷。宰相的职权逐渐转移到了尚书台长官的手中。汉哀帝改丞相为大司徒东汉司徒司空太尉,號稱三公,共同执政,權臣則多稱「大司馬」。汉献帝建安十三年(208年),复置丞相,由曹操担任。

除了朝廷的宰相之外,由於漢朝採用封建郡縣並行制(也稱作郡國制),因此在地方層級上有許多封國(諸如中山國北海國趙國等),行政區地位相當於。雖然封國的君主為各諸侯,但只是傀儡,實質的長官,是皇帝派遣的「國相」,因此王國的國相,實際上相當於太守。此外,各郡国内还有许多县侯的封国,侯國的國相,在品级上則相当于县令县长

魏晉时,丞相或相国多为权臣自命建立霸府政治,成为了一种篡位夺权的手段,一如曹魏司馬氏專權東魏高歡西魏宇文泰。偏安政權蜀漢立國以來所任丞相也只有诸葛亮一人。南北朝制度多变,皇帝所与议论政事或委以机密者,即是宰相,官名有中书监中书令尚书令侍中仆射或将军。其位最尊、权最大者则为录尚书事

隋朝時,隋文帝楊堅創立三省六部制,三省长官内史省内史令门下省纳言尚书省尚书令合稱為宰相。唐改内史省为中书省,内史令为中书令,纳言侍中唐太宗時諫臣房玄龄官至司空兼領尚书左仆射,為當時尚书省實際长官。唐高宗后,不置尚书令,以副职尚书左右仆射为尚书省长官,除中书省长官中书令和门下省长官侍中外,以他官加“同中书门下三品”者才是宰相;玄宗开元后,加衔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

宋朝尚書令中書令為虛置,以同平章事侍中为宰相正式官名,以参知政事为副,兩者同議政事,輪流知印、押班、奏事,合稱「宰執」。[4]汉朝唐朝天子待宰相之礼,逐渐降级,宋太祖废“坐论”之礼,使宰相站立答話,其地位大降。元丰改制,恢复唐朝的三省制度,但三省长官虚设,以副职代之,设宰相二人,首相称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次相称尚书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另设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为副相。政和时,改左仆射太宰兼门下侍郎,右仆射为少宰兼中书侍郎。靖康间复改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尚书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南宋建炎间,再改宰相官名为尚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代表人物秦檜,副相为参知政事乾道间又改为尚书左、右丞相,多兼枢密使,统领军政,代表人物如文天祥

大蒙古國仿效漢制,設立中書省為行政機關,耶律楚材窩闊台汗時期擔任中書令,位居中書丞相之上。元朝建立後續以中書省为政务中枢,主官中书令由皇太子兼领,不常设,下为中书右左丞相,为常设长官,再下为平章政事,副职为右左及参知政事,合称“宰执”。各地設有行中書省作為朝廷的派出機構,長官為行省丞相。

初亦设中书省,长官为左右丞相,不设中书令。洪武十三年(1380年),太祖藉由胡惟庸案,罢中书省,废丞相,由天子亲决国政。宰相制度和三省制度遂废。后皇帝以不胜庶政之繁,设正五品内阁大学士协理文书。后內阁职位渐重,但大学士有宰相之实,却无宰相之名,权力受到一定限制,称辅臣,居首者为首辅,如严嵩張居正

沿明制,不设立真正的宰相职务。雍正时设军机处内阁成为闲曹,沒有品阶军机大臣行宰相职责,但没有独立的行政权力。清代习惯上称授正一品殿阁大学士为拜相,但无正式宰相名份。清朝末年,清政府仿效日本改革政治制度,成立以总理大臣为首的责任内阁,取代大学士和军机大臣。

在所有的官职中,宰相的变化最多,这是由于君主既需要宰相帮助办理政事,又担心宰相的权位过重,危及自身的权力。明清以后的大学士及军机大臣虽有宰相职责,辅助皇帝,但实际上只是皇权的执行者,没有独立决策权力。虽有大学士和军机大臣专权的情况发生,但他们的权力只是来自君主的信任,而非制度本身,相对下地位并不稳固。

與皇權的衝突

很少大有為的皇帝能長期忍受權力過大的相權。因此相權在中國歷史中不斷的被裁減。其中較顯著的變革有三個時期:

歷代稱謂表

中国的宰相在歴代王朝有不同的稱謂。下表是詳細參照。

朝代宰相内容
太宰冢宰阿衡
西周太宰、冢宰、小宰
東周太宰、冢宰、執政官、少宰
春秋齊:上卿→左相、右相
晉:正卿
秦:左庶長、右庶長
楚:令尹
越:大夫
宋:左師、右師
戰國
秦:大良造→相邦→左丞相、右丞相
楚:令尹

西漢
丞相/相國
太尉
御史大夫
丞相/相國—輔佐皇帝、總攬政務、統率百官
太尉—司掌軍事
御史大夫—統率御史(監察官)
三公
東漢司徒
太尉
司空
丞相即司徒、御史大夫為司空所改稱
實權渐渐移至尚書,三公逐渐成為榮譽職
三公
尚書皇帝個人秘書
三國曹魏:
司空
司徒
太尉
大將軍

尚書令
尚書僕射

相國
蜀漢:
丞相

大將軍、錄尚書事
大司馬、錄尚書事

尚書令
東吳:
丞相

左丞相
右丞相
西晉丞相復置三公
錄尚書事尚書之最高職位
尚書令尚書僕射
門下侍中
中書令
尚書先任者
皇帝側近之首,兼掌出纳帝命
皇帝秘書官
東晉錄尚書事

中書監
中書令

中書侍郎

侍中
尚書令
納言
內史令
为避隋太祖杨忠讳,侍中改纳言,中书令改内史令三省長官
尚書令/尚書左、右僕射
侍中
中書令
尚書省長官
門下省長官
中書省長官
天策上将
尚書左、右僕射
侍中
中書令
或他官加
知政事
參知政事
參預朝政
專典機密
同中書門下三品
与中書門下同承受進止平章事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等稱號为宰相,名目之多為歷朝之冠,詳見唐朝宰相
由於太宗曾任尚書令,後不再任命此官,改以尚書左、右僕射為尚書省長官

貞觀之後,尚書左、右僕射不帶“同中書門下三品”者,不是真宰相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唐代中葉之後,多以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六部尚書或侍郎為本官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

原尚書左、右仆射,中書令,侍中等官職成為勛戚元老或節度使的加官
节度使兼同平章事者非真宰相

五代十國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參知政事

等稱謂

大多沿襲唐代舊製,真宰相為“本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的形式

又有加延資庫使(唐武宗時設置,後梁沿置)、太清宮使(唐後期設置,為首相加銜,後唐复置)、弘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及集賢殿大學士等稱號區別首相、次相和其它宰相

/南唐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參知政事
等稱謂
同上

楊吳權臣徐溫徐知誥先後以大丞相、都督中外諸軍事等頭銜把持朝政,一如唐末朱溫篡位前以相國總百揆自稱,非常置

前蜀/後蜀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參知政事
等稱謂
同上
南漢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參知政事
等稱謂
同上
北宋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參知政事

一般設置兩名或三名宰相
双相时首相兼领昭文館大學士及監修國史,次相兼集賢殿大學士
三相时以兼昭文館大學士者(即唐代的弘文館)为首,兼監修國史者次之,兼集賢殿大學士者又次之
副相為參知政事
間或有一二權臣真除門下侍中一職,也為真宰相
不兼三馆馆职之同平章事或兼节度使之同平章事为虚衔,非宰相
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
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門下侍郎
中書侍郎
尚書左丞
尚書右丞
神宗元豐年間重校《唐六典》改革官制,廢除绝大多数沿襲晚唐五代的差遣職務,政府架構形式上回歸了唐代的三省六部制,但原來的三省長官虛設

首相為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次相為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
副相為門下侍郎、中書侍郎以及尚書左、右丞

太宰兼門下侍郎
少宰兼中書侍郎
徽宗時期蔡京曾以太師總領三省,稱為“公相”
太宰、少宰系原尚書左僕射、尚書右僕射改名
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
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
欽宗登基後,恢復元豐改製後的舊稱
南宋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建炎时三省正式并一,撤消中书、门下侍郎及尚书丞等衔,宰执官恢复“同平章事”“参知政事”衔
左丞相
右丞相
左、右丞相乾道时自左、右僕射改名
韩侂胄曾以“平章軍國事”一職把持朝政,位在丞相之上
“平章军国重事”多以勛戚老臣為之,有实权者唯贾似道一人,位在丞相之上
北宰相府:
北府左宰相
北府右宰相
總知軍國事
知國事

南宰相府:
南府左宰相
南府右宰相
總知軍國事
知國事

中書令
中書省大丞相
中書省左丞相

尚書令
尚書省左僕射
尚書省右僕射
尚書令
尚書左丞相
尚書右丞相
平章政事
完顏亮執政時期裁撤中書門下二省,以尚書省為行政中樞
中書令
中書右丞相
中書左丞相
平章政事
門下省不置,尚書省不常置,以中書省為行政中樞,仿照蒙古風俗,男右女左,男尊女卑,右丞相較左丞相高。中書令為皇太子兼任,不常置
中書左丞相
中書右丞相
由於丞相胡惟庸被誅而廢止,省宰制度旋即结束,而后及至清末行宪,不再有真宰相之职

近代

受到日語影響,今日時常稱君主制國家的各大臣雅稱為「相」,如財務大臣稱財相、外交大臣稱外相、法務大臣稱法相等。政府首長則稱為首相,甚至是直接稱「宰相」[5][6][7],「擔任政府首長」為「拜相」[8][9],即得自「宰相」之名。

参考文献

  1. 說文解字》:「宰,罪(辠)人在屋下執事者,從宀、從辛。辛,罪也。」
  2. 《說文解字》相,省視也,從目木。《易》曰:地可觀者,莫可觀於木。」
  3. 祝总斌. . 北京市: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0.10: 1–14. ISBN 7-5004-0700-9 (中文(简体)).
  4. 龔書鐸、劉德麟 主編. . 臺北: 鳳凰出版. 2007-06: p.15. ISBN 978-986-7151-55-1 (中文(臺灣)).
  5. . [2022-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10).
  6. . [2022-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10).
  7. . [2022-07-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10).
  8. . [2022-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10).
  9. . [2022-07-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10).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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