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塭寮
大塭寮,原寫為大塭藔,是臺灣臺南市西港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區西南部。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新復里西南大半部不含西南端、永樂里不含西端及東南端、南海里西部邊界地帶北段、竹林里西南端、劉厝里不含南端、竹橋里東北部凸出部分的東端,以及安定區新吉里西端、安南區佃東里東北部凸出部分的北端。[1][2][3][4][5][6]
歷史
台灣日治初期,大塭寮地區為一街庄,稱為「大塭藔庄」(舊制街庄),隸屬於西港仔堡。該庄昔日北與劉厝庄為鄰,東與南海埔庄為鄰,南邊隔曾文溪河灘地與公親藔庄為界,西邊為竹仔港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11日,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鹽水港廳。[8]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4月1日,該庄編入「劉厝區」,隸屬於鹽水港廳。[9]1906年(明治三十九年)4月1日,鹽水港廳內管轄區域調整,該庄改隸屬於「西港仔區」。[10]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25日,全台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西港仔區改隸屬於臺南廳。[11]1920年(大正九年)10月1日,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庄改制並雅化為「大塭寮」大字,隸屬於臺南州北門郡西港庄(新制街庄)。[12]
戰後西港庄改制為西港鄉,隸屬於臺南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民國39年)10月25日,雲、嘉、南分治,西港鄉仍隸屬於臺南縣。[13]2010年(民國99年)12月25日,臺南縣、市合併為直轄臺南市,西港鄉改制為西港區。
交通
市道173號是麻豆至九塊厝的道路,經過本地區北部。由該道路東北行可前西港區西港市區、麻豆區,並止於麻豆市區的市道171號暨市道176號路口;西南行可前往七股區南部,並止於省道台61線暨市道173甲線終點路口。[1][2][14]
區道南36線是十一份至麻豆寮的道路,其東側端點(終點)位於本地區北部近邊界地帶的區道南41線路口。[1][2][4][15]
區道南40線是永樂至羨仔林的道路,其西側端點(起點)位於本地區中部的區道南41線路口。[1][2][4]
區道南41線是佳里至永樂的道路,其南側端點(終點)位於本地區中部的區道南40線路口,由此向北會經過大塭藔聚落東側,其中部分路段與區道南42線共線。[1][2][4][16]
區道南42線是北槺榔至南海埔的道路,經過本地區大塭藔、新港兩聚落,其中部分路段與區道南41線共線,部分路段與區道南43號共線。[1][2][4][15]
區道南43線是中洲至新港的道路,其南側端點(終點)位於本地區中部偏東的區道南40線路口,由此向北北東會經過本地區的新港聚落,其中部分路段與區道南42線共線。[1][2][4]
產業
- 新吉工業區(部分)
參考文獻
- . 臺灣總督府. 1904年.
-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 .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10月.
- .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12月.
- .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21年6月.
-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 .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1-11-11, 第1054號: 16–17.
- . 明治三十七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1904-03-31: 0013–0018.
- . 明治三十九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1906-02-14: 0277–0304.
- .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9-10-25, 第2819號: 69–83.
- 台灣總督府、台灣日日新報社合編 (编). . 成文出版社. 1921年.
- 王世慶. .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1-06-30.
-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 .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12月.
- .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