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子港 (臺南市)

竹子港,原寫為竹仔港,是臺灣臺南市七股區的一個傳統地域名稱,位於該區東南端。相較於今日行政區,其範圍大致包括竹橋里東大半部不含東北部凸出部分的東端及北端、樹林里東部南側凸出部分的南大半部、塭內里南部中央凸出部分的東南側,以及西港區的永樂里西部凸出部分。[1][2][3][4][5]

本地區境內主要聚落為竹仔港。[1][2]

歷史

台灣日治初期,竹子港地區為一街庄,稱為「竹仔港庄」(舊制街庄),隸屬於西港仔堡。該庄昔日北與塭仔內庄為鄰,東與劉厝庄大塭藔庄為鄰,南邊隔曾文溪及其河灘地與公親藔庄學甲藔庄為界,西邊為七十二份庄樹仔腳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11日,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鹽水港廳[6]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4月1日,該庄編入「劉厝區」,隸屬於鹽水港廳。[7]1906年(明治三十九年)4月1日,鹽水港廳內管轄區域調整,該庄改隸屬於「西港仔區」。[8]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25日,全台合併二十廳為十二廳,西港仔區改隸屬於臺南廳[9]1920年(大正九年)10月1日,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廢十二廳改設五州二廳,該庄改制並雅化為「竹子港」大字,隸屬於臺南州北門郡七股庄新制街庄)。[10]

戰後七股庄改制為七股鄉,隸屬於臺南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民國39年)10月25日,雲、嘉、南分治,七股鄉仍隸屬於臺南縣。[11]2010年(民國99年)12月25日,臺南縣、市合併為直轄臺南市,七股鄉改制為七股區,村亦改制為里。

聚落

本地區發展較早的聚落為竹仔港、蔴荳藔、七十二份(小部分),在日治初期的官方地圖上已有記載。[1]

交通

市道173號麻豆至九塊厝的道路,經過本地區的竹仔港聚落南郊。由該道路東北行可前西港區麻豆區,並止於麻豆市區市道171號市道176號路口;西南行可前往十分塭地區,並止於省道台61線市道173甲線終點路口。[1][2][12]

區道南33線是看坪至竹港的道路,其南側端點(終點)位於本地區中部略偏東北、竹仔港聚落的區道南36-1線路口,其中部分路段與區道南37線共線。[1][2][4]

區道南36線是十一份至麻豆寮的道路,經過本地區東北部的蔴荳藔聚落。[1][2][4][5]

區道南36-1線是麻豆寮至竹港的道路,全線位於本地區境內,其北側端點(起點)位蔴荳藔聚落西郊的區道南36線路口,南側端點(終點)位於本地區中部的市道173號路口,中間會經過竹仔港聚落。[1][2][4]

區道南37線佳里至竹橋的道路,其南側端點(終點)位於本地區西部邊界地帶略偏南側的曾文溪堤防邊道路路口,由此向北會經過七十二份聚落,其中部分路段與區道南33線共線。[1][2][4][13]

區道南42線是北槺榔至南海埔的道路,其西側端點(起點)位於本地區中部略偏東北的市道173號路口。[1][2][4][5]

參考文獻

  1. . 臺灣總督府. 1904年.
  2.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2021-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3.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2021-07-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4. .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12月.
  5. .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10月.
  6. .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1-11-11, 第1054號: 16–17.
  7. . 明治三十七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1904-03-31: 0013–0018.
  8. . 明治三十九年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1906-02-14: 0277–0304.
  9. . 臺灣總督府府報. 1909-10-25, 第2819號: 69–83.
  10. 台灣總督府、台灣日日新報社合編 (编). . 成文出版社. 1921年.
  11. 王世慶. .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1991-06-30.
  12.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地理資訊科學研究專題中心.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13. . 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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