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誅
族誅是一種將受刑人連坐其族處以死刑,為古代东亚社會的刑罰之一。而族就是有血緣關係的親屬之合稱[1]。此刑法亦針對以家庭為本位傳統社會,例如古時的中國[2]。當其中一位家庭成員犯下通敵叛國、欺君犯上、密謀造反等滔天死罪時,當權者為免除後患、斬草除根就會對犯事者施行此嚴刑以鞏固自身政權。
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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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停用、废除死刑或限于特定条件下使用死刑的国家和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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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同屬儒家文化圈的朝鮮、日本和越南,亦曾使用這一種刑罰。而朝鮮制度中對「族」的定義與中國制度中的定義是幾近一樣[3]。
在中國歷史中,族誅始於商朝。當時被稱為劓殄,乃族誅的初形,斬殺犯罪者及其後代之刑。秦朝时發展為誅三族、五族、七族。隋朝时被隋文帝廢除,但在隋煬帝復行並擴至誅九族[4][5]。
誅三族
或曰「夷三族」。而對於三族的說法,亦有不同。有說,父母、兄弟、妻子是三族;另說,則以父、母、妻為三族;亦有以父、子、孫為三族的說法。[6]而於秦末時期被處以誅三族的丞相李斯和趙高就是史例之一。[7]
在越南,1442年七月,黎太宗閱兵到至靈縣,順路前往探望阮廌宅邸,見其妻(或稱小妾)阮氏路有姿色,令随駕伺候。不料太宗突然暴斃。阮廌受誣陷遭到處死,並被夷三族。
誅九族
- 一曰,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6],即異姓親族。其中父族四就包括被處以者一族,即犯罪者之父母兄弟姐妹兒女,另及姑母和其兒、外甥、外孫。母族三,即其外祖父母、姨母與她兒。而妻族二即是岳父和岳母。[8]
- 另一個說法就是由被處以者上推四代至高祖,下推四代至玄孫;橫推三從兄弟。即上至高祖、曾祖、祖及父,下至兒、孫、曾孫及玄孫,旁則由兄弟、堂兄弟(二從兄弟)、表兄弟、乃至三從兄弟為止,通被誅連。[6][9] 這也是三字經所説的九族。[10]
在朝鮮,真平王五十三年(631年,正值中國唐朝),新羅國,就曾有伊阿湌柒宿和阿湌石品,二人因為謀反,於東市被處以誅九族[11]。
誅十族
史上唯一次“诛十族”的记载发生于中国明朝。明成祖朱棣誅方孝孺十族事件:燕王朱棣發動靖難之變,奪其侄子明惠帝的天子寶座,入主金陵。朱棣登基,命忠於皇室的方孝孺起草即位詔書。方孝孺不但寧死不從,更予以辱罵,於詔書上寫上「燕賊篡位」四字。朱棣怒以誅九族威嚇之。方孝孺卻訕笑似地說:「便十族奈我何!」朱棣便把其門生朋友歸入第十族,連同原來九族一併誅殺。最終共誅殺八百七十三人,因此事下獄及被流放、充軍者亦數以千計。[6][9]方孝孺誅十族一事见于《明熹宗实录》[12]。
據《國榷》卷十二記載,朱棣恐嚇方孝孺能誅殺方孝孺九族,但方孝孺不屈,因而朱棣戮其宗戚八百七十三人,至於第十族(門人)的情況,因方孝孺牽連而被殺的門人包括有都督廖鏞、太常寺少卿盧原質等人,其中部分門人例如盧原質也被族誅。[13]
有学者考证此事并撰写论文認為诛十族仅是一个传说,不能将其视为史实[14]。
参考文献
- . [2008-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15).
- . 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2008-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8).
- 엠파스 백과사전
- 《廣陽雜記·卷一》「九族始於隋煬帝」
- 《唐六典注》:煬帝「末年嚴刻,生殺任情,不復依例。楊玄感反,誅九族,復行轘裂梟首,磔而射之。」
- 馬重奇、周麗英. . 導師出版社有限公司. 2002. ISBN 978-962-397-717-3.
- . [2008-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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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11-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4-05-26).
- 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孫,自子孫,至玄曾;乃九族,人之倫。
- . [2008-1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08).
- 《明熹宗实录》卷二十二: “己亥,诏恤先臣方孝孺遗胤。孝孺在建文朝,以侍读学士直文渊阁。当靖难师入,以草诏不从,致夷十族。其幼子德宗,幸宁海,谪尉魏泽匿之,密托诸生余学夔负入松江岛屿,以织网自给。华亭俞允妻以养女,因冐余姓,遂延一线。至是其十世孙方忠奕以贡来京,伏阙上书得旨。方孝孺忠节持着,既有遗胤,准与练子宁一体恤录。
- 《国榷》卷十二惠宗建文四年
- . kns.cnki.net. [2020-0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