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光承宣

宣光承宣越南语),是越南后黎朝所设立的十三承宣之一,其范围大约是今越南宣光省河杨省以及安沛省高平省部分地区。

建置沿革

越南陈朝先后设置过宣光州宣光镇,此为宣光得名之始。明朝交趾承宣布政使司时期,设宣化府,领九县。后黎朝初年,属西道黎圣宗光顺七年(1466年),划定全国政区,置宣光承宣。光顺十年(1469年),重划全国政区,仍设宣光承宣,领一府二县五州。

洪德二十一年(1490年),黎圣宗下令制作各承宣地图(划定版图),各承宣改题为“处”,宣光承宣为宣光处洪顺以后,越南频遭战乱,各政权以军事为重,又称“处”为“镇”,宣光处为宣光镇

行政区划

宣光承宣下辖1府2县5州[1]

  • 安平府:光顺十年初置。
    • 福安县:属明为文安县,光顺初为崇安县,后改福安县,由土酋梁氏世袭,阮朝时改为咸安县
    • 收物州:属明为收物县,黎朝改为州,由土酋武氏世袭,阮朝改为收州
    • 陆安州:光顺年间设州,由土酋世袭,今为安沛省陆安县
    • 平原州:属明为文安县,黎朝改为州,由土酋麻氏世袭,后改为渭川州,今为河杨省渭川县
    • 大蛮州:属明为大蛮县,黎朝改为州,阮朝时因农文云起事,改名为霑化州,今为宣光省霑化县
    • 保乐州宋越战争后,归附安南的六县之一,由土酋农氏世袭,阮朝时因保乐土知州农文云起事,分为永奠县底定县2县,法属时重设保乐州,今为高平保乐县

另有1县史籍缺载。

注释

  1. 大南一统志》宣光省·建置沿革

参见

  • 后黎朝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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