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镇 (东平县)

宿城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东平县曾经下辖的一个行政建制镇。宿城镇的前身为1984年建立的须城乡(宿城乡),1993年撤乡设镇。2001年,宿城镇撤销并入东平镇

宿城镇
Sùchéng Zhèn(汉语拼音
旧称:东平四区、须城区、须城公社、须城乡、宿城乡
行政建制镇
1993年时宿城乡在东平县的位置
1993年时宿城乡在东平县的位置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级行政区东平县
建立1994年
語源宿国都城
政府駐地宿城村
村级区划单位数
面积
  总计67.3 平方公里(26.0 平方英里)
人口(2000)
  總計50,995[2]
  密度751.7人/平方公里(1,947人/平方英里)
时区北京时间UTC+8
邮政编码271501[3]
电话区号+86 (0)538
毗邻东:东平镇
西:水河镇
南:州城镇彭集镇
北:梯门乡大羊乡[4]

该乡镇境内有东平县第二大淡水湖稻屯洼和著名旅游景点白佛山,古宿国都城的遗址亦位于其境内,该乡镇也因此得名。由于东平方言宿、须同音,该乡镇长期被讹做须城,直到1988年,该乡镇才被改回原名宿城乡[5]

历史

西周和春秋时期,宿城镇属宿国地,其中宿城村为宿国国都所在地。后宿国为宋国灭。战国时期为齐国地,属无盐邑。两汉时期,宿城为东平国治所,魏晋北朝时属东平国、东平郡。隋唐时期先后属东平郡郓州,宿城为宿城县治所。宋代之后不再为县治,其地先后属东平路东平州[6]

清末,由于东平方言“宿”“须”同音,宿城讹为须城。清朝至民初,宿城镇境域分属义和保、深仁和保、慈仁保三个保。保甲制度废除后改属东平三区,宿城即区公所所在地,西北部少数地方属四区。抗日战争期间日本军队进入宿城境内,中国共产党军队和中国国民党的军队亦在境内活动。1939年时,日本军队曾在此制造了半倒井惨案,杀害当地民众17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宿城镇仍属三区。1953年区公所调整,宿城镇大部属四区,区公所仍在宿城,此时东平四区下辖12个乡和55个村。1955年东平三区改称为须城区,同时乡镇合并为10个,1956年1月,再度合并乡镇,须城区此时辖6个乡镇,1958年2月进一步合并为须城乡、大井乡两个乡镇。1958年10月须城人民公社建立,次年10月,东平县撤销,须城公社先后属汶上县梁山县平阴县,1962年随着东平县建制恢复再属东平县。[7]

1984年4月,须城公社撤销,建立须城区,下辖石马乡、毛家庄乡、须城乡等五个乡镇。次年12月撤销须城区分置须城乡、东平镇两个乡镇,原石马乡、毛家庄乡两个乡镇并入须城乡,须城乡赵桥、虹桥两村划归东平镇。1988年山东省地名委员会批准将须城乡改回原名宿城乡。1993年3月1日,宿城乡撤乡设镇。2001年,宿城镇撤销,并入东平镇。[8][5][9]

地理环境

白佛山风光,摄于2017年

宿城镇位于东平县中部,东为东平镇,西临水河镇,南接州城镇彭集镇;北毗梯门乡大羊乡。其境域东西宽12公里,南北长11公里,辖区总面积77.386平方千米[10]。宿城镇地势东高西低,南高北低,其北部的白佛山高370.6米,为全镇地面最高点;最低点仅有39.3米,位于西部的稻屯洼。镇境内土壤有褐土、棕壤潮土、风沙土等类型。矿产资源有紫沙页岩石灰石磁矿石黏土等。[10][11]

宿城镇的主要水体有大清河和稻屯洼大清河为宿城镇境内最大的河,该河自东向西流过宿城镇南境。此外宿城镇境内还有白吉河西金线河等河流,这两条河流河流主要汇入稻屯洼。稻屯洼是宿城镇西部一片常年积水的淡水湖泊,是东平县第二大湖,该湖同时也是宿城镇境内最大的湖泊。[4]气候方面,宿城镇属于暖温带大陆气候[11],年均降水量700毫米,其中夏季降雨占全年降雨六成以上。年均无霜期200天。[4]

行政区划

1991年时,宿城乡下辖36个行政村、56个自然村和4个管理区,行政驻地位于宿城村[12]。1985年时须城乡所辖行政村兹列举如下(括号内为该行政村一并下辖的自然村):

须城村(郭庄、魏庄)、古台寺村(东古台寺、西古台寺、花园、马口)、罗庄村(候罗庄、李罗庄、管罗庄、姜罗庄)、卜楼村、焦村、焦园村、毛庄村(半倒井)、蔡村、稻屯村、营子村(后海子、芦里、东营子)、北马庄村、前辛庄村(后辛庄)、东官屯村、西官屯村、前路口村(解庄)、后路口村、小河村、秦海子村、谷庄村(刘庄)、西辛庄村(沙庄)、陈家庄村、张家庄村、石楼村、塘坊村、百户庄村、诵尧台村、单楼村(前单楼、后单楼)、石马村、于寺村、王村、东豆山村、西豆山村、孟村、卞庄村(东山村)、铁板桥村、河沟村(前河沟、后河沟、张海)[1]

经济

1999年,宿城镇工农业总产值3.7亿元,财政收入623万元。农业方面,宿城镇利用稻屯洼和众多涝洼地发展水产养殖业和水产种植业,出产鲤鱼蒲苇等水产品[13][14],其北部的山区用作发展林果业[15],出产苹果、山楂、桃、核桃等[11],镇周边道路附近发展大棚蔬菜[16]。1993年时宿城乡出产的蔬菜占东平县城蔬菜市场的七成以上[17]。其他重要种植业产品有小麦玉米黄瓜[4]。1999年,宿城镇粮食总产量达到1.96万吨。工业企业方面,1999年,宿城镇镇有企业、村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共计40家,个体工商户有240户,建筑业为宿城镇龙头产业。[18][10]

基础设施

1999年,宿城镇有中学两处、小学22所,在校学生共计8981人。卫生院有1处,村卫生室21处[10]。1993年时有敬老院2处,入院老人共47人[19]

人口

1994年时,宿城镇境内有两个民族,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7‰[11]。根据2000年中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2000年末,宿城镇共有人口50995人,占东平县总人口的7.62%。其中男性25520人,占总人口的50.04%,女性25475人,占总人口的49.96%。共有家庭13943户,家庭户总人口49893人,平均每户3.58人。十四岁以下儿童共10854人,占总人口21.28%;15至64岁人口共35152人,占总人口68.93%;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共4989人,占总人口9.78%。本地居住的人口中,有48996人拥有本地户籍,占总人口的96.08%。[2]

名胜

宿城境内有稻屯洼白佛山宿城故城等自然名胜和文化古迹。[11]

参考资料

引用

  1. 东平县民政局 2005,第69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 . 200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4-07).
  3. 东平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1993,第16頁
  4. 东平县史志办公室. . [2019-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1).
  5. 东平县史志办公室. . [2019-07-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1).
  6. 东平县民政局 2005,第76-77頁
  7. 东平县民政局 2005,第63-66頁
  8. 东平县民政局 2005,第67-72頁
  9. 山东省东平县志编纂委员会. . [2019-07-18].
  10. 郑成尧; 孙瑞琪. .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6).
  11. 泰安市人民政府《泰安年鉴》编辑部. .
  12. 东平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1993,第3頁
  13. 东平县史志办公室. . [2019-07-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9).
  14. 东平县史志办公室. . [2019-08-22].
  15. 东平县史志办公室. . [2019-08-22].
  16. 泰安市人民政府《泰安年鉴》编辑部. .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1).
  17. 东平县史志办公室. . [2019-07-19].
  18. 东平县史志办公室. . [2019-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21).
  19. 东平县史志办公室. . [2019-07-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19).

来源

  • (简体中文)东平县民政局. . 山东地质印刷厂. 20052005-12. 山东省内部资料准印证 2005-001234.
  • (简体中文)东平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 1993.
  • (简体中文)东平县史志办公室编. . 年鉴社. 2007-11 [2019-08-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16).
  • (简体中文)山东省东平县志编纂委员会. . 山东人民出版社. 1989. ISBN 7-209-00326-6.
  • (简体中文)泰安市人民政府《泰安年鉴》编辑部. . 中国书籍出版社. 1995-08. ISBN 9787506804837.
  • (简体中文)郑成尧; 孙瑞琪. . 山东省地图出版社. 2000. ISBN 9787805323671.
  • (简体中文)泰安市人民政府《泰安年鉴》编辑部. . 济南: 齐鲁书社. 1997-09. ISBN 7-5333-0629-5.

外部链接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