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照護
沿革
居家照護可減少家屬來往醫院的時間。居家照護也提供居家復健、居家服務、居家營養、居家呼吸治療。照護者需要擁有 專業居家照護的證照,提供有醫療照顧需求者的專業照顧專員。專業的居家照顧專員提供每日的照顧,保障被照顧者每日的生活起居(ADL's)能被照顧。居家醫療照顧時常且切確的被簡稱為居家的健康照顧或長者照顧,亦是喘息照顧的一種。常常,長期居家 健康照顧 被區分為非醫療性照顧、看護照顧或是個人衛生協助,這些提供的照顧服務,都是非護士、醫生或其他需要醫療證照的人才。[2]。 居家照護的項目有:一般身體檢查、健康諮詢、各種管類及管的護理(鼻胃管、尿管等)、一般傷口護理、簡易復健運動等。費用依健保局標準收費[3]。 目前台灣各個縣市皆有居家照護的服務,政府有設一支長照專線1966,供民眾諮詢[4]。除了政府長照,在居家照護自費市場方面可依服務方式區分為長期與短期兩種,長期的看護需求,不管是住院或是在家照顧,大都在一個月以上,所以常採包月的方式聘用。包月看護目前多數找外籍的看護工,主要是費用相對較低,一個月的工資加上其他費用,大約是25,000~30,000元左右。短期看護的費用,以小時制為主,每小時約為二百多元至四百多元。[5]
參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 居家護理簡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105-01-25]
- 居家護理簡介(奇美醫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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