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仁師
崔仁師(?—?),定州安喜县(今河北省定州市)人,出身博陵崔氏的博陵安平房,唐朝宰相。
武德初年應制舉,授管州錄事參軍,以薦拜右武衛錄事參軍。貞觀初年,任殿中侍御史。陳叔達薦為史官,與令狐德棻、岑文本等人修《周書》。青州(山東省青州市)有人造反被逮治,大理寺少卿孫伏伽要求從嚴審理,仁師責令寬恕,悉脫去犯人杻械,並給予飲食、沐浴。只抓魁首十多人,其他人皆释放。不久唐太宗派人重新審訊囚犯,皆曰:“崔公平恕,事无枉滥,请速就死。”无一人异辞者。
貞觀二十二年(648年)末年累遷中書侍郎,參知機務,褚遂良忌之。一日有伏閤自訴者,仁師不奏,褚遂良告之太宗,帝大怒,以罔上罪配廣東連州(一說龔州)。不久赦還。永徽初年授簡州刺史。不久卒。
神龍初年以子崔挹為國子祭酒,恩例贈同州刺史。崔仁师诸子中,崔揣官居亳州刺史,袭安平公;崔擢字扬庭,官居雍州司功参军,封安平男;崔摄,官居恒州刺史。崔挹最后官至户部尚书,子崔湜为唐中宗宰相。
參考書目
- 《新唐書》卷九九《崔仁師傳》
- 《太平廣記》卷第一百七十四 俊辯二
- 《廣東通志》卷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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