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谟拉比法典

漢摩拉比法典》(法語:阿拉伯语:,天主教译为哈慕辣彼法典),是古巴比伦第六代国王漢摩拉比颁布的一部法律,約公元前1776年中年表頒布。

漢摩拉比法典
石碑頂端浮雕
創建日期约公元前1750年
作者漢摩拉比
目的法典
维基文库原文
The Code of Hammurabi

即使後來考古發現至少3塊更早公布的成文法典(如《烏爾納姆法典》),漢摩拉比法典仍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比较具有系统的法典

历史

1901年底到1902年1月,由法國考古隊在埃兰古城苏萨(今属于伊朗)发现,为一高2.25公尺的黑色玄武岩圆柱,现存法国巴黎羅浮宫博物馆。推測為前12世紀時伊蘭自巴比倫掠奪回去。

圆柱上端有汉摩拉比太阳神沙瑪什(Shamash,一名Utu)的手中接过权杖的浮雕,下面用阿卡德語楔形文字铭刻法典全文,除序言與结语外全文共收錄282条条文,範疇包括诉讼手续、损害赔偿、租佃关系、债权债务、财产继承、处罚奴隶等。[1][2]

汉摩拉比法典将人分为三种等级:

  1. 公民权的自由民(上等人)
  2. 无公民权的自由民(平民)
  3. 奴隶
    1. 自由民所属奴隶
    2. 公民私人奴隶

《汉谟拉比法典》的基本原則就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3]

画廊

另见

参考来源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汉谟拉比法典(拉丁字母转写)
  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论文。
  2.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相关报道。
  3. 王龙; 飞刘志. . 政治与法律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2011, (10): 153–160. ISSN 1005-9512. doi:10.15984/j.cnki.1005-9512.2011.10.006 (中文(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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