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文式罗马字
平文式羅馬字(日语:/ Hebon-shiki Rōmaji */?),是一種使用羅馬字母来为日语发音进行标注的拼音方式,為目前最為廣泛使用之日語羅馬字表記法。平文式羅馬字由幕末時代至日本行醫的長老教會美國籍牧师詹姆斯·柯蒂斯·赫本所设计,首見於他在1867年所撰著的日英辭典《和英語林集成》,是首套在假名與羅馬拼音之間有嚴格的一對一關係之日語標音系統。
平文式羅馬字又經常譯為赫本式羅馬字或黑本式羅馬字,但由於在初版的《和英語林集成》封面作者欄,赫本是採用「美國平文」這漢字名稱自稱,而成為「平文式」這譯法的典故。日本政府雖曾在1937年時頒佈訓令式羅馬字嘗試取代平文式羅馬字的使用,但伴隨著戰後駐日盟軍總司令部要求各市鎮的道路入口需以平文式羅馬字標示地名,平文式的使用不減反增,於是日本政府又在1954年時推出改版的訓令式羅馬字。與全面排除平文式拼法的第一版不同,第二版的訓令式羅馬字允許在牽涉到國際場合或遇到既有的慣例時,承認平文式拼法的有效性,因此今日可以在許多由政府發行的法定文件(例如日本護照)中,看到以平文式羅馬字拼寫的日本地名或人名。
转写规则
平文式罗马字的拼写基于英语发音。因此对不熟悉日语的人而言,平文式罗马字的发音将更接近日语发音,如将“”转写成“”而不是“”。
助词
- 当“”()用作助词时,写作“”。
- 当“”()用作助词时,写作“”。
- 当“”()用作助词时,写作“”。
長音
在舊平文式(,)和修正平文式(,或)中:
- 长音“”、“”和“”使用长音符号表示:長音“”寫作“”,长音“”写作“”,長音“”寫作“”。
- 长音“”写作“”。
- 长音“”写作“”。
- 外來語中,所有长音都用长音符号表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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