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護照
日本國護照(日语:/ nihonkoku ryoken */?)是日本發行的護照,由外務省發行,最早於1878年起開始發行。
日本國護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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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置生物特徵識別晶片的10年期日本護照 | |
10年期日本晶片護照個人資料頁 | |
簽發機構 | 日本外务省 |
证件类型 | 护照 |
用途 | 出入境证件及身份证明 |
签发对象 | 日本公民 |
有效期 | 10年(18岁以上) 5年(17岁以下,18歲以上可選) 5年(公务、外交) |
歷史
日本本土
1878年2月20日,日本開始簽發第一套護照,稱為「日本帝國海外旅券」(依據1878年2月20日日本外務省所製定的《海外旅券規則》所發行,由於是日本帝國時期所制定的法令,因此稱為日本帝國海外旅券)。1917年起,護照附有個人照片。1918年,由於日本與中國之間交通往來頻繁,雙方決定容許對方國民毋須持護照出入境[1]。1926年,日本當局開始簽發現代設計的護照。
1992年11月1日,根據國際標準,日本當局發出可以讓機器讀取的可機讀護照。1995年11月1日,再根據國際標準,當局發出10年有效的護照給成年人,未成年人士繼續持有5年有效的護照。2004年,當局接受電子申請,由岡山縣開始。2006年3月20日,當局開始簽發內藏晶片,有生物特徵的護照。2013年8月31日,日本外务省对护照设计进行了微调。
2020年2月4日,日本当局在日本國內及駐外使領館、辦事處开始签发第二版电子护照,新版本的护照加强了個人信息安全性,并且在签证页加入日本的风景画以增强防伪能力。[2]
日本政府於1998年將2月20日定為「旅券之日」,以紀念日本國海外旅券的發行。
台灣
1897年,台灣割讓予日本後,大批日本浪人經台灣前往中國,造成治安問題,因此日本當局宣布需要持有加註有台灣籍的日本旅券,才能出入台灣。
朝鮮半島
1907年,日本頒布《外國旅行規則》,宣布於韓國人簽發日本旅券的方法。1910年,日本正式吞併韓國。之後作為日本國籍的朝鮮半島人出國自然亦使用日本護照,直到1945年日本戰敗投降。
护照类型
所有在2006年3月20日以后发放的日本护照都是生物识别护照。
护照外观
日本护照的封面中央印有日本國徽「菊花紋章」,上方用篆體印有日本漢字「」字樣,下方印有英文「」字樣。5年有效期版本的普通护照为暗蓝色,10年有效期的则为绯红色。另外公务护照是暗绿色,外交护照则是暗褐色。
身份信息页
信息页以机读区结束。
护照声明
护照包含其签发国的声明,用来知会其它所有国家,证明持有人具有簽發国的公民身份,并且请求允许其过境,同时享有国际法所规定的待遇。日本护照内的声明如下:
日语版本:
英语版本:
中文語意:
茲請諸位相關人員允予持用本護照之日本國民自由通行、不受阻礙,並在必要時儘量給予援助及保護。 |
參考資料
- . [2007-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7).
- . [2020-0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5).
- 川島真著、鍾淑敏譯,《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館藏台灣人出國護照相關資料之介紹-1897年至1934年》,1999年,台灣史研究學術專刊
- 日據時期的台灣籍民,北京:人民網,2005年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 www.consilium.europa.eu. [2020-0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02) (英语).
- . www.consilium.europa.eu. [2020-0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6) (英语).
- . 外務省. [2020-0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1) (日语).
- (PDF). Henley & Partners. [2022-03-11].
參見
- 護照
- 在留卡
- 日本帝國海外旅券 (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