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起元

莊起元(1575年—?,字中孺,號鶴坡,直隸常州府武進縣籍鎮江府金壇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莊起元

大明太僕寺少卿
籍貫 鎮江府金壇縣
出生 乙亥七月初六日
配偶 娶蔣氏(封孺人)
親屬 (子)莊應德莊應會
(孫)莊朝生
出身
  • 萬曆三十四年丙午科舉人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進士

生平

丙午鄉試四十五名舉人,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一百二十六名進士。授兵部觀政,授浙江金華府浦江知縣,調繁蘭谿縣,四十四年陞南戶部主事,四十六年淮安管倉[1]。擢升江西撫州府知府。天啓末督饷天津,七年五月加山东佥事,专理辽饷兼管淮粮,以忤魏忠贤山海关。后擢太仆寺少卿。所著有《四書詩經導竅》、《漆園扈言》[2]

家族

曾祖莊齊,庠生;祖莊憲,庠生;父莊以臨,勑贈知縣;母唐氏(敕贈孺人)。永感下。兄起蒙(庠生),弟庄廷臣(同科會魁、禮部精膳司主事);庄廷弼;庄起光(把總);庄廷祥;庄鳴謙(丙午亞魁)、庄撝謙(乙卯舉人)。子莊應德(丙辰進士);應熙(庠生);應期(庠生);應會(庠生);應詔。

参考资料

  1.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治《詩經》,年三十五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一百二十六名進士。乙亥七月初六日生,行二,曾祖莊齊,庠生;祖莊憲,庠生;父莊以臨;母唐氏(封贈孺人)。永感下,妻蔣氏(封太孺人),兄起蒙(庠生),弟廷臣(同科會試禮部精綬司事);廷弼;起光(把總);鳴謙(丙午撝乙卯亞□□□舉人),子應德(丙辰進士);應熙(庠生);應期(庠生);應會(庠生);應詔。由增生中式丙午鄉試四十五名舉人會試中式二十九名。授兵部觀政授浙江金華府浦江知縣,調繁蘭谿縣丙辰陞南戶部主事戊午淮安管倉。
  2. 《常州府志》:庄起元,字中孺,武进人。万历进士,授浦江县令,调繁兰溪,治绩益著。南关失火,势将席卷,起元披衣往拜,风返火灭。守撫州,有郡绅居要津,夺民产,立断还之。督饷天津,值边警告急,起元筹画海运等事,省公帑金钱数十万。魏璫专柄,逮李应升至津门,起元独为款赠。璫适遣竖崔文升、李明道督漕,司道皆执属礼,起元独锦绣抗礼。未几,竄山海关,寻擢冏卿。所著有《四书诗经导窍》、《漆园扈言》。
官衔
前任:
劉宇烈
明朝蘭谿縣知縣
1613年-1617年
繼任:
盧化鰲
前任:
張秉文
撫州府知府
天啓二年任
繼任:
朱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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