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秉文
张秉文(1585年—1639年),字含之,号锺阳,直隸桐城縣(今属安徽省桐城市)人。明末政治人物,官至山東左布政使。清軍破濟南,張秉文力戰殉國。
張秉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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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東左布政使 | ||
籍貫 | 直隸桐城縣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含之,號鍾陽 | |
諡號 | 忠節(清乾隆年間追諡) | |
出生 | 萬曆十三年(1585年) 直隸桐城縣 | |
逝世 | 崇禎十二年(1639年)正月二日 山東曆城縣 | |
配偶 | 娶方孟式,方大镇女 | |
親屬 | (子)克倬、克仔、克偁、克佑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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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秉文考中庚戌科进士,授浙江归安县知县,不久调徽州府教授,四十年升国子监助教,四十二年遷户部主事,历员外、郎中,四十七年(1619年)出为江西撫州府知府。
天啓二年(1622年)二月由知府升任江西按察司副使、分守饶南九江道,丁忧归。六年(1626年)五月起补湖广副使、备兵郧襄,十一月升福建布政使司右参政、建南道,历官广东按察使,崇祯九年(1636年)擢山东左布政使。崇祯十一年冬(1639年),清军入关骚扰,攻破数十州县,张秉文于济南指挥抗击,次年正月二日殉难。妻方氏、妾陈氏投大明湖殉节。朝廷追赠太常寺卿,方氏赠一品夫人,并于大明湖畔立张公祠。清乾隆年间追赐谥忠节。[1]
参考资料
- 《明史·列傳291卷》7468-7469:張秉文,字含之,桐城人。祖淳,官參政,事具循吏傳。秉文舉萬曆三十八年進士,歷福建右參政,與平海寇李魁奇。崇禎中,歷廣東按察使,右布政使,調山東為左。
十一年冬,大清兵自畿輔南下。本兵楊嗣昌檄山東巡撫顏繼祖移師德州,於是濟南空虛,止鄉兵五百,萊州援兵七百,勢弱不足守。巡按御史宋學朱方行部章丘,聞警馳還,與秉文及副使周之訓、翁鴻業,參議鄧謙,鹽運使唐世熊等議守城,連章告急於朝。嗣昌無以應,督師中官高起潛擁重兵臨清不救,大將祖寬、倪寵等亦觀望。大清兵徇下州縣十有六,遂臨濟南。秉文等分門死守,晝夜不解甲,援兵竟無至者。
明年正月二日,城潰,秉文擐甲巷戰,已被箭,力不能支,死之。妻方、妾陳,並投大明湖死。學朱、之訓、謙、世熊及濟南知府苟好善、同知陳虞胤、通判熊烈獻、歷城知縣韓承宣皆死焉,德王由樞被執。秉文贈太常寺卿,之訓、謙光祿卿,承宣光祿少卿,皆建特祠,餘贈卹如制。學朱死,不得屍,疑未實,獨格不予,福王時,贈大理卿。鴻業及推官陸燦不知所終,贈卹亦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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