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郡
沿革
- 晉惠帝元康九年(299年)分長沙郡東北置郡,郡治下雋縣(今湖北省通城县西北),領下雋、巴陵(今湖南省岳陽市)、蒲圻(今湖北省嘉魚縣西南陸溪鎮)[1]3縣,隸屬於湘州。咸和四年(329年)改屬荊州。東晉咸康元年(335年)廢郡併入長沙郡。[2]
- 南朝宋孝建元年(454年)僑置建昌郡,属雍州。寄治襄阳(今湖北襄阳市汉水南襄阳城)。南梁废除。
- 北魏置建昌郡,魏太武帝太平真君六年(445年)置河州镇(今临夏市),所领金城郡治榆中,领榆中县、大夏县。魏孝文帝太和十四年(490年)对州、郡进行调整,恢复凉州,改金城郡为建昌郡,郡治子城县(今甘肃榆中县西北)。据《水经注 ·河水二》:“宛川水出勇士县之子城南山,东北流,历此成川,世谓之子城川”。北周废除。
出處
- 胡阿祥《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三國兩晉南朝卷》第四編〈西晉諸州郡縣沿革〉依據《宋書州郡志》「蒲圻男相,晉武帝太康元年立。本屬長沙」一文,列為長沙郡屬縣。然而蒲圻縣在下雋、巴陵2縣之北,依胡阿祥說則成長沙郡飛地。《宋書州郡志》載「建昌郡,晉惠帝元康九年,分長沙東北下雋諸縣立」,蒲圻縣必在「長沙東北下雋諸縣」之中。
- 《宋書》卷37〈州郡志三·湘州刺史〉:「建昌郡,晉惠帝元康九年,分長沙東北下雋諸縣立,成帝咸康元年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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