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尹
开封府尹为五代和宋朝一重要官职名,是首都开封府的最高长官,负责开封府管内行政、民政和司法事务。五代时多由皇位继承人担任,北宋担此职者有四成能在日后任宰辅、执政,[1]其重要性可见一斑。另由于包公戏的流行,使得这一官职让世人耳熟能详。
历史
後梁開平元年(907年)四月二十三日梁太祖朱溫敕升汴州為東京,置開封府,始設立開封府尹,朱友文為首任開封府尹。後唐同光元年(923年)十二月,唐莊宗李存勗滅後梁,降開封府為宣武軍節度汴州。後晉天福三年(938年)十月復升汴州為東京開封府。此後後漢、後周、北宋、南宋、劉齊、金皆沿用。
後梁、後晉、後漢時,開封府尹多用皇室成員和元老宿將,但皇室成員年齡幼小時,則任命權知開封府作為實際上開封府的負責人,第一位權知開封府为邊蔚。後周時,文官權知開封府漸漸增多。
到宋代,被稱為“開封府尹”的,只有晉王趙光義、魏王趙廷美、許王趙元僖、壽王趙元侃四位皇室成員,其他人稱“判開封府”、“權知開封府事”(如寇准以刑部侍郎權知開封府)、“權發遣開封府”,民間稱知府。任職資格為待制(從四品)以上,資格未至待制而充任者用權發遣之名,[2]二品以上大員充任則用判之名。擔任開封府尹的壽王趙元侃被立為皇太子後,其職務改為判開封府,因皇太子不應再擔任有品級的官職。[3]宋真宗繼位後,宗室不再擔任在地方實際工作的差遣,故從此後無皇子任開封府尹。
崇寧三年(1104年),宋徽宗听从蔡京建议,“罢权知开封府,置开封牧、尹各一人,少尹二人”,称“崇寧改制”。由此開始,開封府尹成爲定稱而不分是否皇室親王任職。靖康、建炎年間,兵禍連連,又有宰相、尚書領開封府,與開封府尹同時在任,如聶山、何栗、王寧。
据開封題名記碑(開封市博物館)載,从宋太祖建隆元年(960年)二月,到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年)闰二月八日的146年間,共有183位開封府尹任職,起于昝居潤(原後周開封知府,建隆元年(960年),宋建后以宣徽南院使仍判開封府),止于李孝壽(崇寧四年(1105年)閏二月,擢顯謨閣待制權知開封府)。另有開封府尹碑(文革中遺失)載宋徽宗崇寧四年閏二月以后的開封府尹,起于李孝壽,止于上官悟(建炎三年(1128年)八月上官悟任东京留守;次年二月十四日東京城為金軍所陷,上官悟遇害身亡,從此開封府不為宋所有,開封府尹一職亦宣告終結)共四十八位,此外附录了金代一任韩仲适。
職能
据《宋史卷一百六十六·職官志六·開封府》概述開封府長官的職能為:
掌尹正畿甸之事,以教法导民而劝课之。中都之狱讼皆受而听焉,小事则专决,大事则禀奏。若承旨已断者,刑部、御史台无辄纠察。屏除寇盗,有奸伏则戒所隶官捕治。凡户口、赋役、道释之占京邑者,颁其禁令,会其帐籍。大礼,桥道顿递则为之使,仗内奉引则差官摄牧。
兼任功德使,管理功德事,即道、释及修功德等事务。
兼任畿内劝农使,劝课农桑。
組織
開封府所管事務繁多,有官吏六百餘人。
- 重要幕僚有判官、推官,通判從缺,判、推官是開封府實際上的副職。宋初各置一人,景德四年后(1007年)有所增減,最終定為各二人。元祐六年(1091年)判官、推官分為左右廳,分別治事,以互相牽制。其聯合辦公之所稱“簽廳”、“都廳”、“使院”,下分十一案,處理每日錢谷、刑獄文書,[5]設有使院都孔目官和使院勾押官等。判、推官分工為:三人負責刑獄訟訴;一人負責赋税、户口、钱谷等,稱為領南司。
- 司錄參軍,官署為開封府司錄司,又稱“府院”。負責審判刑事和民事案件,管理府司西獄(為臨時拘押之所年)及監督六曹工作、簽署六曹及左右軍巡院文書。开封府司录司還下設有检校库等機構,负责照看孤儿的生活起居等事务,点检代管孤儿的财产,[6]和学校的后勤保障等事务。
其他幕僚有功、倉、戶、兵、法、士六曹參軍。其中功、倉、兵三曹為開封府獨有,天下其他府州軍監所無。
- 功曹参军,負責考核官吏,管理祭祀、礼乐、学校、医院等事务。並与法曹参军兼领检查执法工作。
- 仓曹参军,负责修缮公廨,管理仓库簿领等。與户、兵、法、士曹參軍覆检各自分管县份的爭議事項,同时與户、兵、法、士曹參軍按季节轮流與开封府司录参军一起审理案件。[7]
- 户曹参军,主要职责是户籍、婚姻、田宅、赋税等事。
- 兵曹參軍,职能是掌管军防、仪仗、烽驿传送马。
- 法曹參軍,职能是根据具体的案情和审理情况,找出律令条文,以供断案处刑。[8]
- 士曹参军,主要职能僅僅是負責到、罢批书。大觀元年(1107年),增加審理士人的婚田斗讼公事。
- 左、右軍巡使,官署為左、右軍巡院,與開封府司錄司通稱“三院”、“三狱院”。負責逮捕、審問及管理監獄(同為臨時拘押之所)。副職為左、右军巡判官。
- 勾當左、右廂公事,官署為勾當左、右廂公事所,又稱“都廂”。設置於熙宁三年(1070年),負責城內若干廂的輕微案件(杖刑六十以下的争斗的刑事案件,及拖欠公私债务、婚姻)審判。[9]
- 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簡稱“提點”,官署為开封府界提点司。負責管理開封府鄉村地區的刑狱、治安、仓场、河道沟渠等事务。宋代開封府城鄉分開管理,城市部分稱為“在京”,鄉村部分稱為“府界”。可參見京畿路。
廂,開封府城內外城各設四廂,共八廂,每廂統若干坊,共一百二十坊。是開封府專門管理城市事務的機構。廂的官吏有所由、街子、行官、廂典、書手。
- 府学博士,职责是训导管教学生。大觀元年(1107年)置。
- 府学钱粮官,主要职责是掌管府学的田产、收支。政和二年(1112年)置。
- 管勾架阁官,負責檔案、文書、賬冊的保存和查閱。政和五年(1115年)置。
历任府尹、判府、知府
後梁
姓名 | 差遣 | 籍贯 | 结衔 | 上任时间 | 离任时间 | 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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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王朱友文 | 开封府尹 | 檢校司徒 | 開平元年(960年)四月 | 乾化二年(912年)六月 | 被朱友貞所殺 | |
均王朱友貞 | 行开封府尹 | 檢校司徒、東京留守 | 乾化二年六月 | 乾化三年(913年)二月 | 皇帝 | |
袁象先 | 开封府尹 | 宋州夏邑 | 檢校太保、同平章事、鎮南軍節度使 | 乾化三年(913年)四月 | 乾化四年(914年)四月 | 移淄青节度使 |
劉鄩 | 开封府尹 | 密州安丘 | 檢校太傅 → 檢校太尉、同平章事、鎮南軍節度使 | 乾化四年(914年)四月 | 貞明二年(916年)三月[10] | 移鄭滑節度使 |
劉鄩 | 开封府尹 | 檢校太傅、同平章事、鎮南軍節度使 | 貞明三年(917年)二月[11] | 貞明三年(917年)九月[12] | 移亳州團練使 | |
王瓚 | 开封府尹 | 并州祁縣 | 檢校太傅 | 不晚於貞明五年(919年)八月 | 龍德三年(923年)十月 | 梁亡降唐 |
後晉
姓名 | 差遣 | 籍贯 | 结衔 | 上任时间 | 离任时间 | 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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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王石重貴 | 开封府尹 | 右金吾衛上將軍 | 天福三年(938年)十二月 | 天福六年(941年)十二月 | 移廣晉尹 | |
李德珫 | 开封府尹 | 應州金城 | 检校司徒、同平章事 | 天福六年(941年)十二月 | 天福七年(942年)九月 | 移廣晉尹 |
張從恩 | 开封府尹 | 并州太原 | 宣徽南院使、襄州行營兵馬都監 | 天福七年(942年)九月 | 天福八年(943年)二月 | 移鄴都留守、廣晉尹 |
皇弟石重睿 | 开封府尹 | 檢校太保 | 天福八年(942年)二月 | 開運二年(945年)五月 | 移秦州節度使 | |
邊蔚[13] | 權知开封府、開封少尹 | 華州鄭縣 | 左散騎常侍 → 戶部侍郎 | 天福八年(942年)二月 | 開運二年(945年)五月[14] | 移亳州防御使 |
李周 | 權开封府尹、東京留守 | 邢州内丘 | 检校太师、兼侍中 | 天福九年(944年)正月 | 天福九年(944年)六月 | 卒 |
張從恩 | 權开封府尹、東都留守 | 检校太尉 | 開運二年(945年)正月 | |||
趙瑩 | 开封府尹 | 華州華陰 | 開運二年(945年)五月 | 開運二年(945年)十二月 | 中書令 | |
桑維翰 | 开封府尹 | 河南府洛陽 | 開運二年(945年)十二月 | 開運三年(946年)十二月 | 為張彥澤所殺 |
後漢
姓名 | 差遣 | 籍贯 | 结衔 | 上任时间 | 离任时间 | 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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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子劉承訓 | 开封府尹 | 檢校太尉、同平章事 | 天福十二年(947年)七月 | 天福十二年(947年)十二月 | 卒 | |
侯益 | 开封府尹 | 汾州平遙 | 兼中書令 | 乾祐元年(948年)三月 | 乾祐三年(950年)五月 | 免 |
皇弟劉承勛 | 开封府尹 | 檢校太尉、兼中書令 | 乾祐三年(950年)五月 | 廣順元年(951年)春[15] | 卒 | |
劉銖 | 權知开封府 | 陝州 | 檢校太師、兼侍中 | 乾祐三年(950年)十一月[16] | 乾祐三年(950年)十二月 | 為郭威所殺 |
後周
姓名 | 差遣 | 籍贯 | 结衔 | 上任时间 | 离任时间 | 去向 |
---|---|---|---|---|---|---|
袁㠖 | 权知开封府 | 開封府登封 | 宣徽南院使 | 廣順元年(951年)二月 | 廣順二年(952年)四月 | 為東京副留守 |
李穀 | 权東京留守、兼判開封府 | 颍州汝阴 | 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判三司 | 廣順二年(952年)四月 | 廣順二年(952年)六月 | 仍為宰相 |
袁㠖 | 判开封府 | 宣徽南院使 | 廣順二年(952年)六月 | 廣順二年(952年)十月 | 移知永興軍 | |
陳觀 | 权知开封府 | 工部侍郎、樞密直學士 | 廣順二年(952年)十月 | 廣順二年(953年)十二月 | 貶 | |
顏衎 | 权知开封府 | 兗州曲阜 | 尚書右丞、端明殿學士 | 廣順二年(953年)十二月 | 廣順三年(953年)三月 | 罷守兵部侍郎 |
皇子柴榮 | 开封府尹 | 檢校太傅、同平章事 | 廣順三年(953年)三月 | 顯德元年(954年)正月 | 皇帝 | |
王敏 | 开封少尹、權判府事 | 单州金乡 | 左諫議大夫 | 顯德元年(954年)正月 | 顯德元年(954年)七月 | 刑部侍郎 |
邊光範 | 權判開封府 | 并州阳曲 | 刑部侍郎 | 顯德元年(954年)七月 | 顯德二年(955年) | |
王樸 | 權知開封府 | 鄆州須昌 | 左諫議大夫 → 左散騎常侍、端明殿學士 | 不晚於顯德二年(955年)十二月 | 顯德三年(956年)九月[17] | 樞密副使 |
向訓 | 權東京留守、兼判開封府 | 懷州河內 | 宣徽南院使 | 顯德三年(956年)正月[18] | 顯德三年(956年)四月[19] | 淮南節度使兼沿江招討使 |
王樸 | 權東京留守、判開封府 | 樞密副使 | 顯德四年(957年)二月[20] | 顯德四年(957年)八月[21] | 為樞密使 | |
昝居润 | 判開封府 | 博州高唐 | 宣徽北院使 | 顯德五年(958年)四月 | 顯德六年(959年)三月 | 為東京副留守 |
吴廷祚 | 權東京留守、判開封府 | 并州太原 | 宣徽南院使 | 顯德六年(959年)三月 | 顯德六年(959年)六月 | 仍為樞密使 |
昝居润 | 判開封府 | 宣徽北院使 → 左領軍上將軍、宣徽南院使 | 顯德六年(959年)六月 | 建隆元年(960年)二月 | 周亡 |
宋太祖朝
任次 | 姓名 | 差遣 | 籍贯 | 结衔 | 上任时间 | 离任时间 | 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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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昝居润 | 判开封府 | 檢校太保、宣徽南院使 | 建隆元年(960年)二月 | 建隆元年五月 | 移权知镇州 | |
2 | 吕余庆 | 权知开封府 | 幽州安次 | 给事中、端明殿学士 | 建隆元年五月 | 建隆元年十月 | 為東京副留守 |
3 | 吴廷祚 | 東京留守、判开封府 | 檢校太尉、枢密使、同平章事 | 建隆元年十月 | 建隆二年(961年)夏 | 雄武军节度使 | |
4 | 晋王赵光义 | 开封府尹 | 泰宁节度使、检校太尉、殿前都虞候、同平章事 | 建隆二年七月 | 开宝九年(976年)十月 | 皇帝 |
宋太宗朝
任次 | 姓名 | 差遣 | 籍贯 | 结衔 | 上任时间 | 离任时间 | 去向 |
---|---|---|---|---|---|---|---|
5 | 程羽 | 权知开封府 | 深州陆泽 | 给事中 | 开宝九年(976年)十月 | 移权知成都府 | |
6 | 齐王赵廷美 | 开封府尹 | 检校太尉、兼中书令、永兴军节度使 | 开宝九年十月 | 太平兴国七年(982年)三月 | 西京留守 | |
7 | 沈伦 | 判开封府 | 开封府太康 | 东京留守、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 | 太平兴国七年二月 | 太平兴国七年三月 | 仍为宰相 |
8 | 李符 | 权知开封府 | 襄州襄阳 | 右谏议大夫 | 太平兴国七年三月 | 太平兴国七年八月 | 贬权知春州 |
9 | 边珝 | 权知开封府 | 华州郑县 | 右谏议大夫 | 太平兴国七年八月 |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六月 | 卒 |
10 | 李穆 | 权知开封府 | 开封府阳武 | 中书舍人 |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六月 |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十一月 | 参知政事 |
11 | 刘保勋 | 权知开封府 | 河南府河南 | 右谏议大夫 |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十一月 | 雍熙二年(985年)二月 | 判大理寺 |
12 | 辛仲甫 | 权知开封府 | 汾州孝义 | 左谏议大夫 | 雍熙二年(985年)二月 | 雍熙二年(985年)十一月 | 御史中丞 |
13 | 王祐 | 权知开封府 | 大名府莘县 | 中书舍人 | 雍熙二年(985年)十一月 | 雍熙三年(986年) | 卒 |
14 | 许王赵元僖 | 开封府尹 | 兼侍中 | 雍熙三年(986年)十月 | 淳化三年(992年)十一月 | 卒 | |
15 | 魏庠 | 权知开封府 | 左谏议大夫 | 淳化三年(992年)十一月 | |||
16 | 张宏 | 权知开封府 | 青州益都 | 吏部侍郎 | 淳化四年(993年)二月 | 淳化五年(994年)九月 | 奉朝请 |
17 | 寿王赵元侃 | 开封府尹 → 判开封府 | 检校太傅、同平章事 → 皇太子 | 淳化五年(994年)九月 | 至道三年(997年)三月 | 皇帝 |
宋真宗朝
皆为权知开封府
- 毕士安(997年-998年)
- 宋白(998年-999年)
- 魏羽(999年-1000年)
- 钱若水(1000年-1000年)
- 温仲舒(1000年-1002年)
- 寇准(1002年-1003年)
- 陈恕(1003年-1004年)
- 梁颢(1004年-1004年)
- 陈省华(1004年-1004年)
- 张雍(1004年-1006年)
- 李濬(1006年-1009年)
- 周起(1009年-1010年)
- 孙仅(1010年-1012年)
- 刘综(1012年-1013年)
- 王曙(1013年-1015年)
- 慎从吉(1015年-1016年)
- 任中正(1016年-1016年)
- 乐黄目(1016年-1018年)
- 马元方(1018年-1020年)
- 王随(1020年-1020年)
- 呂夷簡 天禧四年(1020年)九月以刑部郎中權知開封府,后拜相,子公綽、公弼、公著、公孺、曾孫嘉問亦在其之後權知開封府。
宋仁宗朝
- 李谘(1022年-1022年)
- 薛田(1022年-1023年)
- 薛奎(1023年-1024年)
- 王臻(1024年-1026年)
- 陳堯咨 即《賣油翁》中的陳康肅公,天聖四年(1026年)三月以龍圖閣直學士權知開封府。
- 陳堯佐 堯咨次兄,1027年八月以樞密直學士代弟,此前其父陳省華亦於景德元年[1004]十月以光祿卿權知開封府。同時一門四父子,四進士兩狀元,三知開封府,時以爲榮。
- 章得象(1029年-1029年)
- 王博文(1029年-1030年)
- 钟离瑾(1030年-1030年)
- 徐奭(1030年-1030年)
- 寇瑊(1030年-1031年)
- 程琳(1031年-1033年)
- 程琳(1033年-1034年)
- 张若谷(1034年-1034年)
- 张观(1034年-1034年)
- 王博文(1034年-1035年)
- 盛度(1035年-1035年)权发遣
- 范仲淹 景佑二年(1035年)十一月以天章閣待制權知開封府,其內剛外和,決事如神,京師謠曰:“朝廷無憂有范君,京師無事有希文”。
- 张逸(1036年-1037年)
- 丁度(1037年-1038年)
- 李若谷(1038年-1039年)
- 胥偃(1039年-1040年)
- 郑戬(1040年-1040年)权发遣
- 郑戬(1040年-1041年)
- 杜衍(1041年-1041年)
- 晁宗悫(1041年-1041年)
- 吴遵路(1041年-1042年)
- 贾昌朝(1042年-1042年)
- 王拱辰(1042年-1043年)权发遣
- 郭稹(1043年-1043年)
- 王拱辰(1043年-1044年)
- 梁适(1044年-1044年)
- 李淑(1044年-1044年)
- 吴育(1044年-1045年)
- 杨日严(1045年-1046年)
- 张方平(1046年-1046年)
- □□(1046年-1046年)权发遣
- 杨察(1046年-1046年)
- 张存(1046年-1047年)
- 明镐(1047年-1047年)
- 杨伟(1047年-1048年)权发遣
- 杨察(1048年-1048年)
- 张尧佐(1048年-1049年)
- 钱明逸(1049年-1050年)
- 赵槩(1050年-1050年)权发遣
- 刘沆(1050年-1051年)
- 魏瓘(1051年-1051年)
- 李绚(1051年-1052年)
- 何中立(1052年-1053年)权发遣
- 吕公绰(1053年-1053年)
- 杨察(1053年-1054年)
- 吕公弼(1054年-1054年)
- 蔡襄 至和元年(1054年)七月以龍圖閣直學士權知開封府,蘇黃米蔡四大家中的“蔡”。
- 王素(1054年-1055年)
- 曾公亮(1055年-1056年)
- 王珪(1056年-1057年)权发遣
- 钱明遇(1057年-1057年)权发遣
- 包拯 嘉佑二年(1057年)三月以龍圖閣直學士權知開封府。立朝剛毅,權貴斂手,吏不敢欺。嘉佑三年(1058年)六月去職,任期一年零叁月,由歐陽修繼任。
- 欧阳修 嘉佑三年(1058年)六月以翰林學士知開封府,承包拯威嚴之後,簡易循理,京師亦治,人謂“包嚴歐寬”。
- 陈升之(1059年-1060年)
- 吴奎(1060年-1060年)
- 唐介(1060年-1061年)权发遣
- 傅求(1061年-1061年)权发遣
- 王素(1061年-1062年)
- 吴奎(1062年-1062年)
- 贾黯(1062年-1062年)
- 李参(1062年-1063年)权发遣
宋英宗朝
宋神宗朝
- 邵亢(1068年-1068年)
- 滕甫(1068年-1068年)權發遣
- 吕溱(1068年-1069年)
- 陈荐(1069年-1069年)權發遣
- 吕公著(1069年-1069年)
- 滕甫(1069年-1070年)
- 郑獬(1070年-1070年)
- 李肃之(1070年-1070年)
- 韩维(1070年-1072年)
- 陈荐(1072年-1072年)權發遣
- 刘庠(1072年-1072年)
- 元绛(1072年-1074年)
- 孙永(1074年-1075年)
- 韩缜(1075年-1076年)
- 杨绘(1076年-1076年)權發遣
- 李中师(1076年-1076年)權發遣
- 陈绎(1076年-1077年)權發遣
- 陈绎(1077年-1077年)
- 许将(1077年-1077年)權發遣
- 孙固(1077年-1078年)
- 苏颂(1078年-1079年)
- 许将(1078年-1078年)權發遣
- 许将(1078年-1079年)
- 钱藻(1079年-1079年)權發遣
- 钱藻(1079年-1079年)
- □□(1079年-1079年)權發遣
- 蔡延庆(1079年-1079年)
- 钱藻(1079年-1080年)
- 李清臣(1080年-1081年)權發遣
- 王安禮(1081年-1082年)王安石之弟,蘇軾下御史獄,獨安禮救之。元豐四年(1081年)十一月,以翰林學士權知開封府,論議明辨,事至立斷。未三月,三獄院及畿、赤十九邑,囚系皆空。
- 王存(1082年-1084年)
- 蹇周辅(1084年-1084年)
- 蔡京 元豐七年(1084年)十一月,以龍圖閣待制知開封府。
宋哲宗朝
- 吕大防(1084年-1085年)權發遣
- 钱勰(1085年-1085年)權發遣
- 谢景温(1085年-1085年)
- 钱勰(1086年-1087年)
- 吕公孺(1087年-1088年)
- 顾临(1088年-1089年)
- 王岩叟(1089年-1090年)
- 李之纯(1090年-1090年)權發遣
- 范百禄(1090年-1090年)
- 李之纯(1090年-1090年)
- 韩宗道(1090年-1091年)權發遣
- 韩宗道(1091年-1092年)
- 钱勰(1092年-1093年)
- 王钦臣(1093年-1094年)
- 王震(1094年-1095年)
- 范纯礼(1095年-1095年)權發遣
- 林希(1095年-1095年)權發遣
- 蒋之奇(1095年-1097年)
- 蒋之奇(1097年-1097年)權發遣
- 路昌衡(1097年-1098年)
- 吕嘉问(1098年-1099年)
- 吴居厚(1099年-1100年)
宋徽宗朝
- 范纯礼(1100年-1100年)權發遣
- 范纯礼(1100年-1100年)
- 宇文昌龄(1100年-1100年)權發遣
- 温益(1100年-1101年)權發遣
- 温益(1101年-1101年)
- 王觌(1101年-1101年)權發遣
- 温益(1101年-1101年)
- 温益(1101年-1101年)權發遣
- 郭知章(1101年-1101年)
- 宇文昌龄(1101年-1101年)權發遣
- 宇文昌龄(1101年-1101年)
- 谢文瓘(1101年-1102年)權發遣
- 吴居厚(1102年-1102年)
- 徐彦孚(1102年-1102年)權發遣
- 路昌衡(1102年-1102年)
- 吕嘉问(1102年-1103年)
- 吴栻(1103年-1105年)
- 王宁(1105年-1105年)
- 李孝寿(1105年-1106年)尹
- 宋乔年(1106年见[22])尹
- 时彦(1106年见,[23]在任数月[24]) 尹
- 林摅 (1107年见[25])尹
- 李孝寿 (1107年-1107年[26])尹
- 宋乔年(1107年-1108年[27]) 尹
- 李孝称(1108年-1109年[28]) 尹
- 许几 (1109年-1109年[29]) 尹
- 吴择仁 (1109年见)尹
- 李孝寿 (1111年-1112年[30])尹
- 李孝称 (1112年见[31])尹
- 王诏 (1113年见[32])尹
- 盛章 (111?年-1115年[33])尹
- 王革 (1115年-1116、1117年见)尹
- 盛章 (1118年、1119年见)尹
- 聂山(1119年-1120年) 尹
- 王鼎(1120年-1120年)尹
- 王革 (1122年见[34])尹
- 燕瑛 (1124年见[35])尹
- 蔡懋 (1124年-1124年[36])尹
- 燕瑛(1124年[37]-1125年[38]) 尹
- 蔡绍(1125年-1125年) 尹
- 定王赵桓(1125年-1125年)牧
宋钦宗朝
参考文献
-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
- 孫逢吉:《职官分纪》
- 马端临:《文献通考》
- 徐松:《宋會要輯稿》
- 汪藻:《靖康要录》
- 龔延明:《宋代官制辭典》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
- 朱玉龍:《五代十國方鎮年表》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
- 陈佳佳:《北宋开封府司法权研究》,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3月
- 王加固:《北宋东京开封府知府研究》,南昌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2015年4月
- 《北宋东京开封府知府研究》§4.4.2 离任后最高官职分析
-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六十九·熙宁八年十月己丑》:“朝廷比置权发遣之名,盖以本资序未有人才,遂于小官拔擢有才之人,以居此任。”
- 陸遊《渭南文集卷二十二·記皇太子親王尹京故事》:真宗皇帝自襄王為開封尹,至道元年,正東宮,議者謂尹有品秩,非太子所宜兼領,乃改判府事。
- 《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七·四》
- 黎靖德《朱子语类卷一百二十八·法制》:十一案,每日行谴钱谷税赋及刑狱诸般文书。
- 《宋会要辑稿·职官二七·六五》:召人借贷小儿钱物以出息,并吸收官可公用钱存储出息。
- 《職官分纪卷三十八·司錄參軍》:户、兵、法曹兼领所辖赤畿县出入事覆,及分季轮流与司录参军推勘诉讼公事。
- 《職官分纪卷三十八·司錄參軍》:掌议法、断刑,并与功曹参军事通掌检法。
-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十一·熙宁三年》:凡斗讼,杖六十已下情轻者得专决;及逋欠、婚姻两主面语对定,亦委理断。
- 《舊五代史卷二十三·劉鄩傳》:二年三月,鄩自莘引軍襲魏州,與晉王戰於故元城,王師敗績,鄩脫身南奔,自黎陽濟河至滑州。尋授滑州節度使,詔屯黎陽。
- 《舊五代史卷二十三·劉鄩傳》三年二月,晉王悉眾來攻黎陽,鄩拒之而退。及鄩歸闕,再授開封尹,領鎮南軍節度使。
- 《舊五代史卷二十三·劉鄩傳》其年,河朔失守,朝廷歸咎於鄩,鄩亦不自安,上表避位。九月,落平章事,授亳州團練使。
- 《舊五代史卷一百二十八·邊蔚傳》:“(周)太祖受命,復知開封府事,遷太常卿,後以足疾辭位。”具體時間疑為廣順元年一月到二月。
- 《舊五代史卷一百二十八·邊蔚傳》:“晉少帝嗣位,拜左散騎常侍,判廣晉府事,轉工部左右侍郎,再知開封府事。開運初,出為亳州防禦使。”開運二年五月以趙瑩代石重睿為開封尹,瑩可以履行開封尹職責,不需權知代理,故估計邊蔚應在此時不再擔任權知開封府。
- 《舊五代史卷一百三·漢隱帝下》在劉銖權知開封府後,李太后及郭威仍稱劉承勛為開封尹。
- 《舊五代史卷一百三·漢隱帝下·十一月丙子》:以宰臣蘇逢吉權知樞密院事,前青州劉銖權知開封府事,侍衛馬軍都指揮使李洪建判侍衛司事,內客省使閻晉卿權侍衛馬軍都指揮使。
- 《資治通鑒卷二百九十三·顯德三年九月丙午》
- 《資治通鑒卷二百九十二·顯德三年正月丙戌》
- 《資治通鑒卷二百九十三·顯德三年四月丙戌》
- 《資治通鑒卷二百九十三·顯德四年二月甲戌》
- 《資治通鑒卷二百九十三·顯德四年八月》
- 《宋會要輯稿·刑法四·八十七》:(崇宁五年)九月十四日,开封府尹宋乔年奏:“堪会今年五月十七日本府狱空”。
- 《宋會要輯稿·刑法四·八十六》:(崇宁)五年十月三日,开封尹时彦奏:“开封一岁内四次狱空,乞宣付史馆。”从之。
- 《宋史卷三百五十四·时彦传》:尹京数月,迁工部尚书,进吏部,卒。
- 《续资治通鉴卷九十·大观元年八月庚申》:(林)摅以开封尹与中丞余深杂治,得士民交关书疏数百,摅请悉焚荡以安反侧。
- 《宋史纪事本末》卷四十九:遣开封尹李孝寿鞫之,株连者千余人,强抑使承,死者甚众。
- 《宋會要輯稿·刑法六·二十二》:大观二年四月十三日开封尹宋乔年奏事。
- 《宋會要輯稿·礼三十八·六》:大观二年十二月一日……诏“宜差户部侍郎、权开封尹李孝称、侍中一员……”
- 汪藻《浮溪集卷二十六·户部尚书许公墓志铭》:会开封府李孝称领诏狱,以公摄尹事。
- 《宋史卷三百一十·李孝寿传》:政和初,拜刑部侍郎,复改开封尹。
- 《宋會要輯稿·食货六十九·六》:政和二年八月十九日及政和二年九月十三日均有权开封尹李孝称奏事。
- 《宋會要輯稿·仪制一〇·一八》:政和三年八月十日有中大夫、开封尹王诏奏事记载。
- 《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三十四·政和五年八月壬子》:开封尹盛章弹压兵匠,章罢,以王革代之,复以章为参详。
- 《宋會要輯稿·职官六十三·一〇》宣和四年二月四日有起复光禄大夫、行开封尹王革奏事。
- 《宋會要輯稿·职官六·五十九》:宣和六年二月七日,赐开封尹燕瑛进士出身兼侍读。
- 《宋史卷二十二·徽宗四》
- 《宋會要輯稿·职官五·一五》
- 《宋會要輯稿·职官六九·一七》
- 《建炎以來系年要录卷六·建炎元年六月乙酉》:龙图阁学士、知开封府宗泽为延康殿学士、开封尹、东京留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