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月姣
张月姣(1944年10月— ),女,吉林人,中国法学家。法学硕士,教授。毕业于乔治城大学法律中心和汉纳大学[1]。世界贸易组织常设上诉机构“七人小组”成员,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资深顾问,西非开发银行董事(已离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汕头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律与行政学院教授。
生平
张月姣在“文革”前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后被派赴法国留学。1968年获法国汉纳大学学士学位。回国后,张月姣进入在四川东方汽轮机厂工作;1972年,调入国家机械工业部技术经济研究所工作;其间曾赴罗马尼亚、法国、德国工作,精通英语、法语。1978年回国;先后在国家进出口委员会和国家外国投资委员会任职;其间曾被赴美国乔治登法学院、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学习,并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1982年至1984年间,张月姣曾在世界银行法律部担任法律顾问。回国后,她历任对外经济贸易部条约法律司副处长、处长、经济法副研究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等职。1985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1987年至1999年间,张月姣曾被选为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理事、国际发展法学院董事;并参与制订了“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商事合同通则”等。1990年,她升任对对外经贸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司长,是中国在国际经济法领域中的高级专家。在担任条约法律司司长期间,作为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代表、以及中国入关谈判的法律顾问,在吴仪领导下积极参与了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工作[2]。
1997年,53岁的张月姣再次赴美国求学,后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完成 JSD学业,并教授中国法律。自1998年起,张月姣一直在亚洲开发银行任职;历任助理法律总顾问、东亚局副局长、嵋公局副局长、上诉委员会主席、欧洲局局长等职;2005年1月,退休。不久,在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和商务部部长薄熙来的推荐下,张月姣又“披挂上阵”——出任中国在西非开发银行的首任董事(已于2007年卸任)[3];同时,她还是中国人民银行的参事[4]。
2007年11月27日,世界贸易组织通过任命,任命张月姣等四人,成为其常设上诉机构“七人小组”中的一员。四年的任期由2008年6月开始[5]。这使她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最高仲裁机构的首位中国籍“大法官”。自2012年6月,開始其另一四年的任期。
2012年获颁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荣誉院士荣衔。[6]
学术成就
张月姣曾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参与或主持起草过中国许多重要的涉及外经贸的法律法规。如,《民法通则》、《涉外经济合同法》、《公司法》、《外贸法》、《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
参考文献
- . cicc.court.gov.cn. [2023-0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15).
- . [2007-1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2-27).
- 央行行长周小川的西非特使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21世纪经济报道》 滕晓萌
- 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张月姣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新浪网财经
- WTO appoints four new Appellate Body member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世界贸易组织网站
- .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29).
- 张月姣 励德·爱思唯尔律师搜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