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曰韜
張曰韜(1486年—1524年),字席珍,號友松,福建興化府莆田縣黃石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張曰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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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河南道監察御史 | ||
籍貫 | 福建興化府莆田縣 | |
字號 | 字席珍,號友松 | |
出生 | 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十一月十九日 | |
逝世 | 嘉靖三年(1524年) | |
配偶 | 娶吴氏 | |
親屬 | 侄 張英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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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幼年好學,長大後聞名鄉里,曾與同學遊九鯉湖,題《九鯉湖》詩:“不識湖中景,今朝得勝游”。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福建鄉試第五十九名舉人,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三百十三名,三甲一百四十五名進士。禮部觀政,授常州府推官。當時江彬縱容其黨羽橫行州縣。曰韜立刻向巡按御史告狀[1]。
嘉靖二年(1523年),召試河南道監察御史[2]。三年(1524年)七月十二日,明世宗通知禮部,十六日為父母上冊文、祭告天地、宗廟、社稷,群臣嘩然。十五日,與毛玉、楊淮等二百二十九人相率伏哭左順門,被杖打,不久傷重而死。隆慶初年,追贈光祿寺少卿[3]。
参考文献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92):張曰韜,字席珍,莆田人。正德十二年進士。授常州推官。武宗南巡,江彬縱其黨橫行州縣。將抵常州,民爭欲亡匿。時知府暨武進知縣咸入覲,曰韜兼綰府縣印,召父老約曰:「彬黨至,若等力與格。」又釋囚徒,令與丐者各具瓦石待。已,彬黨果累騎來。父老直遮之境上,曰:「常州比歲災,物力大屈,無可啗若曹。府中惟一張推官,一錢不入,即欲具芻秣,亦無以辦。」言已,彬黨疑有他變,乃稍退,馳使告彬。曰韜即上書巡按御史言狀。御史東郊行部過常州,謂曰:「事迫矣,彬將以他事縛君。」命曰韜登己舟先發,自以小舟尾之。彬黨果大至,索曰韜,誤截御史舟。郊使嚴捕截舟者,而陰令緩之。其黨恐御史上聞,咸散去,曰韜遂免。彬亦戒其黨毋擾,由是常以南諸府得安。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十七》:嘉靖二年五月,選授行人鄧顯麟、譚纘、郭希愈、楊瑞、劉謙亨、訴中王文、張曰韜、知縣陳逅、逋鈜、陳相、杜民表、張濂、徐錦、進士仲選、王璜、葉奇俱試監察御史;逅顯麒浙江道、曰韜河南道、纘江西道、鈜相湖廣道、民表瑞雲南道、希愈貴州道、濂山西道、謙亨山東道、璜陝西道、奇廣西道、文南京浙江道、錦南京廣東道、選南京廣西道。
-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192):世宗即位,召為御史。楊廷和等之爭織造也,曰韜亦上言:「陛下既稱閣臣所奏惟愛主惜民,是明知織造之害矣。既知之,而猶不已,實由信任大臣弗專,而羣小為政也。自古未有羣小蒙蔽於內,而大臣能盡忠於外者。崔文輩二三小人嘗濁亂先朝,今復蒙惑聖衷,竊弄威福。陛下奈何任其逞私,不早加斥逐哉?臣聞織造一官,行金數萬方得之。既營之以重貲,而欲其不責償於下,此必無之事也。」帝不能用。席書以中旨拜尚書,曰韜與同官胡瓊各抗疏力爭。既受杖,猶占疏劾奸人陳洸罪。未幾,竟死。隆慶初,追贈光祿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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