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有貞
徐有貞(1407年—1472年),初名珵,字元玉,南直隸吳縣(今江蘇蘇州)人,順天府宛平縣籍。明朝政治人物,宣德年间進士出身。景泰末年,在英宗復辟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官至內閣首輔。
徐有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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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華蓋殿大學士加兵部尚書銜 | ||
爵位 | 武功伯 | |
籍貫 | 南直隸蘇州府吳縣 順天府宛平縣籍 | |
族裔 | 漢族 | |
原名 | 徐珵 | |
字號 | 字元玉 | |
出生 | 永樂五年(1407年) 南直隸蘇州府吳縣 | |
逝世 | 成化八年(1472年) 南直隸蘇州府吳縣 | |
親屬 | 祝允明(外孫)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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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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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入仕
徐有貞本名徐珵,少時居於京師(今北京市),從吳訥遊。他精研經世濟民之學,喜好追求功名,於天文、地理、兵法、水利、陰陽、方術之書,無不諳究。明宣宗宣德四年(1429年),以宛平籍舉順天鄉試。宣德八年(1433年)成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授編修。
明英宗正統七年(1442年),徐珵見天下承平日久,武備逐漸廢弛,深感憂慮,遂疏陳兵政五事。英宗雖然稱讚,卻不採納。正統十二年(1447年),升侍講。正統十四年(1449年)秋,火星入南斗,徐珵認為此是不祥之兆,私下對友人劉溥說:「禍不遠矣!」不久,明軍在土木堡之變中大敗,英宗被瓦剌俘虜,隨行官員戰死無數,京師震動,群臣束手無策。皇弟郕王朱祁鈺監國,命群臣商議戰守事宜。徐珵稱其夜觀星象,天命以去,只有南遷才能避禍。兵部侍郎聽後高聲厲喝道:「言南遷者,可斬也。京師天下根本,一動則大事去矣,獨不見宋南渡事乎!」徐珵大為沮喪,不敢再言。郕王聽後稱是,留守策略始定,而徐珵因此懷恨在心,并埋下助英宗復辟後陷害謙之伏線[1][2]。
改名
郕王繼位,是為景帝。徐珵行監察御史職權,前往彰德府募兵,瓦剌退兵後召還,仍任故官,因為建議南遷之事,常被朝廷官員恥笑,長久不得升遷。徐珵討好陳循,尋找機會贈其玉帶,並說自己以星術預見到陳循將要高升。不久陳循果然加少保銜,大喜,因此多次推薦徐珵。當時,人事大多由定奪,徐珵拉攏于謙門人遊說,請求擔任國子監祭酒。謙果然向景帝進言,景帝稱:「此議南遷徐珵邪?為人傾危,將壞諸生心術。」徐珵不知于謙進言之事,反而以為被其阻撓,於是怨恨更深。陳循則勸徐珵改名,徐珵由此更名徐有貞[3]。
景泰三年(1452年),徐有貞升任右諭德。當時黃河在沙灣決口已有七年,前後治理者均無功而返。朝廷共舉徐有貞治理,於是拔擢為左僉都御史,前往治河。徐有貞來到張秋,建議置水門、開支河、浚運河,三個月內完工。其渠為廣濟渠、閘為通源閘。景泰七年(1456年),山東再次發洪水,河提多有損壞,唯獨徐有貞所構建的築建無損。之後其抵達濟寧,構建減水閘,修建完成水閘,水患亦平。隨後還朝,進左副都御史[4][5]。
奪門
景泰八年(1457年),景帝病重,石亨、張輒等謀劃迎立英宗,并與太常寺卿許彬商議。許彬稱老,但舉薦徐有貞。當夜,石亨即趕往徐有貞家,幾人商議計策后,毀墻進入南城,迎接明英宗,最終攻入東華門。此為奪門之變[6]。
巔峰
明英宗復位,即日命徐有貞兼任學士,并入內閣,參預機務。此日加封兵部尚書,后封武功伯兼華蓋殿大學士,掌管文淵閣,祿千一百石,世錦衣指揮使,給誥券。隨後,徐有貞急於陷害于謙、王文[7]。英宗以于謙對國家有功,不忍心殺他,徐有貞奏道:「不殺于謙,此舉為無名。」遂以「意欲」謀逆罪處死,其子于冕充軍,發戍山西龍門,其妻張氏發戍山海關。[8]
身敗
徐有貞得志后,想法逐漸與曹吉祥、石亨相左,亦微言二人貪橫之狀。當時御史楊瑄奏劾石亨、曹吉祥侵占民田,英宗問徐有貞及李賢,兩人均對奏。石亨、曹吉祥大為怨恨,當時英宗常常與徐有貞私下議事,曹吉祥命屬下偷偷竊聽得到,故意洩露給英宗。英宗驚訝,詢問原因,曹吉祥謊稱為徐有貞告訴,并稱外間具知。英宗從此疏遠徐有貞。恰逢御史張鵬等欲彈劾石亨罪,奏摺未上,而給事中王鉉洩露給石亨、曹吉祥。兩人於是在英宗面前哭訴,稱此舉為內閣操作。於是,眾御史下獄,并逮捕徐有貞、李賢等人。之後英宗悔悟,釋放徐有貞,貶為廣東參政[9]。徐有貞雖被貶,石亨仍感遺憾,意圖殺之。命人投匿名書,在德州逮捕并下詔獄。后恰逢承天門火災,石亨、曹吉祥擔心他又會被釋放,繼續對英宗讒言稱其謀反。英宗命下刑部,刑部侍郎劉廣衡等奏當棄市,后改詔徙金齒衛為民[10]。
著作
著有《武功集》。
註釋
- 《明史》(卷171):徐有貞,字元玉,初名珵,吳人。宣德八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為人短小精悍,多智數,喜功名。凡天官、地理、兵法、水利、陰陽方術之書,無不諳究。時承平既久,邊備俞惰,而西南用兵不息,珵以為憂。正統七年疏陳兵政五事,帝善之而不能用。十二年進侍講。十四年秋,熒惑入南斗。呈私語友人劉溥曰「禍不遠矣」,亟命妻子南還。及土木難作,郕王召廷臣問計。珵大言曰:「驗之星象,稽之曆數,天命已去,惟南遷可以紓難。」太監金英叱之,胡濙、陳循咸執不可。兵部侍郎于謙曰:「言南遷者,可斬也。」珵大沮,不敢復言。
- 《明史》(卷170):「郕王監國,命群臣議戰守。侍講徐珵言星像有變,當南遷。謙厲聲曰:「言南遷者,可斬也。京師天下根本,一動則大事去矣,獨不見宋南渡事乎!」王是其言,守議乃定。」
- 《明史》(卷171):景帝即位,遣科道官十五人募兵於外,呈行監察御史事,往彰德。寇退,召還,仍故官。珵急於進取,自創南遷議為內廷訕笑,久不得遷。因遺陳循玉帶,且用星術,言「公帶將玉矣。」無何,循果加少保,大喜,因屢薦之。而是時用人多決於少保于謙。珵屬謙門下士遊說,求國子祭酒。謙為言於帝,帝曰:「此議南遷徐珵邪?為人傾危,將壞諸生心術。」珵不知謙之薦之也,以為沮己,深怨謙。循勸呈改名,因名有貞。
- 《明史》(卷171):景泰三年遷右諭德。河決沙灣七載,前後治者皆無功。廷臣共舉有貞,乃擢左僉都御史,治之。至張秋,相度水勢,條上三策:一置水門,一開支河,一浚運河。議既定,督漕都御史王竑以漕渠淤淺滯運艘,請急塞決口。帝敕有貞如軏議。有貞守便宜。言:「臨清河淺,舊矣,非因決口未塞也。漕臣但知塞決口為急,不知秋冬雖塞,來春必復決,徒勞無益。臣不敢邀近功。」詔從其言。有貞於是大集民夫,躬親督率,治渠建閘,起張秋以接河、沁。河流之旁出不順者,為九堰障之。更築大堰,楗以水門,閱五百五十五日而工成。名其渠曰「廣濟」,閘曰「通源」。方工之未成也,帝以轉漕為急,工部尚書江淵等請遣中書偕文武大臣督京軍五萬人往助役,期三月畢工。有貞言:「京軍一出,日費不貲,遇漲則束手坐視,無所施力。今泄口已合,決堤已堅,但用沿河民夫,自足集事。」議遂寢。事竣,召還,佐院事。帝厚勞之。復出巡視漕河。濟守十三州縣河夫多負官馬及他雜辦,所司趣之亟,有貞為言免之。七年秋,山東大水,河堤多壞,惟有貞所築如故。有貞乃修舊堤決口,自臨清抵濟寧,各置減水閘,水患悉平。還朝,帝召見,獎勞有加,進左副都御史。
- 明·杨循吉,《吴邑志》(卷十·人物传四):徐有贞,元玉,世为邑人。幼从父震以闾右徙京师。性颖出,受业祭酒胡俨。宣德 八年进士登科,预选翰林为庶吉士,其数上视列宿。宣宗御便殿,悉召试之,擢第 一,即日授编修官。正统元年,预修实录,书成,升修撰。九年,绩满,升侍讲。 尝奉命修玉牒、五伦君鉴等书,充纂修官。正统十四年,胡虏入寇,假监察御史分 守河南彰德府,得民兵数万人,虏退,召还复侍讲。景泰元年,选充经筵讲官。明 年,升左春坊左谕德,仍兼侍讲。时河决,山东张秋冲开堤岸三百里,饟道阻绝。 有诏朝堂举能治者,有贞请行。四年,特升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命督军民夫三十万 修筑。至则作渠,起张秋,至卫沁,凡河流傍出者堰之,凡作堰九,长袤皆至万 丈,障水北归漕河,于是始筑其缺,作水门、大堰、虹堤,交相扞御,比三年乃 成。以功升左副都御史,掌堂事。八年正月十七日,英皇复辟,有贞以翊戴功升兵 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掌内阁事。二月,持节立东宫,升右柱国。俄进推诚宣力守 正文臣,特进光禄大夫柱国武功伯,食禄一千一百石,赐劵子孙世袭。指挥使兼华 盖殿大学士,掌阁事如故。有贞尝举侍郎一人同管事,其人反忌之,结奸臣曹钦、 石亨等中以飞语,下狱,寻被赦旨,出为广东左参政。出数日,复以匿名书逮还, 又再下狱,讯三日,无实状,乃得编置金齿为民。居三年,上益轸念,特命户部移 文还其家。宪宗践祚,覃恩复冠带。又九年为成化八年秋卒,年六十六。有贞文词 敏赡,善书,好谈论。其学无所不窥,号称博闻。所著有《史断》、《文集》。葬玉遮 山下。
- 《明史》(卷171):八年正月,景帝不豫。石亨、張輒等謀迎上皇,以告太常卿許彬。彬曰:「此不世功也。彬老矣,無能為。徐元玉善奇策,盍與圖之。」亨即夜至有貞家。聞之,大喜,曰:「須令南城知此意。」軏曰:「陰達之矣。」令太監曹吉祥入白太后。辛巳夜,諸人復會有貞所。有貞升屋覽乾象,亟下曰:「時至矣,勿失。」時方有邊警,有貞令軏詭言備非常,勒兵入大內。亨掌門鑰,夜四鼓,開長安門納之。既入,復閉以遏外兵。時天色晦冥,亨、軏皆惶惑,謂有貞曰:「事當濟否?」有貞大言「必濟」,趣之行。既薄南城,門錮,毀墻以入。上皇燈下獨出問故,有貞等俯伏請登位,乃呼進輿。兵士惶懼不能舉,有貞率諸人助挽以行。星月忽開朗,上皇各問諸人姓名。至東華門,門者拒弗納,上皇曰「朕太上皇帝也」,遂反走。乃升奉天門,有貞等常服謁賀,呼「萬歲」。
- 《明史》(卷171):景帝明當視朝,群臣咸待漏闕下。忽聞殿中呼噪聲,方驚愕。俄諸門畢啟,有貞出號於眾曰:「太上皇帝復位矣!」趣入賀。即日命有貞兼學士,入內閣,參預機務。明日加兵部尚書。有貞謂亨曰:「願得冠側註從兄後。」亨為言於帝,封武功伯兼華蓋殿大學士,掌文淵閣事,賜號「奉天翊衛推誠宣力守正文臣」,祿千一百石,世錦衣指揮使,給誥券。有貞遂誣少保于謙、大學士王文,殺之。內閣諸臣斥遂略盡。陳循素有德於有貞,亦弗救也。事權盡歸有貞,中外咸側目。而有貞愈益發舒,進見無時,帝亦傾心委任。
- 《明史》(卷170):文不勝誣,辯之疾,謙笑曰:「亨等意耳,辯何益?」奏上,英宗尚猶豫曰:「于謙實有功。」有貞進曰:「不殺于謙,此舉為無名。」帝意遂決。丙戌改元天順,丁亥棄謙市,籍其家,家戍邊。
- 《明史》(卷171):有貞既得志,則思自異於曹、石。窺帝於二人不能無厭色,乃稍稍裁之,且微言其貪橫狀,帝亦為之動。御史楊瑄奏劾亨、吉祥侵占民田。帝問有貞及李賢,皆對如瑄奏。有詔獎瑄。亨、吉祥大怨恨,日夜謀構有貞。帝方眷有貞,時屏人密語。吉祥令小豎竊聽得之,故泄之帝。帝驚問曰:「安所受此語?」對曰:「受之有貞,某日語某事,外間無弗聞。」帝自是疏有貞。會御史張鵬等欲糾亨他罪,未上,而給事中王鉉泄之亨、吉祥。二人乃泣訴於帝,謂內閣實主之。遂下諸御史獄,並逮繫有貞及李賢。忽雷雹交作,大風折木。帝憾悟,重違亨意,乃釋有貞出為廣東參政。
- 《明史》(卷171):亨等憾未已,必欲殺之。令人投匿名書,指斥乘輿,有貞怨望,使其客馬士權者為之。遂追執有貞於德州,並士權下詔獄,榜治無驗。會承天門災,肆赦。亨、吉祥慮有貞見釋,言於帝曰:「有貞自撰武功伯券辭『纘禹成功』,又自擇封邑武功。禹受禪為帝,武功者曹操始封也。有貞志圖非望。」帝出以示法司,刑部侍郎劉廣衡等奏當棄市。詔徙金齒為民。
- 《明史》(卷171):亨敗,帝從容謂李賢、王翺曰:「徐有貞何大罪?為石亨輩所陷耳。其釋歸田。」成化初,復冠帶閑住。有貞既釋歸,猶冀帝復召,時時仰觀天象,謂將星在吳,益自負。常以鐵鞭自隨,數起舞。及聞韓雍征兩廣有功,乃擲鞭太息曰:「孺子亦應天象邪?」遂放浪山水間,十余年乃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