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子 (彰化縣)
歷史
台灣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挖子地區為一街庄,稱為「挖仔庄」,隸屬於二林上堡。該庄昔日東北隔濁水溪主流(今舊濁水溪)與浸水庄、田中央庄相望,東南邊及南邊為塗仔崙庄,西邊及西北邊為萬興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該庄隸屬於彰化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改隸屬於臺中廳。1920年(大正九年),該庄改制並雅化為「挖子」大字,隸屬於臺中州北斗郡二林庄[2]。1937年,二林庄升格為二林街。
河道變遷
往昔濁水溪出山區行至二水、林內附近後,分成四股水路。1898年(清光緒二十四年)濁水溪南岸支流清水溪上游草嶺潭潰決,洪水排入北路分流,令其成為濁水溪下游的主流。[3]在1904年出版的《臺灣堡圖》上,該分流即標示「濁水溪」,而流經西螺的分流則標示「西螺溪」。
濁水溪水系的治理於日治時期的1911年即已開始,濁水溪下游平原發生大洪水後,日人成立「濁水溪治水工事事務所」,分三期進行整治工作[4],台鐵縱貫線通車後,為了保護鐵路,在二水鐵路橋上下游兩岸興建堤防,將原來分流四散的河道截堵成現在流經西螺的濁水溪樣貌[5]。原有北路分流成為排水渠道,改稱舊濁水溪;因於福興鄉麥嶼厝出海,故又稱「麥嶼厝溪」[6]。到了1926年,濁水溪下游主流明顯地幾乎都集中到今天的濁水溪(西螺溪)流路,其他分流流量明顯萎縮[7]。
交通
縣道148號(二溪路、興南路、二溪路七段)是王功至草屯的道路,大致以大角度的V字形經過挖子地區中部,往西北可前往萬興、草湖、王功等地,往東北轉東可前往溪湖、員林、草屯等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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