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
发展过程
萌芽阶段(古希腊、古罗马到英国内战之前)
教育学作为一种思想和想象,零星记载于当时的思想家、哲学家的言论和著作中,如柏拉图的《理想国》,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昆体良的《雄辩术原理》、中国战国时期的《学记》、《论语》和《孟子》、韩愈的《师说》。也常见于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许多思想家们的哲学、社会学论著中。
创立阶段(17至18世纪)
1623年,弗兰西斯·培根发表《学术的进展》[1],首次把教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从其他科学中分离出来。1632年约翰·阿摩司·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出版,标志着教育学成为了一门独立学科。
还有一些思想家以自然主义为指导,对教育思想、内容、方法等都有较为丰富的论述,如约翰·洛克的《教育漫话》,卢梭的《爱弥尔》等。
科学教育学阶段(18世纪末到19世纪上半叶)
18世纪末,教育学以哲学、心理学、伦理学为基础,形成初步理论,并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出现在大学讲台上。伊曼努尔·康德,是最早在大学里讲授教育学的学者之一。他明确提出教育的方法必须成为一门科学。1806年,约翰·弗里德里希·赫尔巴特发表《普通教育学》,标志着科学教育学的建立。
参考文献
- William Ludlam (1785), The Rudiments of Mathematics, Cambri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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