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羣
文羣(1884年3月10日—1969年3月5日),字紹榮,號詔雲,筆名召生、章貢,江西萍鄉县城花庙前人,江西議會的合羣社主要成員之一。學部試驗取法政科舉人[1]。
文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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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出生 | 江西省萍鄉縣 | 1884年3月10日(光緒十年甲申二月十七日午時)
逝世 | 台北 | 1969年3月5日
墓地 | ? |
配偶 | 黃譽珍、潘煥亭 |
父母 | 光緒十八年壬辰科進士文緝熙 |
生平[2][3]
十二歲其父光緒十八年壬辰科進士文緝熙病逝,由其岳父黃適庵教養,迄光緒二十八年,均居住黃家,由黃氏延師課讀,三十年,人江西高等學堂。同年冬,江西舉行留日學生考試,文氏應試錄取。翌年夏赴日本;九月,入早稻田大學清國留學生部補習日語,一年結業。三十二年秋,入日本中央大學經濟科。
1905年,文羣東渡日本留學,初入早稻田大学,后转入中央大学研读经济,其間加入同盟會擔任革命雜志《江西》的主編職務。於1911年從日本中央大學畢業。
1911年10月底,文羣回贛參與策劃江西獨立事宜。辛亥革命成功之後,出任临时参议院江西省议员,參與了《臨時約法》的制訂工作,隨後當選國會眾議院議員。二次革命時期參與討袁行動,革命失敗後逃亡日本。
1916年返國出任北洋政府的農商部次長,次年代理總長。民國9年,任中華民國軍政府財政次長。1924年,為响應江西「贛人治贛」的主張,返昌出任江西財政廳長。1931年任江西省政府委員。1933年,調任國民政府南昌行營第二廳第二組組長,負責「剿匪」工作。1935年任全國經濟委員會合戰事業委員會委員。1938年8月任國民政府內政部禁煙委員會委員。1936年9月至1945年11月任江西省財政廳長。抗戰勝利后,調任東北行轅財政處長。1948年10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員。1949年。隨國民政府遷往臺灣,民國44年前往美國考察一年;1969年冬逝于台北。
参考文献
- 『文羣,年28歲,江西人。習法政科,其陳為騏等四十七名本屆考試列優等,其阮福田等二百四十名本屆考試列中等,其高仲和一名上屆考試列中等,均擬請旨賞給法政科舉人。「溥偉等為請分別給予遊學畢業生出身以示獎勵事摺」,宣統三年九月初六日。』《歷史檔案》1997年第4期
- 《傳記文學》第三十七卷第三期;《民國人物小傳》第4冊
- 「文群字紹榮號詔雲,南昌高等師範學堂畢業,經江西巡撫胡考送日本早稻田大學予科畢業,後考入中央大學經濟科,畢業後應學部試驗取授法政科舉人,民國任江西軍政府交涉司總務科科長,南京臨時政府參議院議員,參與制定約法。調和南北遷移政府諸大政,就江西都督府法律顧問聘,旋當選民國第一次眾議院議員,二年秋國會遭袁解散避難日本,親友勸降義不屈,五年春返國參與護國軍任軍務院秘書外交局局長,就雲南廣西浙江都督府顧問聘,簡任農商部次長,敘列二等,授予三等嘉禾章,代理農商總長,兼任總統府秘書,總統府咨議,八年赴廣東參與護法軍,任南方軍政府高等顧閩,旋任軍政府財政部次長,代理部務兼粵桂滇黔川閩贛八省鐵路參贊,充南軍政府代表,赴北京議和,事後就北京國務院顧問聘,兼總統府咨議,簡放江西財政廳長,晉授二等寶光嘉禾章,著述待刊,生於光緒十年甲申二月十七日午時。」。《萍鄉文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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