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郡 (越南)
新平郡(越南语:/[1])是越南胡志明市下辖的一个郡。面积22平方公里,2019年总人口474000人。
新平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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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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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平郡在胡志明市的位置 | |
![]() ![]() 新平郡 新平郡在越南的位置 | |
坐标:10°47′34″N 106°39′12″E | |
国家 | ![]() |
直辖市 | 胡志明市 |
行政区划 | 15坊 |
面积 | |
• 总计 | 22 平方公里(8 平方英里) |
人口(2019年) | |
• 總計 | 474,000人 |
• 密度 | 21,545人/平方公里(55,802人/平方英里) |
时区 | 越南标准时间(UTC+7) |
網站 | 新平郡电子信息门户网站 |
历史
1976年5月20日,西贡-嘉定市革命人民委员会将新山和郡和新山二郡合并为新平郡,并重新划分下辖各坊为第一坊、第二坊、第三坊、第四坊、第五坊、第六坊、第七坊、第八坊、第九坊、第十坊、第十一坊、第十二坊、第十三坊、第十四坊、第十五坊、第十六坊、第十七坊、第十八坊、第十九坊、第二十坊、第二十一坊、第二十二坊、第二十三坊、第二十四坊、第二十五坊、第二十六坊、第二十七坊、第二十八坊28坊。
1976年7月2日,越南正式统一,西贡-嘉定市更名为胡志明市[2]。新平郡随之划归胡志明市管辖。
1977年6月22日,撤销第二十七坊和第二十八坊,就近并入临近各坊。
1988年8月27日,第五坊部分区域划归第四坊管辖,第五区庯、第六区庯划归第二坊管辖,第八坊并入第五坊,第十九坊部分区域划归第十八坊、第二十坊管辖,第二十一坊并入第十九坊,第二十二坊部分区域划归第十一坊、第十三坊管辖,第二十二坊剩余区域和第二十三坊合并为第十坊,第二十六坊部分区域和第二十四坊合并为第九坊,第二十六坊剩余区域和第二十五坊合并为第八坊,第七坊并入第六坊,第二坊部分区域和原第九坊、原第十坊合并为第三坊[3]。
2003年11月5日,以第十六坊、第十七坊、第十八坊、第十九坊、第二十坊5坊和第十四坊、第十五坊部分区域析置新富郡;第十三坊部分区域划归第十一坊、第十二坊和第十四坊管辖,第十四坊部分区域划归第十三坊管辖[4]。
行政区划
新平郡下辖15坊,郡人民委员会位于第十四坊。
- 第一坊(Phường 1)
- 第二坊(Phường 2)
- 第三坊(Phường 3)
- 第四坊(Phường 4)
- 第五坊(Phường 5)
- 第六坊(Phường 6)
- 第七坊(Phường 7)
- 第八坊(Phường 8)
- 第九坊(Phường 9)
- 第十坊(Phường 10)
- 第十一坊(Phường 11)
- 第十二坊(Phường 12)
- 第十三坊(Phường 13)
- 第十四坊(Phường 14)
- 第十五坊(Phường 15)
经济
新平郡经济活动以商业、工业为主。
交通
新山一国际机场坐落在新平郡。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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