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通行
易通行(英語:)是運輸署旗下[1],由快易通營運的不停車繳費系統。此系統為於2023年5月7日起陸續於香港各隧道的收費站投入使用。[2]
設立此系統的目的為取代傳統「人手收費亭」及「快易通」行車道。即隧道實施「易通行」後,其收費廣場及所有收費亭將會停用並移除。[3]
歷史
早期歷史
易通行的歷史最早可以追溯至1980年代。香港政府於1983年至1985年率先試行電子道路收費制度,並取得積極成果,但在真正推行電子道路收費時,卻因公眾反對而失敗。[4]
1992年6月,駕易通將自動道路繳費系統引進香港,並首先在香港仔隧道進行試驗,後拓展至多條隧道。
1995年,易通咭獨自發展了另一套自動道路繳費系統,並於翌年5月安裝在大老山隧道進行試驗。由於兩套系統彼此不兼容,使駕駛者倍感不便。運輸署其後於1998年將易通咭與駕易通合併,並易名為快易通。
「不停車繳費」建議及立法
2017年12月,政府公布的《香港智慧城市藍圖》所述:智慧出行是打造香港成為智慧城市的重要一環。政府擬推行的其中一項主要智慧出行措施,是開發應用車內感應器,讓駕駛者無須在收費亭停車亦可繳交隧道費。據政府當局表示,不停車繳費系統讓車輛更有效率地繳費,避免因車輛須在收費亭停車以人手繳費而阻礙交通。
2019年1月,運輸署於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中建議於2021年底率先於將軍澳-藍田隧道使用不停車繳費系統[5]。但是,政府在2019年10月16日發表的施政報告當中[6],宣佈將軍澳-藍田隧道通車時將不會收費。其後,有關收費系統的招標工作亦因而腰斬。
2021年3月19日,政府在憲報刊登《2021年不停車繳費(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並提交立法會首讀和二讀。及後在2021年6月23日,立法會三讀通過條例草案。
投入服務
2023年5月7日,該系統於青沙公路投入服務,取代青沙公路的收費站。[7]
2023年7月23日,該系統於紅磡海底隧道投入服務。
2023年8月6日,該系統於西區海底隧道投入服務。
2023年8月27日,該系統於東區海底隧道投入服務。
2023年11月26日,該系統於大老山隧道投入服務。
2023年12月24日,該系統於香港仔隧道投入服務。
系統
每條隧道每個方向均有2組監察系統,可以錄影,掃描,偵測及識別。
服務道路
開始日期[9] | 收費隧道/公路 | 收費感應器安裝位置 | 備註 |
---|---|---|---|
2023年5月7日 | 青沙公路 | 來回方向:尖山隧道九龍出入口對出來回各兩組架空標誌架 | [7] |
2023年5月21日 | 城門隧道 |
荃灣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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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2023年5月28日 | 獅子山隧道 |
九龍方向:沙田入口對出,行政大樓旁之兩組架空標誌架(路政署結構編號:Nsn1A及Nsn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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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3日 | 紅磡海底隧道 |
來回方向:九龍出入口上方天花(半露天部份前後各一組) |
[10] |
2023年8月6日 | 西區海底隧道 |
港島方向:九龍入口外之兩組架空標誌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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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23年8月27日 | 東區海底隧道 |
港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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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23年11月26日 | 大老山隧道 |
九龍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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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23年12月24日 | 香港仔隧道 |
黃竹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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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025年政府接收其擁有權後 | 大欖隧道 | 尚未安裝 |
運作
易通行服務分為兩部分,分別是「易通行收費系統」和「繳費貼」。繳費貼需貼在車輛擋風玻璃,會通過無線射頻識別技術(RFID)同自動車牌識別技術,系統會讀取繳費貼的資料或擷取車輛的車牌影像,並自動辨識車輛登記號碼,然後自動在預設的繳費戶口中扣除隧道費。如果車主未有使用「易通行」,當車輛經過收費隧道的時候,系統會辨別車牌號碼,車主需於14個工作日內補交隧道費。[15]
「繳費貼」分為「車輛貼」及「車種貼」。「車輛貼」儲存繳費貼識別號碼及經處理的車輛識別號碼,登記車主、車輛行駛許可證或試車牌照的持有人,可向運輸署牌照事務處申請「車輛貼」;而「車種貼」以儲值形式使用,需自己到指定地點購買。
政府提醒車主,凡不繳交隧道費,除了罰款HK$5,000(以每程計),其有關登記車輛的行車證將不獲續期。有關案件也可能交予法庭處理。
問題
易通行推出以來投訴聲音不斷,運輸署更接獲五宗俗稱「影子車牌」的投訴電話。在2023年5月7日,有車主發現即使未有駕駛通過青沙管制區,卻接獲通知帳戶被扣除費用。[16]到同年7月紅隧實施不停車繳費「易通行」,的士車行車主協會會長指在紅隧讀取「司機卡」情況沒有顯著改善,車隊失敗率達至約15.6%,[17]
2023年8月4日,有車主在社交媒體上分享長文,表示自己在政府推出易通行後已經即時向運輸署申請首次免費的「車輛貼」,不過一直未有收到申請戶口時的驗證碼。近日更發現原本HK$100元的隧道費,突然被收到追款信件,被要求繳交近HK$7,000罰款,而他向客戶服務求助後和考慮上庭也討不回公道下,只能「跟程序繳交罰款」。[18]
參考文獻
- . esearch.ipd.gov.hk.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知識產權署. [2023-05-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7).
- . Hong Kong's Information Services Department. [2023-05-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1) (中文(香港)).
- . www.hketoll.gov.hk. [2023-05-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7).
- Hau, Timothy D. (PDF). 香港. 1990 [2023-05-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5-07).
- (PDF). 香港特別行政區運輸署. 2019 [2023-05-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11-02).
- 林鄭月娥. (PDF). 香港: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2019: 19–20 [2023-05-07].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11-02).
- . www.info.gov.hk. [2023-05-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07).
- . www.info.gov.hk. [2023-05-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7).
- 為實施當日清晨5:00起,於實施當日4:00-5:00,有關收費隧道會全線封閉作準備
- . 政府公報. [2023-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05).
- . [2023-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18).
- . 政府公報. [2023-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27).
- . 政府公報. [2023-1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15).
- . 政府公報. [2023-1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1-18).
- . [2023-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05).
- . 香港01. 2023-05-10 [2023-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04).
- . 香港01. 2023-07-21 [2023-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04).
- . 香港01. 2023-08-04 [2023-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