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櫻
生平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登進士,授工部主事[1]。天啟年間,升任工部郎中;次年改常州府知府[2]。天啟七年,升浙江右參政[3]。崇禎元年,授福建按察副使[4]。崇禎四年,升福建按察使、同年改福建參政[5]。崇禎十年,改湖廣按察使、后再改山東右布政使。崇禎十四年,以右副都御史銜任登萊巡撫[6]。次年,改南京工部右侍郎。之後歷任兵部侍郎、薊遼總督。明亡后,任南明隆武朝的工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太子太保,后改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永曆五年(1651年),大清國張學聖、馬得功乘虛襲廈門,“時曾櫻在城中,或邀之遁,櫻曰:此一塊清淨土,正吾死所,豈復泛海求活耶!遂自縊。時(農曆)二月三十日也。門人阮旻錫、陳泰等冒險出其尸,鄉紳王忠孝殮之,殯於金門。”(引自夏琳《海紀輯要》或《閩海紀要》)
参考文献
- 明實錄:熹宗實錄 ,9卷
- 明實錄附錄:明熹宗七年督察院實錄 ,6卷
- 明實錄附錄:崇禎長編 ,2卷
- 明實錄附錄:崇禎長編 ,6卷
- 明實錄附錄:崇禎長編 ,54卷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34114號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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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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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何應瑞 |
明朝常州府知府 1622年-1628年 |
繼任: 郭廣 |
前任: 徐人龍 |
明朝登萊巡撫 1641年-1642年 |
繼任: 曾化龍 |
前任: 張肯堂 |
南明吏部尚書 1645年-1646年 (署) |
繼任: 瞿式耜 (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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