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當淴
生平
弘治十年(1497年)八月,獲賜名當淴[3]。弘治十六年(1503年)十二月,封館陶王[4]。
嘉靖元年(1522年)十月,朱當淴因招集兇惡之徒毆死平民,被削去祿米的三分之一,並受到明世宗的降敕切責,其長史盧銳等人也被治罪[5]。
参考资料
- 《魯莊王壙志》、《明實錄》皆作“淴”,《明史·諸王世表二》訛為“涊”。
- 朱陽鑄#子嗣
- 《明孝宗實錄》卷128
- 《明孝宗實錄》卷206
- 《明世宗實錄》卷19
- 《明史·諸王世表二》
- 《弇山堂别集》
無 原因:明政府封之 |
明館陶國國王 1503年-1543年 |
無 原因:無子,封國廢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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