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睦楧
生平
受封
朱安㶇被追封为周悼王,朱睦桎的兄长周恭王朱睦㰂奏称朱安㶇作为世子去世,既然已经追封为王,朱睦楧等人也应该按追封晋靖王朱奇源之子的例子,作为王子加封为郡王。正德八年(1513年)四月,朝廷遣定西侯蒋壑、建平伯高霳、清平伯吴杰、恭顺侯吴世兴、安乡伯张坤、伏羌伯毛锐、成安伯郭宁、崇信伯费柱为正使,翰林院编修崔铣、行人司行人詹轼、兵部署郎中刘乾、中书舍人傅完、刑科都给事中李铎、刑部署郎中王秉良、鸿胪寺右少卿王希孟、礼部署郎中都穆为副使,持节册封朱睦楧为南陵王。[3][4]
朱睦楧敏达有识。嘉靖十二年(1533年)九月,因周恭王所请,明世宗赐朱睦楧《敬一箴》、《性理大全》、《大学衍义》各一部。[5]
二十年(1541年)五月,朱睦楧侄孙周庄王朱朝堈奏本府的叔祖父应城王朱睦桎、益阳王朱睦楮、朱睦楧、叔父华亭王朱勤熂、宝坻王朱勤炬、商城王朱勤烒、修武王朱勤烶、安吉王朱勤𤊹都是首封郡王,按例岁禄二千石,但实际上只有千石,请求增加。伊王朱訏淳也为自己的儿子万安王朱典櫍提出同样请求。户部商议,世宗认为受封在成例之前的不准,仅同意增加安吉王的岁禄。[6]
二十一年(1542年)四月,朱睦楧奏请献三年禄米助建宗庙,世宗认为宗室多无法领取全额俸禄,应该自给,下诏制止。[7]
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朱睦楧主动上书,提出对宗室“立宗学以崇德教,设科选以励人才,严保勘以杜冒滥,革冗职以除素餐,戒奔竞以息饕贪,制拜扫以广孝思,立忧制以省禄费”。礼部请求交各王府令商议,同时也由礼部会合官员定拟,最后获准。诸藩王也稍稍陈说利弊,礼部尚书李春芳汇总上报,四十四年(1565年)二月颁布《宗藩条例》,其中多采纳了朱睦楧的意见。[1][8]
注释及参考文献
- 《明史》卷一百一十六列传第四诸王
- 《弇山堂别集》卷三十四
- 《明史》卷一百表第一诸王世表一
-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九十九》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四》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四十九》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六十》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五百四十三》
- 《大明穆宗庄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三》
- 《大明穆宗庄皇帝实录卷之六十》
无 原因:明政府封之 |
明南陵國國王 1513年-1567年 |
无 原因:无子,国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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