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膺鉙

南渭怀简王朱膺鉙(1463年—1517年[1]明朝南渭荣顺王朱音𡑠的庶次子,曾管理府事,后追封为王。[2]

生平

成化元年(1465年)七月赐名。[3]后封镇国将军

朱膺鉙的嫡长兄南渭长子朱膺䥯与弟弟们形同仇敌,想毒死他们。弘治四年(1491年)十二月,朱膺䥯以罪废为庶人。[4]弘治五年(1492年)六月朱音𡑠去世,朱膺鉙管王府事。[2]

弘治八年(1495年)四月,朱膺鉙因父兄所遺宮人多有年少無出者,請求让她们的亲属收领她们,让她们有所归依,获准。[5]

朱膺鉙與其嫂朱膺䥯夫人胡氏互奏諸不法事,下鎮巡等官勘報,多不實。胡氏父胡海、弟胡元輔、胡元弼擅入王府飲酒,胡元輔又與宮婢嬉戏,教授周大用輔導失職,都获罪。弘治九年(1496年)闰三月,明孝宗认为胡氏、朱膺鉙互奏不實,本當重治,姑且降敕书切責,朱膺鉙革一半岁禄,胡元輔贖罪后發貴州鎮遠府為民。[6]

正德元年(1506年)四月,因朱膺鉙上奏自己省躬改過已十年,明武宗将他的俸禄恢复为全额。[7]

正德二年(1507年)十一月,賜朱膺鉙《四書集註》一部。[8]

当时因为寧王朱宸濠請求以其宮人方氏、徐氏為夫人获准,各王府多引以為例。朱膺鉙和昌化王府鎮國將軍朱成鑇都请求封生母为夫人。正德三年(1508年)六月,武宗因非祖宗舊制,不允。[9]

正德六年(1511年)八月,因朱膺鉙所请,赐《皇明祖訓》一部。[10]

正德十二年(1517年),朱膺鉙去世。朝廷定由朱膺鉙子朱彦滨袭封南渭王,朱彦滨请求为父亲追封。正德十四年(1519年)六月,追封朱膺鉙為南渭怀简王。[2][11]

先前,朱膺䥯与乳婦尹妙貴通奸生下长子朱彥淤,按例朱彥淤不得请封,但朱彥淤得以受封为镇国将军。朱彥淤死后,嘉靖元年(1522年)七月,胡氏指使朱彥淤的遗孀鄭氏私下入京,上奏说朱彥淤的儿子朱譽梡应该袭封南渭王,却被朱彦滨谋夺。礼部勘察上奏,明世宗诏命中使送鄭氏回国,并将其亲属鄭昇及南渭王府輔导官交由巡按御史逮捕问讯。[12]

嘉靖二年(1523年)九月,朱彥濱受册袭封為南渭王。[2][13]

评价

家庭

子孙

  • 嫡長子朱彥濱
  • 嫡次子朱彥湝,弘治元年(1488年)九月赐名,[14]弘治九年(1496年)五月按制度赐輔國將軍誥命冠服[15]
    • 嫡长子朱譽𣔺,弘治十七年(1504年)二月赐名[16]
  • 庶三子朱彥渤,弘治元年(1488年)九月赐名,[14]弘治九年(1496年)五月按制度赐輔國將軍誥命冠服[15]

参考文献

  1. 《弇山堂别集》卷035
  2. 《明史》卷一百二·表第三·諸王世表三
  3.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十九》
  4.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五十八》
  5.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九十九》
  6.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一》
  7.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十二》
  8.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三十二》,其中将“南渭”误作“渭南”
  9.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三十二》
  10.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七十八》
  11.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五》
  12. . (嘉靖元年七月)初岷府南渭王嫡长子膺䥯以事废为庶人,其子彦淤本乳妇尹妙贵奸生,例不得请封,已经奏准令庶长子膺鉙袭封王爵,至是彦淤卒,其嫡母胡使妇郑氏私诣阙,奏彦淤有子誉梡,当袭王爵,为侄彦滨谋夺,彦滨者,即膺鉙长子也。礼部勘核得其状。上诏中使伴送郑氏还,王亲郑昇并该府辅导官巡按御史逮问。
  13.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十一》
  14.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十八》
  15.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三》
  16.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二百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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