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佺臺
李佺臺(1580年—1645年),字仲方,福建泉州府南安縣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李佺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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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福建泉州府南安县 | |
出生 | 庚辰七月初五日 | |
逝世 | 顺治二年 | |
配偶 | 娶周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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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中福建乡试第三名舉人[2],次年(1607年)聯捷進士[3],獲授直隸鎮江教授,遷國子助教,戶部主事、員外郎、郎中,外任廣東南韶參議,平定銅鼓嶂和九連山的流寇;再轉雲南按察使,平反普名聲羅織的冤獄[1]。後來,他調任荊西參政,制定長江賦稅,陞為湖廣右布政使,改官金衢參政,在當地修建江山橋,饑荒時賑災,人民存活;再陞任進浙江左布政使和南京光祿卿。
家族
曾祖李濬。祖父李楠,监生。父李應先,知州。母鄭氏,継母王氏。具庆下。弟佺堯。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李佺臺,字仲方,泉州南安人。萬曆三十五年進士,乞教職,授鎮江教授。歷國子助教,戶部主事,員外郎、郎中,南韶參議,與平銅鼓嶂及九連山寇。遷雲南按察使。普名聲獄多羅織,平反之。
- 乾隆《泉州府志·卷三十五·選舉三》:萬曆三十四年丙午科解元郭應響……李佺臺 應先子,丁未進士第三名
- 《万历三十五年丁未科进士履历便览》:李佺臺,〇〇,诗四房,庚辰七月初五日生,南安人,丙午乡三名,会二百二十六名,三甲一百十九名,大理寺政,戊申授镇江府教授,庚戌升國子監助教,壬子升户部主事,癸丑管明智草厂,甲寅管浒墅鈔关,升员外,丙辰升郎中,庚申养病,己巳起户部郎中。曾祖濬;祖楠,國子監学正;父應先。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調荊西參政,定江賦。陞湖廣右布政使,改金衢參政,修江山橋。歲饑,振多全活。進浙江左布政使,遷南京光祿卿。紹宗即位,仍故官,未幾乞歸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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