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徵庸
李徵庸(1848年12月26日—1902年1月22日[1]),譜名佑鈞,原名孝伯,改名韜,字特生,號鐵船[2],四川省鄰水縣人。光緒三年丁丑科二甲第13名進士(1877年),曾任刑部貴州司主事、廣東惠州府河源縣(捐)、香山縣、揭陽縣、海陽縣、南海縣知縣、山東沂州府水利鹽捕通判、督辦四川礦務商務大臣、南洋考察商務大臣。
生平
由庠生中同治六年(1867年)帶補同治元年壬戌恩科(1862年)舉人,十三年(1874年)考取景山官學漢教習,報滿敘知縣,保直隸州知州,分發雲南。[2]
光緒三年(1877年)丁丑科殿試,中二甲第十三名進士。五月初十(6月20日),派分部學習[3][4]
光緒十三年(1887年)五月,時年38歲,由籤分刑部學習主事,遵海防例捐知縣新班即選用,今掣廣東河源縣知縣缺。[5]
光緒二十一年,南海縣知縣任內[6],因南海城外有白日搶奪案,經兩廣總督譚鍾麟三次諭催穩閣不辦,亦不覆稟,將其撤任,廣東巡撫許振禕到任後,請旨將其開去南海縣缺,降為通判歸部銓選。[7]同年,被參前任香山縣知縣時,有劉姓孀婦積有貲財,為夫弟侵佔,受賄五百斷歸夫弟,致婦自盡;又被參在南海縣任內,無論案情大小先押候保所,任令門丁講通門頭禮;又縱其子李準出外招搖串索有虎李大少之名;又被參撤任後仍下鄉征糧務,飽囊橐;冬閒共放出犯人八十餘名,得賄巨萬;又被參署揭陽縣時其子李準捐納道員,強姦林姓婦女將其夫枷號重責,合邑譁然;有黃許鄭三姓錢債興訟,勒賄五萬餘金。等事。經譚鍾麟、許振禕復查,均無其事。[7]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四月,年49歲,由廣東省南海縣知縣在任候選道因案開缺降為通判銓選,新海防例捐通判,遇缺先選用,籤掣山東沂州府水利鹽捕通判。[8]七月,駱成驤等舉薦其辨理四川商務礦務。[9]七月二十五日(9月10日),奉上諭:四川產礦處所甚多。商務亦極繁盛。非大加興辦,不足以拓地利。著即派記名道李徵庸等妥籌辦理,欽此。[10]同年,四川同鄉京官於四川同鄉公所觀善堂創辦蜀學堂,捐銀二萬兩以為創始。[11][12]同年八月初四日(9月19日),賞給頭品頂戴[13]同年十一月十五日(12月27日),諭劉坤一傳旨嘉獎李徵庸[14]同年戊戌變法失敗後,棺殮戊戌六君子中的四川同鄉劉光第及楊銳[15][16][17]據說劉光第在被殺前,四川同鄉李徵庸曾給劉光第一種劇毒藥物——鶴頂紅,此藥可使人昏迷,在受刑時減少痛楚,但劉光第拒絕服用。[18][19]譚嗣同死未暝目,李鐵船京卿徵庸慰之曰:「復生,頭上有天耳。」,始暝目。[20]
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六月十三日,准軍機處交本日軍機大臣面奉諭旨:頭品頂戴三品卿銜李徵庸著開去候選道,前往四川辦理銅務。[21]同年,四川總督奎俊以李徵庸派任辨理四川商務礦務後,久未到川,上書請派其專充督辦四川礦務商務大臣,並准其專摺奏事。[10]軍機大臣面奉諭旨。奎俊奏川省礦務商務,請派大員督辦各摺片,李徵庸著以三品卿銜專充督辦四川礦務商務大臣,准其專摺奏事。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正月二十四日到四川。[22]
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春間,赴南洋督勸秦晉賑捐。[23]行抵廣東,患癱瘓症不治,十二月十二日戌時壽終廣東省城太平街寓所。奉旨從優議恤。諭賜祭葬。贈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誥授光祿大夫;誥贈建威將軍。[2]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其子扶柩回籍,葬新宅右邊,坤山艮向石墓,與王大夫人合冢。[2]
參考文獻
- 《清代官員履歷檔案全編》
- 《光緒朝東華錄》
- (清)鄭,《光緒鄰水縣續志》
参考
- 即生於道光二十八年十二月初一日午時,卒於光緒二十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戌時
- 《鄰水李氏懋熙堂族譜》宣統元年编
- 《大清德宗同天崇运大中至正经文纬武仁孝睿智端俭宽勤景皇帝实录》(卷五十一):光绪三年。丁丑。五月。……引见新科进士。得旨。李徵庸、李锡彬、刘人熙、王集、曾耀南、朱寿熊、高昭瑞、钟大焜、邵心豫、王同、淩端、杨调元、陈维岳、谭肇松、淩心垣、胡宗澄、那谦、王佑修、余家相、杨炳勋、袁宝彝、贾璜、钱锡庚、甘焘、马彦森、恩桂、刘兆梅、杨国璋、李擢英、余适中、沈国器、黄裳华、冯钟岱、李象辰、王联璧、吴穆、讷钦、刘赐琦、郭庆棠、张国常、潘文熊、继昌、段理、高士坊、王嘉禾、陈灿、胡鸿典、邬质义、王康平、李庆云、董云标、何刚德、易炳奎、孔传勋、董汝翼、吴铭恭、吴超、陈馨、李馨国、游镗、张贵良、李沄、于观霖、余彬、贺寿龄、涂翔凤、郑演元、傅誉孙、孙赞清、晏安澜、匡心湛、陈昌言、李家瑞、张成勋、何传中、钟英、熊起磻、沈维诚、何焕章、陈福谦、陈世求、关广槐、刘中度、孙朝华、闵荷生、杨泳春、韩大镛、武人选、高积勋、高第甲、程仪洛、王衍璞、欧阳绣之、孙显家、戴家松、宋廷梁、崔瀛桂、梁材、徐士佳、张继良、姜应齐、俱著分部学习。荣垕源、惠荣、李崇洸、汪朝模、李春芳、马翙、区湛森、梁瑞祥、孙宝琮、田怡、陈璧、刘贞、王保建、俱著以内阁中书用。
- 邸抄:新科進士李徵庸等百一人俱分部学习。《越縵堂日記》丁丑五月初十日(1877年6月20日)
- 《清代官員履歷檔案全編》第二十七卷,673頁
- 政协南海县委员会文史组. . 政协南海县委员会. 1983.07: 90–94.
- 「奏覆陳廣東員弁被參名節摺」『奏為遵旨查明廣東員弁被參各節據實覆陳恭摺仰祈聖鑒事。竊臣等承准軍機大臣字寄光緒二十三年三月初五日奉上諭:有人奏廣東盜賊充斥,由於地方官縱盜殃民,請飭查辦一摺,據稱廣東南海等縣搶刦重案層見迭出……。盜賊肆刦全在地方官認眞緝捕,方能消弭隱患,若如所奏情形該省捕務廢弛已可概見,著譚鍾麟、許振禕按照所參各節確切實明,據貫奏參,並通飭所屬地方文武認眞緝捕,倘敢仍前廢弛立卽從嚴參辨毋稍寬縱。……南海縣知縣李徵庸於厯署揭陽等縣任內縱令其子李準出外招搖,該令並有放出犯人得賄巨萬情事;……著該督撫查明參奏毋得偏袒……。原摺片均著鈔給閱看,將此諭令知之,欽此。臣等當卽欽遵轉行藩臬兩司惠潮嘉道府廣州府將原參各節確查稟覆。茲據藩司張人駿臬司魁元覆稱:……又原參南海縣李徵庸前任香山,有劉姓孀婦積有貲財,為夫弟侵佔,受賄五百斷歸夫弟,致婦自盡一節。查李徵庸署香山縣任內,有孀婦劉龎氏與夫弟劉展鵬爭產互訟,李徵庸諭令由族紳理處,令劉龎氏之子劉玉塤等補銀二千二百兩完結稟縣銷案,旣非由官審斷,劉龎氏亦未自盡,與原參情節不符,此外別無劉姓叔嫂爭訟之案。又原參李微庸在南海縣任內,無論案情大小先押候保所,任令門丁講通門頭禮,又縱其子出外招搖串索有虎李大少之名,前年十一月撤任仍下鄉征糧務飽囊橐,冬閒共放出犯人八十餘名,得賄巨萬一節。查李徵庸南海縣任內並無被控得賄偏斷及在候保所被索之案,亦未聞其子招搖串索及虎李大少之名,前年十一月二十日藩署牌示南海縣委黃恩署理,李徵庸墊解省米等項不能不趕緊徵還,故仍下鄉征糧,冬閒所釋人犯調查案卷或由香港等處解省保釋或因賭竊枷責發落或因案帶審患病保醫,該犯皆無賴貧民,何從索賄巨萬。又原參李徵庸署揭陽時,伊子李準捐納道員,強姦林姓婦女,將其夫枷號重責,合邑譁然,有黃許鄭三姓錢債興訟,勒賄五萬餘金一節,飭據惠潮嘉道聯元潮州府知府李士彬覆稱:查李徵庸到揭陽署任,旋卽喪妻,其子李準囘籍葬母,返署已值卸事,訪之縣紳林伯處等僉稱林姓婦女並無被李準強姦枷責本夫情事。其黃許鄭三姓各因餞債互控,被控者有黃深立、蘇祖如互控錢債一百圓;黃泰豐控蔡德豐欠銀三百餘兩;吳武合泣黃亞嚷欠銀七百五十團;黃璸藻控張詩賦長收銀一百五十餘兩;許廣昌控王玉喜欠銀一百六十餘圓,江建業控鄭字信鄭字智各欠銀三百五十圓,各案統計控數尚不及二千金向誰勒賄五萬餘金,此外亦無黃許鄭三姓合控錢債之案,想系傅聞失實先後具稟前來。臣等詳閱藩臬兩司暨惠潮嘉道府覆查原奏各節,或事出有因而情節支離,或並無其事而牽引附會,多系傳聞之譌與臣等所察訪相同,無可置議。惟盜風未息地方官緝捕不力咎實難辭,謂皆縱盜殃民,其居心未必若是,第積習已深因循玩怠,雖雷厲風行嚴札催辦迄不能振,竟似麻木不仁之病,如南海縣知縣李徵庸,前年冬城外有白日搶奪之案三次諭催穩閣不辦,亦不覆稟,經臣鍾麟將其撤任,臣振禕到任,李徵庸言其被撤之枉,種種閒話播弄是非細查盡屬子虛,無非意存挾制,該員已捐道員在任候選,似此居心險詐膽大妄為何能勝監司之任,相應請旨將在任候選道李徵庸開去南海縣缺,降為通判歸部銓選,此後各州縣如有玩視捕務情事卽行嚴參免誤 地方,所有臣等查明原參各節理合恭摺覆陳,伏乞皇上聖鑒訓示,再此案因省外府縣輾轉詳查以致覆奏稍稽合併聲明謹奏。』譚澤闓 譚寶箴 譚延闓.《譚文勤公奏稿》 卷十八,第32-38頁
- 《清代官員履歷檔案全編》第二十八卷,325、327頁
- 光緒二十四年七月十六日(9月1日)。收修撰駱成驤等呈:竊職等公呈鈞署,所舉辨理四川商務礦務之花翎二品頂戴候選道李徵庸,現經兩江總督劉(劉坤一)奏保,請以道員遇缺即選,並交軍機處存記,遇有道員缺出,請旨簡放。七月十二日硃批:著照所請,欽此。此前銜應否更換,理合呈明。《中國近代史資料彙編 礦務檔 四川 福建 廣東 廣西》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 民國四十九年八月,第2562-頁
- 光緒二十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奉上諭:四川產礦處所甚多。商務亦極繁盛。非大加興辦,不足以拓地利。著即派記名道李徵庸等妥籌辦理各等因,欽此。仰見聖明睿斷,燭照無遺,惟李徵庸自奉旨後尚未到川,近閱邸鈔,得悉該員蒙恩賞三品卿銜。聖主知人,莫名欽佩。查李徵庸籍隸四川,素為鄉人所推重,前曾服宦粵東,政聲卓著,嗣在滬上年久,於洋務礦務閱歷最深,確有心得,儻蒙天恩俯念川省礦物商務均關緊要,即派李徵庸以三品卿銜專充督辦四川礦務商務大臣。准其專摺奏事,必能感激奮發,以竟全功。並聞其信行素著,知交最多,所有粵東出洋華商,莫不信服,此次勸辦湖北賑務,捐集鉅資,即其明效。誠使督辦川省礦務商務,行見西蜀殷商,海內富室,皆將鼓舞奮興,踴躍從事。集股既易,收效自達,且係本省正紳,民情皆順,更無杆格難行,與圖謀實有裨益。如蒙俞允。奴才身任地方,責無可諉,仍當會同李徵庸和衷商榷,竭力維持,以保利權而顧大局。《中國近代史資料彙編 礦務檔 四川 福建 廣東 廣西》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 民國四十九年八月,第2568-2570頁
- 光緒二十四年八月初三日(9月18日)內閣侍讀楊銳等呈:花翎二品頂戴記名道李徵庸倡捐銀二萬兩作為經常之款,並允續籌巨款接濟。查李徵庸系由進士出身,歷官京外,現奉欽派辦理四川商務礦務,平日關懷大局,見義必為。此次倡捐巨款至二萬金之多,可否據情入奏,吁懇皇上特予恩施,非職等所敢擅請。至所延教習,應得保獎,及學生應有出路,擬請隨時呈明大學堂查核辦理。所有開辦蜀學堂,懇請奏明立案,及道員創捐巨款,並教習保獎學生出路各緣由,理合具呈吁懇。伏乞查核施行。《戊戌變法檔案史料》第306-308頁。
- 光緒二十四年八月初四日(9月19日)管理大學堂大臣孫家鼐折:候選道李徵庸捐銀二萬兩以為創始,見義勇為,深堪嘉尚,可否獎勵之處,出自聖裁。謹將原呈一併附呈,伏乞皇上聖鑒。謹奏。《戊戌變法檔案史料》第306頁
- 上諭:所有捐銀二萬兩之二品頂戴記名道李徵庸,關心時務,慨輸巨款,洵屬好義急公,著賞給頭晶頂戴。該部知道。《光緒朝東華錄》(四)總第4199-4200頁
- 《光緒朝東華錄》總字第4278頁第30條
- 《趨廷隨筆》,江庸撰,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和記印書館鉛印本
- 《鄭孝胥日記》第2冊,第693頁
- 葛志毅主編.《中國古代社會與思想文化研究論集》 第3輯.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8.11.第107頁
- 陳紫建遺稿,陳琴階編述,《劉光第生平事迹》,上海圖書館藏。
- 喬誠「:周孝懷談戊戌維新中的劉光弟」。《文史雜誌》1987年第6期。
- 《清稗類鈔》獄訟類二
- 《中國近代史資料彙編 礦務檔 四川 福建 廣東 廣西》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 民國四十九年八月,第2590頁
- 《中國近代史資料彙編 礦務檔 四川 福建 廣東 廣西》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 民國四十九年八月,第2602頁
- 《中國近代史資料彙編 礦務檔 四川 福建 廣東 廣西》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編 民國四十九年八月,第2571頁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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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楊蔭廷 |
清朝廣東廣州府南海縣知縣 光绪二十一年 - 光绪二十二年 1895年 - 1896年 |
繼任: 黃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