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顺公主

义顺公主1635年—1662年),本名李愛淑[1],是朝鲜王朝王室成员,朝鮮孝宗仁宣王后養女;生父是朝鮮宗室錦林君李愷胤。她被破格封為公主,並和親清朝,成為攝政王多爾袞的繼室。

義順公主
出生1635
逝世1662年(26—27歲)
配偶多爾袞
博洛
王朝全州李氏
父親
母親柳正順
义顺公主
諺文
汉字
文观部式
马-赖式
本名
諺文
汉字
文观部式
马-赖式

生平

家世

義順公主是朝鮮成宗玄孫錦林君李愷胤(1591-1673)的第三女,生母為其繼室慎夫人文化柳氏(1594-1668)[2]。她的祖父箕城君李俔是龍川君李壽鷴第六子,被過繼給興原君李瓊,屬於鳳安君派;錦林君是庶七子,是箕城君與婢女允介所生[1][3]。義順公主的外祖母本貫全州李氏,本名「禮英」,是漢南君派的宗室女(朝鮮世宗玄孫義泉監李機的次女);她與柳景深所生的女兒「正順」,就是義順公主的生母文化柳氏[4]。錦林君與妻妾之間共有七子四女[1]

系譜
朝鮮世宗
李祹
朝鮮世祖
李瑈
漢南君
李𤥽
懿敬世子
李暲
興安君
李衆生
朝鮮成宗
李娎
湖川君
李玉根
朝鮮中宗
李懌
鳳安君
李㦀
益陽君
李懷
義泉監
李機
德興大院君
李岹
興原君
李瓊
龍川君
李壽鷴
李禮英柳景深
朝鮮宣祖
李昖
箕城君
李俔
定遠君
李琈
錦林君
李愷胤
柳正順
朝鮮仁祖
李倧
朝鮮孝宗
李淏
義順公主
李愛淑

政治婚姻

1650年1月,攝政王多爾袞嫡福晋博尔济吉特氏逝世,于是多爾袞遣使前往朝鲜,要求朝鮮孝宗選派適合的女子作他的繼室,聯姻對象可以是王室成員或大臣之女。[5]使者巴訖乃(即戶部尚書覺羅巴哈納[6])到達朝鮮後,當時應對的官員羅嶪回应说孝宗的女儿只有两岁[註 1],因此巴哈納又說宗室女也可以是聯姻的人選。[8]於是,二十天后,朝鲜成宗后代、錦林君李愷胤之女李愛淑被選中,以朝鮮孝宗養女的名義嫁給多爾袞,同時李愛淑被朝鮮孝宗封為义顺公主。[9]

义顺公主抵達北京不久,多爾袞就斥責公主以及陪嫁侍女不漂亮,認為朝鮮方面沒有誠意[10],七個月後多爾袞便去世。此后,义顺公主又嫁给了多爾袞的侄子博洛,但不久他也于1652年去世,之後就寡居。[11]

返回朝鮮

1655年冬,李愷胤作為冬至兼謝恩使前往清朝都城順天府[12]。在順治帝賜宴時,李愷胤泣請讓女兒返回朝鮮,最後獲准,清廷命太子太保、議政大臣哈什屯護送她回國。[11]翌年,義順公主返回朝鮮;[13]孝宗下令戶曹給予養女祿米奉養終生。[14]不過由於李愷胤自作主張擅自請回公主,也使得他在官員不斷彈劾下被剝奪官職。[15]

义顺公主于1662年病逝,朝鮮顯宗下令從優厚葬。[16]

備註

  1. 其實當時孝宗有六個女兒,最大的女兒淑安公主已經在同一年結婚。[7]

參考來源

  1. . 한국학 디지털 아카이브. [2021-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7).
  2. . 장서각기록유산DB. [2021-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8).
  3. . 한국학 디지털 아카이브. [2021-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7).
  4. . 한국학 디지털 아카이브. [2021-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7).
  5. 孝宗元年3月7日第2條紀錄:「皇父攝政王勑諭朝鮮國王。……遣大臣,至朝鮮,擇其淑美,納以爲妃,締結姻親……王之若妹若女,或王之近族,或大臣之女,有淑美懿行者選,與遣去大臣等看來回奏。特諭。」
  6. 孝宗元年2月8日第2條紀錄:「……後數日,戶部尙書巴訖乃等三人來傳攝王之意曰……」
  7. 孝宗元年11月5日第2條紀錄:「伏聞,淑安公主吉禮,定行於今年。」
  8. 《朝鮮王朝實錄》孝宗元年3月5日第2條紀錄:「嶪曰: "方物事亦以爲,禮判之所主矣。婚媾事則臣應之曰: ‘公主之時存者,年方二歲。’ 彼曰: ‘公主年幼則雖擇於宗室中可合者,亦無妨。’。"」
  9. 《朝鮮王朝實錄》孝宗元年3月25日第2條紀錄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以錦林君愷胤女爲義順公主。」
  10. 孝宗元年8月27日第1條紀錄:「九王初見公主,頗有喜色,待臣等亦厚。及至北京,以公主之不美,侍女之醜陋,詰責萬端,此甚可慮矣。……爾國之不誠,於此益可見矣。」
  11. 《世祖章皇帝實錄》卷98,十三年二月十九日條:「初,朝鮮國王族女,為和碩端重親王博洛妃。王薨,妃寡居。其父錦林君李愷允入充貢使,於賜宴日泣請其女還國,部臣以聞,下議政王貝勒會議,許之。」
  12. 孝宗6年10月27日第1條紀錄:「九冬至兼謝恩使錦林君 愷胤、副使李行進、書狀官李枝茂赴淸國。」
  13. 孝宗7年4月26日第2條紀錄:「義順公主還自淸國。」
  14. 孝宗7年5月9日第1條紀錄:「命戶曹給義順公主月廩,以終其生。」
  15. 孝宗7年5月10日第1條紀錄:「啓曰: "義順之行,旣以朝家之命,則義順之還,亦必待朝家之命。前錦林君 愷胤,罔念事體,無嚴朝廷,牽私率意,擅自請還,其在國典,斷不可貸……請竝命削奪官爵,門外黜送。" 累啓而從之。」
  16. 顯宗3年8月18日第2條紀錄:「錦林君女子之喪,令該曹優給喪需。……選宗室錦林君愷胤女,稱以義順公主,送與九王。……至是病死,上憐之,命官庇其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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