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邦華
李邦华(1574年—1644年),字孟闇,號懋明,江西吉水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生而早慧,受业於同里的東林元老邹元标[1][2],万历三十一年与父李廷谏同举乡试。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进士,授泾县知县,實行常平社倉保甲諸法,有政聲[3]。當時朝士多詆毀顾宪成,邦华為之辯解,遂被指為东林黨人。奏陈法祖用人十事:“曰内阁不当专用词臣,曰词臣不当专守馆局,曰词臣不当教习内书堂,曰六科都给事中不当内外间阻,曰御史升迁不当概论考满,曰吏部乞假不当积至正郎,曰关仓诸差不当专用举贡任子,曰调简推知不当骤迁京秩,曰进士改教不当概从内转,曰边方州县不当尽用乡贡。”沒有得到回應。万历四十四年以疾归鄉。
万历四十五年,出京任山东参议。天啟初年,滿洲女真崛起,遼東告急。天啟二年(1622年),朝廷徵召邦華出任天津巡撫,當時山東正值徐鴻儒作亂,賊兵圍攻景州,邦華成功用竒兵斬俘四千多人[4]。迁光禄少卿,擢右佥都御史,官至兵部右侍郎。後來楊漣等東林黨人被陸續逼害,李邦華也因閹黨懷疑他要和孫承宗清君側,因而被魏黨削籍[5][6]。
崇祯元年(1628年)四月,起工部右侍郎。不久在東林黨人瞿式耜推薦下[7],改兵部侍郎協理戎政。崇禎二年(1629)四月時改為兵部尚書,綜理京營戎政,同年九月,“汰京軍虛冒者四千五十餘人”,又汰老弱千人,軍缺非年壯力強者不錄,懲治積猾的掾史官僚,原來京營每年開支米一百六十萬石,李邦華節省至一百四十四萬石,任內「戎政大釐」、「軍容甚壯」[8]。十二年(1639年)四月,起用為南京兵部尚书,重定營制,汰不急之將。崇禎十五年冬,代刘宗周擔任左都御史,十六年三月抵九江。安撫宣稱要就食南京的左良玉,權宜發九江庫銀十五萬及糧食六個月,遂退其兵。
崇禎十七年(1644年)二月,李自成陷山西。邦华请帝固守京师,未得反應。又曾經舉明成祖北征而留時任太子明仁宗留守南京為例,建議讓皇太子監軍南京,但同樣未得反應[9]。不久後,又推薦袁繼咸、張國維、路振飛等「差有方略堪禦賊」,而史可法「饒忠膽,南方當耑委之」,但未得答覆[10]。十八日,外城陷,逃至文信國祠,[11]十九日,内城亦陷,邦華向文天祥的牌位三鞠躬,並說:“邦华死国难,请从先生于九泉矣。”又有詩曰:“堂堂丈夫兮圣贤为徒,忠孝大节兮誓死靡渝,临危授命兮吾无愧吾。”遂投缳而死。[12]赠太保、吏部尚书,谥忠文。清朝時赐谥忠肃。
注釋
- 《明史. 李邦華傳》「李邦華,字孟闇,吉水人。受業同里鄒元標」
- 《東林列傳》「少讀史至諸葛亮、顔真卿、文天祥諸傳,慨然流涕,同邑鄒元標一見竒之,邦華遂從講學。」
- 《東林列傳》:「舉於鄉,明年成進士,知涇縣事,實行常平社倉保甲諸法。」
- 《東林列傳》「旋用邊才薦陞右僉都禦史巡撫天津,妖賊圍景州急,邦華方到官,猝用竒兵斬俘四千人」
- 《明史.李邦華傳》「進兵部右侍郎,復還家省父。四年夏抵京,閹黨大嘩,謂樞輔孫承宗以萬壽節入覲,將清君側之惡,邦華 實召之。乃立勒承宗還鎮,邦華引疾去。明年秋,閹黨彈劾其官。」
- 《東林列傳》「召為兵部右侍郎。㑹楊漣疏斥魏忠賢二十四罪,忠賢及魏廣㣲等銜東林諸臣,大興黨獄,斥清流殆盡,而邦華一人 僅存。樞輔孫承宗督師行邊,請入見言事,廣㣲劇指為邦華所召將不利於君側,忠賢大恐,矯旨趨還鎭。明日禦史李蕃並彈劾 邦華,於是邦華亟請歸養去,旋削籍。」
- 《崇禎長編》「戶科給事中瞿式耜言當神廟初年...原任兵部侍郎李邦華八面雄才,撫津實饒經濟,舉朝無不知之...」「 夫良彥與李邦華熊明遇均負邊材...」
- 《明史·李邦華傳》
- 《東林列傳》:「先朝成祖北征,仁宗以東宫監國南都,中外宴然。臣見皇太子英武端凝,宜急倣仁廟故事撫軍南京,簡親王大臣忠智威望者數人專敕輔弼軍國大事,便宜施行迫不可緩也。疏入三日不報。」
- 《東林列傳》:「竊觀在朝諸臣,真正邊才實難其選,如袁繼咸、張國維、路振飛差有方略堪禦賊,史可法饒忠膽,南方當耑委之。疏上,又不報。」
- 邵長蘅《青門旅稿·李邦華傳》:“十八日,賊破外城,公移宿吉安舘文信公祠下。”
- 劉同升撰墓銘云:“遺命曰:吾已身殉國,復何言?但未知上所在,勿歛吾屍。言訖投繯而終”。(劉同升,<文水先生墓誌銘>,收入李邦華,《文水李忠肅先生集》附錄,《四庫禁燬書叢刊》,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年,頁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