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
村是人類聚居地的一种,规模一般大于小村庄,小于鄉鎮(尽管该词也常指小村庄和较小的乡镇)[1][2],人口通常在几百到几千左右。村一般位于农村地区,但也有例外,如“城中村”。此外,“村”也用作行政區劃單位。
村 | |||||
汉语名称 | |||||
---|---|---|---|---|---|
简化字 | |||||
| |||||
越南语名称 | |||||
國語字 | |||||
汉喃 | |||||
名稱 | |||||
諺文 | |||||
汉字 | |||||
| |||||
日语名称 | |||||
汉字 |
中華民國
村()為中華民國之第四級行政區劃名稱;亦是最基層之地方自治單位。隸屬於區、縣轄市、鎮者稱為;隸屬於鄉者稱為村。村和下還有「鄰」之編組。設「村(里)長」、「村(里)幹事」各一名,處理行政事務。村(里)長由村(里)民投票產生,村(里)幹事則為鄉鎮市區公所之行政公務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
村(行政村)为中国大陆地方行政体系中,最小的基层自治单位。非行政区划意义上的村则称为自然村。一个行政村可能由数个较小的自然村组成;一些较大的自然村可能划分为若干行政村。
日本
在日本,「村」一詞原本即指鄉村,明治時代後才成為行政區劃單位。根據《日本国憲法》第92條和《地方自治法》,村(日语:;亦稱為「行政村」)為地方公共團體之一,相當於中國與台灣的「鄉」,隸屬於都道府縣之下,與市、町同級。
朝鮮半島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大韓民國的农村基层政区称作。
美国
村的含义在美国各州定义不同。在部分州,村为正式的基层政区。
烏克蘭
在乌克兰,村(烏克蘭語:,羅馬化:selo)是烏克蘭最低的行政单位。由作为基层行政单位的市鎮来管辖(即村没有行政决定权,行政决定权在市镇层次)。
然而,还有另一种比村更小的定居点,在乌克兰语中称为(烏克蘭語:,羅馬化:selyshche),中文里可称之为“鄉村居民点”。鄉村居民点可与市級鎮作类比:市级镇是比城市更小的城市化聚居地,而乡村居民点是比村更小的乡村型聚居地。乌克兰法律中没有具体定义或标准来区分村庄与乡村居民点。乡村居民点是小型的乡村型聚居地,可能曾经是胡提爾(獨居點)、渔民聚居地或達恰。有时一词也以更笼统的方式用于指代大城市附近的相邻定居点,包括市级镇(烏克蘭語:,羅馬化:selyshche mis'koho typu)或村庄。然而市级镇通常用缩写词来称呼,而很少直接用来称呼。
胡提爾(獨居點)和哥薩克村不再是行政区划的一部分,主要是由于蘇聯的集體化。胡提爾是非常小的农村地区,只有几户人家,类似个体农场。它们在20世纪初的斯托雷平土地改革期間变得非常流行。然而,在集体化过程中,这些定居点的居民通常被批鬥成富農,他们的所有财产被没收并分配(国有化),没有任何补偿。哥薩克村同样没有保留爲行政區劃的单位。哥薩克村曾是一种集体社区,可能包括一个或多个诸如村庄、胡提尔及其他形式的聚居地。如今,哥薩克村僅存于俄罗斯帝国时期乌克兰人重新定居的库班地區一帶(今俄罗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