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興

林明興—17世紀),本名林明順孝臣,福建漳州府海澄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林明興是崇禎十二年(1639年)己卯科舉人[2],次年(1640年)联捷進士,歷任廣東翁源縣增城縣東莞縣知縣,打敗攻城的博羅歐陽洞盜,釋放被虜人民二百五十多人;到崇禎十七年(1644年)七月,流寇在逕口搶劫,他與指揮同知周之錡一同剿滅[1]。不久周之錡墜馬身亡,林明興進入賊人山寨勸諭,三天後民眾拿出金錢贖回他,但賊人早已把他釋放,他用贖金在當地修建學宮,陞任貴州道監察御史

弘光年間,林明興和陳天定同主廣西鄉試[3],之後在漳州的桃林隱居,稱病推辭御史霍達的推薦,到六十七歲時去世[4]

引用

  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明興,本名明順,字孝臣,海澄人。崇禎十三年進士。歷翁源、增城、東莞知縣。博羅歐陽洞盜攻城,城守經旬,以勁旅挫其鋒,釋被虜男婦二百五十餘人。十七年七月,盜劫逕口,與指揮同知周之錡剿之。
  2. 乾隆《海澄縣志·卷八·人物 選舉》:崇禎十二年己卯鍾垣榜(舉人)……林明順 五都人,第七人,庚辰進士
  3.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弘光時……,(陳天定)與林明興同主廣西鄉試。……之錡失律走死,明興躬入賊壘諭之,留三日,民爭輸金往,而賊已聽命送歸,乃以金修學宮。陞貴州道御史。
  4. 乾隆《海澄縣志·卷十二·人物傳》:……鼎革,(林明順)隱郡北桃林,杜門教子,不入城市。御史霍達特薦,稱疾不應,卒年六十七。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
  • 乾隆《海澄縣志》·卷八·人物 選舉
  • 乾隆《海澄縣志》·卷十二·人物傳
官衔
前任:
朱景運
明朝翁源縣知縣
1641年-1642年
繼任:
唐從悌
前任:
林有本
明朝東莞縣知縣
崇禎年間-1644年
繼任:
嚴爾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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