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谟和克什米尔邦

查谟和克什米尔邦印地語乌尔都语喀什米爾語)地处喜马拉雅山脉南簏的克什米尔地区,因印巴领土争议,也被称为“印控克什米尔”,曾經为印度最北部邦,面積101387平方公里。该邦南面与旁遮普喜马偕尔邦接壤,西北部与巴基斯坦接邻,东北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连。地理上查谟和克什米尔分为三大部分即查谟、克什米尔山谷和拉達克

查謨和克什米爾邦
已撤销的邦
1954年-2019年
Flag of 查謨和克什米爾邦
旗帜
邦徽 of 查謨和克什米爾邦
邦徽

2004年的查谟和克什米尔邦地圖
坐标:33.45°N 76.24°E / 33.45; 76.24
首府斯利那加 (5月-10月)
查謨 (11月-4月)[1]
歷史 
 印度宪法第370条,查謨和克什米爾邦成立
1954年5月14日
 查谟和克什米尔邦重组法,查謨和克什米爾邦分割
2019年10月31日
前身
继承
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
查谟和克什米尔中央直辖区
拉達克
今属于 印度

该地区伊斯兰教信徒约占68%,查谟和克什米尔邦曾是印度唯一大部分居民为穆斯林(68.31%)的邦,其他居民包括印度教佔28.43%、锡克教佔1.87%及藏傳佛教信徒佔0.89%。

在印度政府於2019年廢除《印度憲法》第370條賦予查谟和克什米尔邦的特殊地位後,印度議會通過了《查谟和克什米尔邦重組法案》,其中包含將邦解散並將其重組為兩個聯邦領土的規定–西部的查谟和克什米尔邦,東部的拉達克,自2019年10月31日開始生效。2019年10月31日,查谟和克什米尔邦分割成查谟和克什米尔拉达克,兩個中央直辖区[2]

歷史

建立

在此後的1947 - 1948年印巴戰爭,土邦查謨和克什米爾是印度(控制的地區之間分割查謨、克什米爾山谷和拉達克)和巴基斯坦(控制的吉爾吉特-巴爾蒂斯坦和阿扎德克什米爾)。印度管理的領土在1951年選舉了制憲議會,該議會於1954年批准該州加入印度。

该邦曾根据《印度宪法》第370条(1954年)之规定,擁有除国防、外交和通信等领域外的自治權,印度宪法中的所有规定在这一地区都不适用。[3]

現代

在1980年代後期,對聯邦政府高壓政策的不滿以及對1987年查谟和克什米爾立法議會選舉的操縱的指控引發了暴力起義和武裝叛亂,並得到了外界支持。在2008年克什米爾動亂之後,該地區的分裂主義運動得到了加強。

自1989年以來,伊斯蘭激進分子與印度軍隊之間發生了長期,流血的衝突,他們都被指控侵犯人權,包括綁架,屠殺,強姦和武裝搶劫。

重組


2019年8月5日,印度联邦政府宣佈廢除《印度宪法》第370条,收回查谟和克什米尔邦自治權[4]。第370条被废止后,印度宪法将适用于这一争议地区[5]。印度政府计划将该邦分为查谟和克什米尔及拉達克两个联邦属地[6]

印度内政部长阿米特·沙阿解释,联邦政府废除370条的依据是此条第3款规定若要修改必须经过制宪议会(如无则为邦议会)同意,而该邦议会自2018年11月解散后一直处于空置状态,故国会有权废除此条[7]。根据翌日在联邦院人民院获得通过的《查谟和克什米尔邦重组法》,查谟和克什米尔邦分割成查谟和克什米尔中央直辖区拉达克中央直辖区。這引來了鄰國巴基斯坦和中國的不滿。(巴基斯坦由自由克什米爾吉尔吉特-巴尔蒂斯坦,阿克賽欽由和田地区皮山县和田县策勒县阿里地區日土縣噶爾縣札達縣,崑崙走廊由喀什地區叶城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管理)

新規劃在2019年10月31日生效。並根據該條將其人民院原本該邦分配到的6個席次一個分配給拉達克,另外五個留給查謨和喀什米爾。

查谟和克什米尔仍具議會亦具有原邦所有聯邦院席位,但拉達克不具議會亦不具有聯邦院席位。

主要經濟走向

下表是表示查谟和克什米尔邦過往邦內生產總值,由印度統計和計畫部門所公佈的資料,單位為百萬印度盧比[8]

年份查谟和克什米尔邦邦內生產總值
1980年11,860
1985年22,560
1990年36,140
1995年80,970
2000年147,500
2006年539,850
2016年1,323,000 (US$1,900萬)
2017年1,065,000 (US$1,500萬)
2018年1,166,000 (US$1,700萬)

行政区划

查谟和克什米尔邦的行政区曾划分為三個部分:查謨克什米爾河谷拉達克,可以進一步分為22個區。該邦重組時也做了相應分割

區域名稱行政中心面積 (km²)人口
2001 數據
人口
2011 數據
查謨卡圖瓦縣卡圖阿2,651550,084615,711
查謨縣查謨3,0971,343,7561,526,406
桑巴縣薩姆巴904245,016318,611
乌坦布尔县乌坦布尔4,550475,068555,357
雷阿西縣雷阿西1,719268,441314,714
拉朱里縣拉乔里2,630483,284619,266
旁切縣普恩楚1,674372,613476,820
多達縣多达11,691320,256409,576
拉姆班縣拉姆班1,329180,830283,313
吉什德瓦尔县吉什德瓦尔1,644190,843231,037
分區總計查謨26,2934,430,1915,350,811
克什米爾河谷安南塔那加縣阿纳恩特纳格3,984734,5491,069,749
庫爾加姆縣庫爾加姆1,067437,885423,181
普爾瓦馬縣普爾瓦馬1,398441,275570,060
紹皮恩縣斯胡皮延612.87211,332265,960
巴德加姆縣巴德加姆1,371629,309755,331
斯利那加縣斯利那加2,228990,5481,250,173
加恩德爾巴爾縣加恩德爾巴爾259211,899297,003
班迪波拉縣巴恩迪波雷398316,436385,099
巴拉穆拉縣巴拉穆拉4,588853,3441,015,503
庫普瓦拉縣庫普瓦拉2,379650,393875,564
分區總計斯利那加15,9485,476,9706,907,622
拉達克卡基爾縣卡尔吉尔14,036119,307143,388
列城縣列城45,110117,232147,104
分區總計列城卡尔吉尔59,146236,539290,492
總計101,38710,143,70012,548,925

人口和宗教

查谟和克什米尔邦宗教信徒比例(2011年)[9]

  伊斯蘭教(68.31%)
  印度教(28.43%)
  錫克教(1.87%)
  佛教(0.89%)
  基督教(0.28%)
  耆那教(0.01%)
  其他(0.01%)
  不信教(0.001%)

查谟和克什米尔邦语言分布(2011年)[10]

  克什米尔语(53.27%)
  印地语(20.83%)
  多格拉语(20.04%)
  旁遮普语(1.75%)
  其他(4.11%)
區域 % 面積 % 人口人口 % 穆斯林 % 印度教徒 % 锡克教徒 % 佛教徒及其他
克什米爾 15.73% 54.93% 6,888,475 96.40% 2.45% 0.98% 0.17%
查謨 25.93% 42.89% 5,378,538 33.45% 62.55% 3.30% 0.70%
拉達克 58.33% 2.18% 274,289 46.40% 12.11% 0.82% 39.67%
查謨和克什米爾 100% 100% 12,541,302 68.31% 28.43% 1.87% 0.89%

查谟和克什米爾邦過去由三個分區組成:查谟、克什米爾和拉達克,又分為22個區。而錫亞琴冰川在印度軍方控制之下,沒有於查謨和克什米爾邦的管理之下。基斯赫特瓦爾、拉姆班、雷阿西、桑巴、班迪波拉、加恩德爾巴爾、庫爾加姆和紹皮恩是在2008年成立的地區,他們的區域包括與那些從他們所構成的區。

另見

参考资料

  1. Desk, The Hindu Net. . The Hindu. 2017-05-08 [2019-0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10) (英语).
  2. . The Times of India. PTI. 2019-08-05 [2019-0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5) (英语).
  3. . [16 November 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5 October 2016).
  4. 胡龍華. . 香港01. 2019-08-05 [2019-0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5).
  5. . 新华网. 2019-08-05 [2019-08-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5).
  6. . The Times of India. 2019-08-05 [2019-0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5) (英语).
  7. . The Times of India. 2019-08-05 [2019-08-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5) (英语).
  8. (PDF). Jammu & Kashmir Development Report. State Plan Division, Planning Commission, Government of India. [2009-08-0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2-11-30).
  9. . Census of India, 2011. The Registrar General & Census Commissioner, India.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8-25).
  10. (PDF). Census of India 2011. Office of the Registrar General: 13–14. [2018-10-1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11-14).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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