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山建設管理局

梨山建設管理局,曾經是中華民國臺灣省管轄的管理局,存在於1973年至1981年約8年的時間,以原臺中縣和平鄉的梨山、平等兩村為轄區,包含青山、達見(德基)、佳陽、福壽山、梨山、松茂、環山、志良、武陵、勝光、思源等地,受臺灣省政府指揮監督,辦理轄區內的建設及行政管理事宜。局址設於梨山賓館旁,即今日的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梨山管理站

現在的梨山風景區管理站,原為梨山建設管理局舊址。

沿革

梨山建設管理局行政區劃
  • 1967年7月11日,梨山地區建設委員會成立,隸於臺灣省政府民政廳之下。
  • 1967年7月12日,數名經濟學家劉大中蔣碩傑顧應昌費景漢在時任中華民國經濟部部長李國鼎陪同下,於福壽山農場梨山行館會見時任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是為「梨山會議」。
  • 1971年5月15日,臺灣省政府通過設立梨山管理局。
  • 1972年5月1日,行政院核定名稱改為梨山建設管理局。
  • 1973年2月19日,臺灣省政府的改制公文正式發出。
  • 1973年2月22日,行政院正式核定通過改制。
  • 1973年7月1日,梨山建設管理局正式升格,直轄於臺灣省政府。
  • 1973年12月29日,梨山建設管理局與臺中縣政府辦理業務交接。
  • 1980年12月2日,設立梨山風景特定區,並發佈梨山建設管理局降編辦法。
  • 1981年3月1日,降編為梨山風景特定區管理所,改隸於臺灣省政府交通處之下。
  • 1994年4月1日,降編為梨山風景區管理所,改隸於臺灣省政府交通處旅遊事業管理局之下。
  • 2001年3月16日,降編為梨山管理站,改隸於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之下,無對外獨立發文權。

編制

初建時期

管理局置簡任局長一人,由臺灣省政府任命,並設主任秘書一人襄理政務。

直屬單位:

  • 秘書室
  • 行政科
  • 建設科

附屬單位:

  • 警察所
  • 衛生所
  • 自來水廠

裁撤前夕

管理局置簡任局長一人,由臺灣省政府任命,並設主任秘書一人襄理政務。

直屬單位:

  • 秘書室
  • 行政科
  • 建設科

附屬單位:

  • 臺中縣警察局梨山分駐所
  • 臺中縣和平鄉梨山衛生所
  • 梨山自來水廠
  • 地政處
  • 都市計劃委員會
  • 梨山國民小學
  • 平等國民小學

歷任首長

梨山地區建設委員會時期

  • 第1屆主任委員:張宗良
  • 第2屆主任委員:程有秋
  • 第3屆主任委員:金輅

梨山建設管理局時期

  • 第1屆局長:金輅
  • 第2屆局長:呂錫玲
  • 第3屆局長:龐子建

梨山風景特定區管理所時期

  • 第1屆所長:龐子建
  • 第2屆所長:宋敬銘
  • 第3屆所長:刁桂華(?)
  • 第4屆所長:李信宏
  • 第4屆代理所長:王學詩
  • 第5屆所長:張傳義

梨山風景特定區管理所時期

  • 第1屆所長:張傳義
  • 第2屆所長:廖錫標

梨山管理站時期

  • 第1屆主任:吳建治
  • 第2屆主任:黃兆敏
  • 第3屆主任:陳龍山

特色

梨山建設管理局設立時,人口僅2000多人,面積683平方公里,但年平均國民所得超過新臺幣4萬元(相當於1050美元),為臺灣當時整體平均國民所得的兩倍,當地並有定期直升機班機,自福壽山農場的直升機場往返水湳機場

陽明山管理局慣例,梨山建設管理局轄區內選出的縣議員、鄉民代表等均參加臺中縣議會、和平鄉民代表會行使職權,並邀該局人員列席報告並備詢,但實務上該局局長常是直接在臺灣省議會備詢。

梨山建設管理局直轄梨山地區內戶籍、合作業務、教育、地籍管理及都市計劃工作,並兼轄德基水庫福壽山農場武陵農場,所屬的梨山、平等國小均改冠該局頭銜;另該局人口、土地等統計數字雖併列於當時臺中縣內,惟臺中縣需另外括號單獨併列註記。

參考文獻

  • 傅宗懋,《陽明山管理局組織與地位之研究》,臺北市,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碩士論文,1973年5月。
  • 臺灣省政府交通處編,《臺灣省交通建設紀要》,1983年12月。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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