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瑀 (正德進士)
楊瑀(1477年—1530年),字文珮,順天府涿州民籍,直隸崇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楊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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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福建布政使司右參議 | ||
籍貫 | 直隸崇明縣 順天府涿州民籍 | |
字號 | 字文珮 | |
出生 | 成化十三年(1477年)八月三十日 | |
逝世 | 嘉靖九年(1530年) | |
配偶 | 娶沈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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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順天府鄉試第一百三十一名舉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二百四名,登第三甲第二十九名進士[1][2]。工部观政,授刑部主事,升员外、郎中,出为福建布政司右參議,嘉靖九年因狱囚林汝美暴动逃狱而遇害[3][4]。
参考文献
-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十一》:嘉靖九年三月乙巳,升应天府府尹查约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时约任福建布政,以重囚反狱被害,事闻,乃升山东左布政邵锡为右副都御史代之。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四十五》:嘉靖十一年十二月甲子,先是福建左布政使查约、右参议杨瑀、都指挥王翱以贼囚林汝美等反狱遇害,都御史王应鹏、御史苏信称其忠义,宜加褒录。给事中薛宗铠言约等非为国死事,特以变起仓卒,不遑趋避,与蹈水火何异,难比孙燧诸臣事例。 上是其言。礼部议覆,谓诸臣向蒙赐葬,足酬其死,不得更意加恤,因言有司议狱不当,狱成而有可矜者,不敢即置之辟,后官拘于成案,莫肯平反,以致经年禁系。按察司官多移因府县狱垣,库卒少,防御甚难,往往致有他变。嗣后重囚俱系按察司,不得移之府县,罪当者即如律论死,有仍前致失事者罪之,请著为令。 上从之。
-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二年丁丑科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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