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居湖
歷史
台灣清治末期,永居湖地區為一街庄,稱為「永居湖庄」,隸屬於捒東上堡。該庄東北隔大甲溪與新伯公庄為界,南與水底藔庄為鄰,西邊為鳥銃頭庄、新社庄,北邊為土牛庄。[1]。
1901年(日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廢縣廳改設二十廳,該庄隸屬於臺中廳。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6月,該庄編入「新社區」,仍隸屬於臺中廳。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全台二十廳合併為十二廳,新社區隸屬不變。1920年(大正九年),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該庄改制並雅化為「永居湖」大字,隸屬於臺中州東勢郡新社庄[2]。
戰後新社庄改制為新社鄉,隸屬於臺中縣,大字亦改制為村。1950年10月,中、彰、投分治,新社鄉隸屬不變。2010年12月,隨著臺中縣、市合併為直轄臺中市,新社鄉改制為新社區,村亦改制為里。
聚落
本地區有月湖、畚箕湖等聚落[3]。
交通
區道中95線(新居街)是新社至溪頭的道路,大致以西北—東南走向到達本地區西部邊界北側後轉南南東沿邊界而行至出境。由該道路向西北轉西再轉北北西可前往新社市區並止於舊市道129號(中和街四段)路口,向南南東可前往水底寮地區的中和聚落、薰衣草森林新社店、溪頭並止於接近頭汴坑邊界處的紫興宮前。[3]
參考文獻
- 《臺灣堡圖》,臺灣總督府,1904年
-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臺灣總督府
- 《臺中縣新社鄉行政區域圖》,內政部,200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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