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間郡
河間郡,或為河間國,中國古代的郡、國。
建置沿革
秦漢
河間一名在戰國趙國時即見於記載[1]。秦代其地為鉅鹿郡所領。[2]
西漢初年屬張耳趙國。漢高帝分趙國所轄的鉅鹿郡東北部置河間郡,仍為趙國支郡。[3]高帝十二年(前193年)分河間郡西北部數縣屬涿郡。文帝二年(前178年),封趙王遂之弟劉辟疆為河間王,分趙國之河間郡置河間國。文帝十五年(前165年),河間王劉福薨,無嗣,河間國除為郡。同時,分河間郡南部置廣川郡、分其東部置勃海郡。此時河間郡領地不足初置時的三分之一。
景帝二年(前155年),封皇子劉德為河間王,復置河間國。汉武帝元朔三年(前126年),推恩置旁光、距陽、蔞、阿武、參戶、州鄉、平城、廣、蓋胥九侯國,別屬魏郡、勃海郡等鄰郡。元朔四年(前125年),推恩置重侯國,別屬平原郡。後推恩置瀋陽侯國,別屬勃海郡。汉宣帝地節二年(前68年),推恩置景成、平隄、樂鄉、高郭四侯國,別屬勃海郡、鉅鹿郡等鄰郡。五鳳二年(前57年),推恩置陽興侯國,別屬涿郡。元帝建昭元年(前38年),河間國除為郡。成帝建始元年(前32年)復置河間國,國都在樂成縣(縣治在今河北獻縣東)。建始二年(前31年),推恩置竇梁侯國,別屬鄰郡。綏和元年(前8年),推恩置廣昌、都安、樂平三侯國,別屬鄰郡。汉哀帝建平二年(前5年),推恩置南昌侯國,別屬鄰郡。元壽二年(前1年),推恩置宜禾、富春二侯國,別屬鄰郡[4]。至此,河間國僅餘樂成、候井、武隧、弓高四縣[5]。王莽時國絕。
東漢建武七年(31年),封西漢末河間王之子劉邵為河間王。建武十三年(37年)省河間國,併其地入信都郡。和帝永元二年(90年),封劉開為河間王,分樂成國、勃海郡、涿郡復置河間國,領十二縣。桓帝延熹元年(158年),分河間國之蠡吾縣、高陽縣與中山國、安平國數縣置博陵郡。獻帝建安中,曹操分河間國、勃海郡置章武郡。
魏晉北朝
魏文帝黃初元年(220年),降漢河間王劉陔為崇德侯,國除為河間郡。黃初三年(222年),進封燕公曹幹為河間王,復改為河間國。黃初五年(224年),降封曹幹為樂城縣王,復改為河間郡。[6]
晉武帝泰始元年(265年),封宗室司馬洪為河間王,復改為河間國。領六縣:樂城、武垣、鄚、易、中水、成平[7]。晉惠帝光熙元年(306年),河間王司馬顒被殺,國除為河間郡。
十六國時期,河間郡先後為後趙(314年-350年)、前燕(350年-370年)、前秦(370年-384年)、後燕(384年-396年)所有。後燕建興元年(386年),分冀州置司州,河間郡改屬司州。[8]
北魏時,易縣改屬高陽郡,成平縣改屬章武郡,河間郡餘武垣、樂城、中水、鄚四縣,治武垣。北魏道武帝皇始二年(397年),改燕之司州為安州,天興三年(400年)又改為定州。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年),分定州、冀州置瀛州,河間郡改屬瀛州[9]。北齊文宣帝天保七年(556年),省併中水縣[8]。
人口
行政長官
河間相(90年-220年)
河間太守(384年-497年)
國主
- 河間文王劉辟疆,前178年-前166年在位。
- 河間哀王劉福,前165年在位。
- 河間獻王劉德,前155年-前130年在位。
- 河間孝王劉開,90年-131年在位。
- 河間王曹幹,222年-224年在位。
- 河間平王司馬洪,265年-276年在位。
- 河間王司馬威,277年在位。
- 河間王司馬顒,277年-306年在位。
- 趙公石勒,318年-319年在位,河間郡為趙國封內十三郡之一。
- 趙王石勒,319年-330年在位,河間郡為趙國封內二十四郡之一。[22]
- 河間王-河間公石宣,333年-337年-337年在位。
- 河間王慕容徽,354年-?在位。
- 河間公苻琳,?-384年在位。
- 河間王元琛,497年-526年在位。
註釋及徵引文獻
- 《戰國策·趙策》:“趙有常山,北河間,左有代。”
- 一說秦代亦有河間郡之名。
- 周振鶴認為河間郡析置時間為高帝九年(前196年)。
- 《漢書·卷十五·王子侯表第三》
- 《漢書·卷二十八下·地理志第八下》
- 《三國志·卷二十·魏書二十·武文世王公傳第二十》
- 《晉書·卷十四·志第四·地理上》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十六國北朝卷》
- 《魏書·卷一百六上·地形志二上第五》
- 《隋書·卷三十·志第二十五》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唐代卷》
- 《漢書·卷二十八下·地理志第八下》
- 《後漢書·卷八十一·獨行列傳第七十一》
- 《後漢書·卷六十七·黨錮列傳第五十七》
- 《後漢書·卷六十三·李杜列傳第五十三》章懷註引謝承書
- 《後漢書·卷五十九·張衡列傳第四十九》
- 《後漢書·卷五十五·章帝八王傳第四十五》
- 《新出魏晋南北朝墓誌疏证》王基及妻刘氏墓誌
-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
- 《三國志·卷五十七·吳書十二·虞陸張駱陸吾朱傳第十二》裴註引《會稽典錄》
- 《晉書·卷五十五·列傳第二十五》
- 《晉書·卷一百四·載記第四》
- 《資治通鑒·卷九十八·晉紀二十》
- 《資治通鑒·卷一〇三·晉紀二十五》
- 《魏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
- 《魏書·卷三十三·列傳第二十一》
- 《魏書·卷五十一·列傳第三十九》
- 《資治通鑒·卷一一一·晉紀三十三》
- 《魏書·卷二十六·列傳第十四》
- 《魏書·卷五十三·列傳第四十一》
- 《魏書·卷十四·神元平文諸帝子孫列傳第二》
- 《魏書·卷四十·列傳第二十八》
- 《魏書·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
- 《魏書·卷三十六·列傳第二十四》
- 《周書·卷二十二·列傳第十四》
- 《新出魏晋南北朝墓誌疏证》席盛墓誌
- 《魏書·卷十六·道武七王列傳第四》
- 《北齊書·卷二十九·列傳第二十一》
- 《北齊書·卷四十三·列傳第三十五》
- 《隋書·卷四十三·列傳第八》
- 《唐刺史考全編》
參考書目
- 王先謙,《漢書補注》,中華書局影印虛受堂本
- 王先謙,《後漢書集解》,中華書局影印虛受堂本
- 譚其驤等,1974,《中國歷史地圖集》,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
- 周振鶴,1987,《西漢政區地理》,北京,人民出版社
- 李曉傑,1999,《東漢政區地理》,濟南:山東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