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
泊头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的一个县级市,由沧州市代管。位于河北东部,沧州市西南部。
泊头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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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 | |
河北泊头交河镇航拍 | |
坐标: 38.084°N 116.578°E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隶属行政区 | 河北省沧州市 |
設立 | 1982年12月 |
政府駐地 | 解放街道 |
下级行政区 | |
面积 | |
• 总计 | 1,008.9 平方公里(389.5 平方英里) |
人口(2020) | |
• 總計 | 57.38万人 |
• 密度 | 607.88人/平方公里(1,574.4人/平方英里) |
时区 | 北京时间(UTC+8) |
郵政編碼 | 062150 |
電話區號 | 0317 |
車輛號牌 | 冀J |
行政区划代码 | 130981 |
舊稱 | 交河县 |
¥119.34亿元(2011年) | |
• 人均 | ¥20141元(2011年) |
網站 | 泊头政府网 |
历史
泊头始建于东汉,初兴于隋唐,因运河漕运兴起而得名。1946年,中共占领泊头并设市,1948年降为镇,1949年升为县级镇,1953年复设市,1958年曾撤销,1962年改为交河县辖镇。1982年恢复泊头市建置。1983年,交河县撤销,并入泊头市,形成现在建制。
人口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泊头市常住人口为573842人。[1]
地理
气候
本市年平均气温为12.5℃,1月份平均气温为-4.5℃,7月份为26.7℃,气候温和。平均海拔为10 - 18.6米,地势平坦。
行政区划
经济
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119.35亿元,全部财政收入完成6.9亿元,入统工业增加值完成35.6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3.19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5095元、54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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