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員
海員(英語:、、),是指一船由船長和船副指揮服務於船上之人員;船員()則包括船長及所有海員之船舶上之人員。[1][2]
船員職級依據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1978年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航行當值標準國際公約及其修正案》依其船舶噸位、工作部門及內容有其規定,並且必須持有締約國(船旗國)主管機關簽發或者由主管機關授權簽發、或者由主管機關核准之有效文件(證書)。
分類
現代商船船員依據1978年《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航行當值標準國際公約》及其修正案大致有以下分類:
- 工作部門
工作部門大致分為
- 船長及艙面(甲板)部門()
- 輪機(機艙)部門()
- 其它特殊船舶依其船舶特性依相關國際公約所編制之部門(如客輪另有事務部門)。
- 職務層級
工作等級中,甲板和機艙部門各分有高級(或稱甲級)船員(英語:Officers)以及普通(或稱乙級)船員(英語:Ratings);高級船員須持有締約國政府須符合公約附錄部分有關服務、年齡、健康狀況、培訓、資格、及考試之規定,經取得高級船員培訓之科系班結(畢)業證書並經認證或考試及格,以及達到規定之海勤資歷,符合條件後始發給持有之適任證書(持證人員),取得資格。
普通船員符合公約附錄部分有關服務、年齡、健康狀況、培訓等規定,經其職級有關之訓練並持有訓練證書,以及具備規定之海勤資歷,始核發其職級之適任證書。
職級
根據工作部門及層級等種類部分,海員大致可分為(包括並不限於)下列職級[3][4]:
輪機(機艙)部門
輪機部門的人員負責操作和維護一艘船的推進系統和其他系統。也處理船上的“酒店”設施,特別是污水、照明、空調和用水系統。工程部門人員管理大量的燃料的轉移,還要參與消防、急救訓練。額外的職責包括保護船隻和執行其他航海的任務。工程部門人員是貨物裝卸的齒輪裝置,和安全系統中的重要角色,儘管具體貨物的卸載還需甲板工人的幫助。
- 高級船員:除負責輪機當值外,並須負責主管事項及督率有關海員操作等責任。具有
- 輪機長(大俥/老軌)()
- 大管輪(大管/二俥/大軌)()
- 資深管輪(二管輪(二管/三俥/三軌), )
- 資淺管輪(三管輪(三管/四俥/四軌), )
- 見習管輪()、輪機(機艙)實習生()
- 電機師(,不隨船,船舶有特殊需求時任務編制)
- 其他屬於輪機部門之海員。
- 普通船員
- 機匠長()
- 副機匠長()
- 銅匠()
- 電匠()
- 機匠()
- 加油匠()
- 泵匠(),油輪崗位
- 清潔工()
- 其他屬於輪機部門之海員。
事務部門
一艘貨輪典型的乘務員部門,有:總管事/總乘務、首席廚師、乘務員助理。這三個職位常由無證的人員擔任。
總管事/總乘務指揮、分派人員進行:準備飲食、打掃清潔和維護食宿,並管理倉庫和儲存。總管事/總乘務員也計畫菜譜;還編寫加班、供給和成本的控制紀錄。一個總管事/總乘務員的職責可能很大。可能和乘務員的助理,首席廚師,及其它乘務員的職責重疊。
可能,在美國,一個人必須有美國海岸警衛隊頒發的(意為,商船水手文件)才能做一個總管事/總乘務員。由於國際公約,國際間航行的首席廚師也要有各自國家的文件。
- 事務長
- 服務生
- 廚師長()
- 大廚、二廚、三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