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监察委员会
深圳市监察委员会,简称深圳市监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的地方国家监察机关,与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成立于2018年1月21日[1],取代深圳市监察局的职能。深圳市监察委主任由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其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以及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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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署办公 |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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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 |
主任 | 刘连生 |
副主任(2) | 孟昭文、任宗理 |
委员(4) | 刘原枫、宋伟艺、金伟、沈涤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
组织上级机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国家监察机关 |
行政级别 | 正地厅级 |
授权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组织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
上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
联络方式 | |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合署办公场所 | |
实际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8号市委大院 |
邮政编码 | 518028 |
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 | |
实际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8号 |
电话号码 | +86 (0)755 12388(举报电话) |
官方链接 | 举报网站 |
對外官網 | 廉洁深圳网 |
机构沿革 | |
被接替者 | 深圳市监察局 |
成立时间 | 2018年1月21日 |
现任主任为刘连生[2]。
机构设置
中共深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深圳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目前,内设机构21个;派驻(出)机构14个;归口管理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
内设机构
- 办公厅
- 组织部
- 宣传部
- 政策法规研究室
- 党风政风监督室
- 信访室(举报中心)
- 案件监督管理室
- 信息数据监督室
- 第一审查调查室
- 第二审查调查室
- 第三审查调查室
- 第四审查调查室
- 第五审查调查室(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
- 第六审查调查室
- 第七审查调查室
- 第八审查调查室
- 第九审查调查室
- 第十审查调查室
- 第十一审查调查室
- 案件审理室
-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派出机构
- 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 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 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 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 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 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 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 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
- 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
- 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 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
- 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 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
- 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归口管理单位
- 深圳市前海廉政监管局
事业单位
- 工作基地
历届监察委
第六届市人大任期(2018年1月至2021年5月)
- 主任:张子兴(2018年1月21日—2021年4月24日)、刘连生(2021年4月24日—)
- 副主任:张波、林梓明、孟昭文、任宗理(2021年4月24日—)
- 委员:刘原枫、林苗、彭建安、李长林(2018年1月21日—2018年6月27日)、李丁文(2018年1月21日—2020年6月30日)
参考文献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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