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教規的食物 (伊斯蘭教)

伊斯蘭教符合教規的食物阿拉伯语:,Halaal,halāl,halal),有時也稱為清真食品,在非穆斯林國家清真一般指的是符合伊斯蘭教規條可食用的食物;在穆斯林佔多數的國家,對「清真」的理解不僅指可食之物,而是一套生活方式,言語、行為、衣著皆受約束。與符合猶太教教規的食物有一些相似的地方,但也有區別,例如駱駝可食、肉奶可混合等。

約1934-1935年在中華民國湖北省漢口回民族買肉店,店牌有「清真」兩字,代表伊斯蘭教符合教規食物的意思(“清真菜”)。

不可食之物

伊斯兰教法学派分布
遜尼派:
· 哈乃斐派土耳其埃及波斯尼亞巴爾幹半島其他地區、黎凡特中亞巴基斯坦孟加拉國,以及俄羅斯中國印度的部分地區
· 罕百里派:沙特阿拉伯卡塔爾阿聯酋部分地區
· 沙斐儀派東非埃及東部、也門庫爾德斯坦、黎凡特部分地區、馬爾代夫斯里蘭卡印度西海岸及東南亞
· 馬立克派科威特馬格里布國家、蘇丹乍德西非
什葉派:
伊朗伊拉克阿塞拜疆

與清真(阿拉伯語:)相對的稱為「不潔的」(阿拉伯語:,英語:Haraam,harām)。與符合猶太教教規的食物不同,不僅豬肉(所有肉类都必须是由穆斯林或有經者阿拉之名屠宰的草食性动物,除了是亲自猎杀、以鷹犬等獵殺或捕杀享用)、古蘭經第 5 章宴席章第 3 節有提及穆斯林不可食用動物血液及其副產品[1]。)、未經合法屠宰的牲畜、腐屍、食肉鳥獸外,以及一切毒品亦屬禁止之列。不可以擊打或橫斷的方式處理,否則亦屬不潔。各教法學派亦在界定部分動物物種是否合法食物時存有分歧,例如魚類、貝類海產、馬肉等。

魚類及海產

遜尼派中,沙斐儀罕百里馬立克派允許食用各種魚類、蝦、蟹及貝類海產。然而遜尼派中信眾最多的哈乃斐派則只允許食用魚類,包括鰻魚黃花魚[2]盲鰻,其他非魚類海產均不可食用。

什葉派則只允許食用有鰭並且有鱗片的魚類[3]和蝦[4],其他海產則一律禁止食用[5][6]。另外,什葉派亦禁止食用鰻魚[7]

馬、驢和騾

在遜尼派中,馬肉是被允許食用的[8]。馬肉在中亞穆斯林中特別受歡迎,部分原因是他們的游牧傳統[9]

然而,什葉派聖訓則禁止以馬為食[10]

在遜尼派和什葉派聖訓中,驢肉和騾肉是被禁止食用的[11]

宰殺與烹調

清真牛肉拉麵
位於上海市的一家清真拉麵餐廳

宰殺

  • 穆斯林宰殺有四腳的牲畜須奉阿拉之名宰殺,以割斷喉管方式為之,然後放血。
  • 具體而言,首先檢查動物的眼睛確保其適合食用,供水飲用以解其渴,然後使之面向麥加
  • 牲畜應以溫和方式帶至宰殺處,確認下刀位置之後才可拿出屠刀,屠刀必須為非鋸齒、銳利快刀。
  • 穆斯林屠宰師面向麥加,下刀前念誦清真言,盡量一刀切斷三管:
  1. 牲畜喉頭至頸部的食道氣管及兩條動、靜脈血管,減少牲畜驚嚇和痛苦。
  2. 下刀不可破壞動物的脊椎神經系統,以免肉品在放血完成前死亡。
  3. 下刀後,肉品必須維持心跳等待放血,血液禁止食用,放血需盡可能的排放直到無血可放。
  • 阿訇需為每一隻放血中的肉品誦經。
  • 卡菲勒宰殺的肉品非清真食品。
  • 未放血即死亡的肉品非清真食品(老死、病死)。
  • 同上,咬死、毒死、砸打死、勒死、摔死、爭鬥死、撞死的牲畜為禁食品。
  • 聖地麥加捕獲之獵物為禁食品(聖地不可捕獵、屠宰,類似印度人不撈恆河魚的概念)。

烹調

猶太教禁止相混乃至於食具餐盤分開的規定在伊斯蘭教未見採用,但清真的食材在製作時不應該拿料理非清真材料的廚具烹煮,也不要加入錯誤的調味料(油、酒等)。海鮮食材雖然不用先誦經處理,但必須清理後再食用,不可直接燒烤或是烹煮活的海鮮[12]

與非穆斯林的關係

穆斯林在非穆斯林世界生活面對三大難題:出售以伊斯蘭教教規處理食物的餐廳及商店極其稀少;豬肉的食用及酒的使用。事實上在無法取得時,因飢饉(但許多虔誠穆斯林寧願餓死也不願吃到不潔之物)或在需要假裝為非穆斯林的情形下,戒律可以放寬甚至忽略。[13][14]不得飲酒的規定其實沒有那麼嚴格,土耳其等等突厥系世俗國家,政教分離下經常同外族接觸酒品,其中認為水果酒為自然發生的副產物,加上不要喝醉就沒有問題,在工作需要下是可以喝的[15],一些穆斯林國家也賣酒給外人。《可蘭經》裡關於酒精的記述沒有明確禁止,但說得是「對於世人都有許多利益,而其罪過比利益還大。」(2∶219),因此醫療正當使用仍是允許的,並要求禮拜的時候不要喝酒(4∶43),並以勸戒為主(5∶90-91)。[16]

古蘭經第五章第五節宣布,如果沒有清真食物在先,有經者的食物也合法。由此引申,如果沒有清真食物供應,符合猶太教教規的食物亦可食用,除非對方故意提供酒等非法物,但實際上此種行為不被鼓勵(例如穆斯林仍然不喜吃基督徒準備的食物,是因為基督徒的食物一沒經頌經,二與不潔食物如豬肉、肉食動物之肉類混雜,所以不適合吃),接受非有經者提供非法物外的合法食物,如五穀蔬果魚奶等亦應減少。

認證制度

中國大陆一盒印有清真認證的牛奶

有些國家由於存在一定數目的穆斯林,因此推行食品、藥品及餐飲業認證制度供其辨認之,例如台灣仿照馬來西亞,推行「清真食品認證」、「清真餐廳認證」,除了可滿足穆斯林的飲食需求,亦為相關的廠商拓展市場[17]

爭議

西北民族大学曾有學者要求政府立法規管清真食品,建議冒充清真食物者,如案情嚴重可處死刑,反對者認為這是要求世俗政府維護教法。[18]中国大陆网民则以“这很清真”、“这不清真”等流行语作讽刺。寧夏曾計劃向全国人大提出「清真食品管理法」議案,後來為嚴防「境外勢力」使寧夏新疆等地「阿拉伯化」而擱置。[19]

歐盟法律規定動物被屠宰前需要被擊昏,不過以宗教需要為理由可獲豁免,丹麥於2014年取消以宗教為理由的豁免,認為動物權益高於宗教,瑞士、瑞典、挪威和冰島也相繼取消豁免。[18]

符合教規肉類的優點

研究聲稱,在不給動物恐慌時間的情況下快速切斷氣管、頸靜脈和頸動脈的方法確實對肉的質量有影響。當動物面臨創傷或壓力時,它們體內的糖原會轉化為乳酸這會影響肉的 pH 值,較低的 pH 值會使肉色變較淺,較高的 pH 值則會使肉色變深[20]。這會使肉變得更硬,也難以咀嚼。以清真方法屠宰會對動物造成較少創傷。[20] 1980 年一項關於應激對牲畜和肉質的影響的研究中,發現由於擊暈動物及為其放血之間的壓力,屠宰時採用擊暈方式會動物產生更多的焦慮。清真屠宰方法不會遇到這種情況,因為刀的揮動與血液供應的喪失直接相關。[21]

此外,在屠宰後排出所有血液會產生更柔軟的肉。留在肉裡面的血液可能會凝結並導致肉更快腐敗並滋生微生物[22]

參看

参考文献

  1. 古兰经 5:3
  2. S, Amina. . WeHalal. 2023-04-30 [2023-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6) (美国英语).
  3. . Halal Guidance. July 6, 2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June 5, 2021).
  4. . Halal Guidance. July 7, 2022 [July 7, 2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5).
  5. Al-Raad, Abdur Raqeeb. . Halal Wisdom. June 20, 2022 [July 7, 2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July 7, 2022).
  6. Al-Raad, Abdur Raqeeb. . Halal Wisdom. 2021-06-13 [2022-07-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07) (美国英语).
  7. Al-Kafi 2:11116:1
  8. Sahih Bukhari 4219
  9. Horse meat dishes in Kazakhstan. Retrieved 13 January 2009. (archived from the original on 2008-06-10)
  10. Al-Kafi 2:11128:13
  11. Sahih Bukhari 7:67:431
  12. . [2023-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01).
  13. “凡为势所迫,非出自愿,且不过分的人,﹙虽吃禁物﹚,毫无罪过。”[古兰经 2:173马坚  译 ]
  14. “凡为饥荒所迫,而无意犯罪的,﹙虽吃禁物,毫无罪过﹚,因为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古兰经 5:3马坚  译 ]
  15. . [2023-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01).
  16. . [2023-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1-01).
  17. . 兩岸聯合報. 2016-12-08 [2016-1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07).
  18. 透视中国:国家要立法管理清真食品吗?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BBC中文網,2016-03-16。
  19. . std.stheadline.com. 2017-01-03 [2017-06-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6).
  20. Grandin, Temple. . Agribusiness Collection. 1980-01-01 [2023-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22).
  21. . www.halalwatchworld.org. 2020-04-30 [2022-04-18] (英语).
  22. Sinha, Kounteya; Bhattacharya, Amit; Varma, Anuradha. . The Times of India. March 27, 2012 [2022-04-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8) (英语).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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