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 (萬曆進士)
潘文,號麓泉,山西都司宁化守御千户所官籍,直隶廬州府合肥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潘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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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僕寺卿 | ||
籍貫 | 直隶廬州府合肥縣 山西都司宁化守御千户所官籍 | |
字號 | 號麓泉 | |
出生 | 生年不詳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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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山西乡试第二十六名举人[1],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进士,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任河南杞縣知縣[2]。歴户部主事、郎中,官陕西汉中府知府,案无尘牍,断狱片言居要,左右不得关其说。月朔与诸生讲程朱业,名士多出其门。矿贼俞士乾聚众,数载为暴,文设策招安,令充牙兵,未一载复横,文以计擒之,汉中獲安堵[3]。天启元年(1621年),升山东按察司副使,备兵武定[4],二年四月升河南布政使司右参政,三年九月晉本省按察使。歴升太僕寺少卿、大理寺右少卿、太僕寺卿管东路少卿事[5]。
参考资料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進士同年序齒錄》
- 周璣、朱璿《杞縣志·卷之九》
- 《光绪山西通志》
- 天启元年二月,升山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唐嗣美为湖广按察使陕西汉中府知府潘文为山东按察司副使备兵武定。
- 天启五年四月,太仆寺少卿潘文以男潘云翼同升本寺少卿,具疏自陈, 上命改潘文为大理寺添注右少卿。十月,升大理寺少卿潘文为太仆寺卿管东路少卿事。十二月,太仆寺卿管东路少卿事潘文引疾乞归,命冠带闲住。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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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書紳 |
明朝通許縣知縣 1596年-1599年 |
繼任: 張應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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